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換了馬甲”便可大行其道,其暢通無阻的通行證正是來自電信運營商。在禁止、杜絕垃圾短信方面,處在壟斷地位的幾大電信運營商“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這其中的奧秘也許就是垃圾短信給電信運營商帶來的巨大收益。
10月9日,有媒體報道說,所謂“史上最嚴”的手機實名制實行已滿一個月,但是,據最新調查結果,有八成受訪者認為垃圾短信并未明顯減少。
其實,對于相當一部分人來說,垃圾短信豈止是“并未明顯減少”,而簡直就是直線上升。并且,在手機實名制正式實行前后,絕大多數垃圾短信的發送號碼由個人電話號碼變成了電信特服號碼(106XXX)。這就是說,垃圾短信沒有減少甚或還有所增加的原因,就是因為垃圾短信依靠電信特服號碼而被名正言順化了。
不用說,垃圾短信“換了馬甲”便可大行其道,其暢通無阻的通行證正是來自電信運營商。當然,垃圾短信換上的特服號碼這件“馬甲”可不是免費的,是需要向電信運營商供上“買路錢”的。個人手機用戶不能受到垃圾短信的騷擾,這無疑是電信運營商應該給客戶提供的基本服務的一部分。這其中所謂垃圾短信,其垃圾的定性,并非是依發送者的身份而定,而完全是依據其內容而定。不能說個人手機用戶發送的垃圾短信是垃圾,“穿”了由電信主管部門頒發、電信運營商提供支持和合作的短信特服號碼“馬甲”的垃圾短信就不是垃圾。
電信運營商對短信特服號碼只管收錢,不管內容審核的做法,說輕了也是只顧賺錢而放任垃圾短信盛行的違約(服務契約)行為。一方面在國家行政監管部門的督促下禁止個人用戶濫發垃圾短信,另一面卻巧立名目收費,支持海量的特服號碼,這不啻把發送垃圾短信的個人用戶驅趕至特服號碼的用戶群中,壯大了名正言順濫發垃圾短信者的群體。如此,現實的情形就成了個人名義的手機用戶不許“點燈”,而有了電信運營商支持的短信特服號碼便可以“放火”的荒唐景象。
應該說,在禁止、杜絕垃圾短信方面,處在壟斷地位的幾大電信運營商“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這其中的奧秘也許就是垃圾短信給電信運營商帶來的巨大收益。因為在電信運營商那里,發送垃圾短信與發送非垃圾短信并無區別。無論什么樣的用戶發送任何短信,都要付出成本并因此給電信運營商帶來收益。
至于電信運營商所謂對垃圾短信監管困難云云,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幾乎已不存在。這一點,可從各地對個人手機用戶以短信的方式發送不實信息、進而被迅速追蹤到案的實例中便可知曉。在手機群發短信已經“特服號碼化”的條件下,監管、分辨、阻止垃圾短信應該更加容易。如果一些信息技術公司對巨量微博的監管都可進行,作為壟斷服務商的電信運營商又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對相對發送量要少得多的垃圾短信的監管呢?
而如果電信運營商聲言其無力監管如此眾多的具有特服號碼資質的短信發送者發送的短信,那么就應該拒絕給這些相關機構和企業提供支持和合作,不能只顧收錢,而不行監管,任憑垃圾短信以特服號碼的名義而大肆泛濫。電信運營商要自斷財路,這一點,能做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