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國有企業屬于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國有企業必須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規范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同時,國有資本要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此外,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要按照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加大對民營資本開放的力度。
通過解讀《決定》,可以清晰地看出我國信息通信業下一步開放的總原則和大趨勢。可以預示,我國信息通信業在下一階段的改革與發展中,市場競爭將日益多元化,市場開放的層次與速度將明顯提升,開放的領域與規模將進一步擴大。電信運營商按照市場規則轉變經營模式刻不容緩。
一、國有電信運營商作為基礎電信服務領域的主力軍,要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在向綜合信息服務商轉型中,要以穩定存量業務和服務為基礎。
在信息經濟快速發展、新業態和新服務日新月異、互聯網企業與傳統電信業務競爭加劇的背景下,國有電信運營商在向綜合信息服務商轉型的過程中,必須明確基礎電信服務是國有電信運營商的立足之本。因為這既是國有電信企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和公共服務責任,也是保障國家信息通信網絡運營安全的基礎。國有電信運營商向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轉型,首先要明確公司的基礎業務與核心業務,只有明確了以網絡建設及傳輸服務為基礎,明確了建立和發展智能網絡、推進寬帶服務為核心,才能實現自身向綜合信息服務商的轉型?;A業務與綜合信息服務之間不是“加減法”的問題,而是相互融合、互為推進的關系。國有電信運營商不能將基礎話音業務、基礎網絡的運維作為轉型的負擔,不僅要穩定基礎電信服務,而且要加大對基礎業務的投資和智能化建設。在穩定和保證基礎業務的基礎上,運營商才能通過創造新的運營模式和新技術研發體系,以新業務內容和新服務業態,以市場配置資源的手段和路徑,完成對公司傳統運營體制的創新和改造,并最終完成向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的轉型。
二、國有電信運營企業要以開放“盤活存量”,以競爭激活“增量”。
穩定和提高基礎業務的運營收益,要打破以往的封閉運營和資源保護,要以開放實現存量資源的優化配置,以開放“盤活存量”。對于基礎網絡的建設和智能網技術的研發,要主動引入民營企業直接參與或投資,突破傳統的簡單參股或租售方式;要允許民營經濟按照市場與服務的需求,選擇與國有電信運營商合作建設基礎網和智能網。在固網與移動網本地業務領域,全面放開民營經濟直接參與業務批發或零售,擴大虛擬和轉售業務的范圍,降低進入門檻?;A業務只有在運營環節上對民營經濟開放,才能按照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使更多的運營者在傳統業務產業鏈上挖掘新的價值。比如固網和移動語音業務,通過與民營資本融合經營,可以在確保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不降低的基礎上,嵌入多種新型的增值服務,實現與國際接軌的話音業務“免費”模式。
面對新經濟時代和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新業務競爭環境,國有電信運營商固有的資源壟斷將無法實現創新發展。按照《決定》的要求,下一步,行業監管部門對運營商的“保護”,也將由“門檻”式保護向有效競爭的監督轉變。在信息化新業務領域,國有電信運營商只有放棄以往的“大樹下好乘涼”的思維,全面、直接參與市場競爭,才能在綜合信息服務市場找到自己的位置,才能真正將自身的資源優勢轉變為市場優勢。
三、國有電信運營商必須深刻理解、認識和完善內部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電信運營商應盡快按照企業管理而非行政管理的方式配置內部機構,按照市場發展與競爭的需要,將傳統的垂直一體化管理向水平融合式管理轉變。取消國有企業人員按政府機構設置的行政級別,迫使電信運營商改變公司內部行政化管理的思維方式,對于科學化配置企業管理機構、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意義重大。
政資分開,將進一步明確電信運營商的創新發展職能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能,提高電信運營商科學選擇投資方向和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這就要求電信運營商必須在提高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上找抓手,以內生動力替代外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