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公司火,運營商對互聯網企業的研究分析也不少了。按說運營商財大氣粗、資源充沛,有啥做不到的!可有幾招雖是互聯網公司的常規做法,但運營商怎么也學不會。
首先我們看看,在運營商能否出現真正的產品經理?
傳說中的互聯網企業的產品經理擁有一言九鼎的話語權,對端到端的產品體驗整體負責,是產品成敗的第一責任人。運營商也嘗試過在部門內部設立產品經理,但效果不佳。由于運營商采用的是層級制職能管理體系,有三個難以改變的客觀情況,使得運營商不會產生集責權利于一身的產品經理。
首先是因為運營商的運營體系龐大而復雜。
各專業環節之間盤根錯節,復雜的組織關系讓獨立的個體或少數人組成的團隊難以駕馭。運營商擁有的數億客戶是令世人羨慕的營銷對象,但沒人能說清,到底有多少存量規則在阻礙著新產品的推出和運營。存量用戶的規則越多,推出新產品時需要協調的工作量就越大。
舊的規則還沒清理完,新的規則又在層出不窮地增加。對暗礁叢生的存量規則,沒有人主動做全面梳理,時間拖得越久,沉淀和積累越多,清理的難度也就越大。一個業務下線或者調整一項既有規則,工作量并不少,但并不能直接產生價值,做這事實屬“費力不討好”,企業也不鼓勵。于是創新多是圍繞重點工作研究涉及到的規則,就事論事地打幾個補丁湊合,盡量避免整體大調整的行動。
遇到存量規則,只能繞行,不能改變。企業的高層領導都難化解的矛盾,一個產品經理能協調得動么?
第二是緣于運營商的職能部門強勢管理。
運營商的各職能部門之間分工明確,界限清晰,意味著劃定了各自的地盤,職能部門要對分管的工作范圍和內容負責,在我的地盤就要聽我的。每個職能部門的意見都要傾聽、協調,要讓大家沒意見,這中間消耗了很多時間和精力;而一旦溝通不到位,相關部門會簽時寫了不同意,報告或者發文就會被退回來,前功盡棄。
電信級的服務標準,以及對品質的極致追求,讓運營商不敢輕言降低任何指標,結果包袱越背越重,對風險的忌憚不僅增加了成本,也讓運營商喪失了創新的時間和空間。職能部門只對分管的內容負責,而對整體價值的衡量評估則不是他們所關心的。即使他們的反對態度不足以推翻整個產品設計,只要他們提出風險,決策層就必須考慮其意見,由此導致的進度延期和方案變動等,會給產品經理帶來更大的麻煩。
互聯網企業的產品經理可能會為實現整體目標而犧牲某些指標,運營商的產品經理可沒有這么大的權力和膽量。
第三是受限于國企的決策機制。
互聯網競爭唯快不破,在產品的設計、研發、推廣等過程中需要快速決策,推動產品的開發和調整工作快速到位,產品經理就是互聯網企業責權利的聚合點。對于運營商來說,資源主要集中在高層領導手中,責任也由他們承擔,而運營商的高層領導太忙,不可能成為事無巨細都要參與的產品經理,這就導致決策的速度很難跟上互聯網的步伐。
細節決定命運,很多決策是對瑣事的判斷和取舍,這需要產品經理傾注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運營商的決策需要走層層匯報的流程,在精簡得不能再精簡的PPT里,不僅要言簡意賅地說清楚問題,更要把輔助決策的分析和建議匯報清楚;而領導掌握著資源,并且要為決策負責,所以必須在幾分鐘之內,理解一大群技術專家冥思苦想奮戰幾個月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并做出準確的判斷和決策,容易嘛!
運營商沒有合適的產品經理,并非因為運營商內部沒有適合的人才,而是運營商的傳統工作模式與產品經理的工作模式沖突是在太大,在內部難以設立一個既接地氣又實現責權利統一的崗位,無法給與互聯網業務更大的空間。要想破此迷局,只能在現有體系之外進行嘗試。具體來說,就是劃定一個比較小的業務和經營范圍,在局部實現責權利的統一。當然,如果真這么做了,那么這個小范圍的試驗田在免去傳統運營商束縛的同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傳統運營商的保護和支持。對此,小白鼠們做好準備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