日前,工信部向三大電信運營商及全體虛擬運營試點企業發布的《關于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批發價格調整的指導意見》稱,虛商批發價格應低于電信運營商同類業務平均業務單價(或套餐價格);虛商批發價格要與基礎電信運營商平均業務單價(或套餐價格)進行聯動調整,原則上至少每年調整一次,另外,雙方還要建立“批發價格協商的常態化工作機制”。
據了解,“批零倒掛”一直是阻礙虛擬運營商發展的一大難題。所謂“批零倒掛”,指的是批發價和零售價顛倒過來,即批發價比零售價還要高。去年,獲得牌照的虛擬運營商普遍處于虧損狀態。
對此,通信專家項立剛指出,即使按照上述方案調整批發價格也很難轉變虛商虧損的局面:平均單價很難定義,三大運營商各級公司的資費水平都不同,而且變化頻繁,一年調整一次的制度實際上并沒有多大意義,且三大運營商完全可以通過各種優惠活動繞過這個平均價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