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0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我自己花錢買的流量,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費,沒用完的流量不累計?來自湖南長沙的消費者劉明質疑中國移動霸王條款,合同里并沒有明確剩余流量會被清零,將長沙移動告上法庭。目前,湖南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已經正式立案。
據劉明介紹,6月17日,他在長沙涂家沖移動營業廳辦理了一個上網套餐:20元包150M流量。到了7月結束時,還剩下92M沒用完。到了8月1日,劉明發現7月沒用完的流量,在沒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全部被清零了。
難道沒用完的流量我沒交錢嗎?劉明認為,合同上并沒有明確剩余流量會被清零,如果超過套餐流量,運營商就按照1M1元的費用收取,那如果流量沒用完,應該累積到下個月用。8月2號,劉明起訴長沙移動,要求返還已經購買但沒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現金補償,同時要求賠償經濟損失300元。
在經濟之聲記者公秀華的隨機采訪中,有消費者同樣認為運營商這么做不合理。還有的人認為,流量套餐相對便宜,就別要求那么多了。
消費者:我覺得它對消費者來說確實挺不公平的,既然花錢買了這個東西,為什么要規定使用期限。
消費者:這肯定是不合理,是霸王條款。
消費者:運營商把流量的套餐打包銷售了,應該是享受到了一定的優惠,按照平時的流量來算,這么多流量的費用肯定是遠遠高于這個價格的。
記者隨后致電中國移動,客服表示,套餐確實比較便宜了,用不完肯定不會累積。
客服:因為什么套餐都不辦那就沒有流量套餐,一兆10.24元。您用不完不能累計結帳,流量套餐的所有流量只可以當月使用,下個月用不了了。
中國移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開戶協議上其實已經說得很明確。
內部人士:開戶協議上寫的很明確了,話費計費周期為每月的幾日至幾日,固定費用一般于計費周期的開始日計費,通信費實時計收,在計費周期的結束日將對一個月周期內產生的費用進行結算。而且在入網協議上有這么一句話,乙方移動公司跟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的資費標準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包括月基本費、通話費、短信費、彩信費以及甲方申請的其他業務的費用。計費周期有兩種,一為自然月,就是每月的一日至當月最后一日,二為客戶入網日至次月同一日零時,也就是靈活賬期,不管它是什么費用,通話費也好,短信費也好,計費周期都是固定的,就是移動公司在入網的時候,已經說明了費用是怎么計算的了。
這位內部人士表示,各省市協議雖然稍有不同,但基本差別不大。
內部人士:每一個地方肯定會有自己的入網協議,但是大體的內容上應該差不多
昨晚,微博認證身份為“《國際公關》雜志原常務副主編”,名為丁來峰的用戶,在微博上發布了這起長沙消費者“反清零”事件,迅速引發網友圍觀。截至發稿時,已經有近20萬的轉發和近6萬條的評論。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看法。有的認為,“這是運營商霸王條款的壟斷行為,支持消費者維權!求勝訴!還有的說:啥叫套餐啊,就是有協議必須用完,用不完就作廢,不然流量包價格能那么便宜啊。”你想用多少付多少的錢,就不要包套餐。也有的網友表示:精神可嘉,但消費者不會贏的。
根據中國移動通信官網的資料,以移動數據套餐為例,設有5元30M/月,10元70M/月,20元150M/月,100元2G/月等多種選擇。如果用戶在當月未結算前就要超出流量,運營商便會提示有流量疊加包,每月只能疊加一次。但移動官網的信息顯示,上海移動用戶可以無限次疊加。
套餐里清楚說明,超出套餐流量的部分以1元/M的價格結算,但是,對于當月沒有用完的流量沒有明確提示。對國內運營商來說,清零可以說是通行做法。有運營商人士表示:沒辦法,如果包月套餐中用不完,不能退,也不能累積到下個月,只能當浪費掉了。至于是否會清零,中國移動的內部人士表示,用戶開戶的時候很少會問。
內部人士:每個品牌都有不同的套餐,比如用戶選擇了神州行的某一種套餐,在入網的時候工作人員肯定把套餐的規定、些資費跟客戶說清楚了,另外像上網、彩鈴,這些都屬于附加的新業務,工作人員會在新業務辦理的時候給他介紹清楚,然后在受理單上注明,注明完了之后客戶簽字。很少顧客會問到,問不完下個月還會不會累計。
知名律師邱寶昌表示,消費者和運營商的這個糾紛,主要看當時移動是否盡到充分告知義務,如果充分告知,這種情況下購買業務視為合同成立,雙方要履行合同。
邱寶昌:消費者在辦理這種流量包月的時候,如果經營者運營商將包月的流量的數額、價款及使用的時間限制都明確的告訴消費者,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同意接受這種服務,那么雙方就應該去履行這個合同。如果沒有充分告知,只是張貼了一個告示,在消費者簽約的時候或者介入這種服務的時候沒有充分告知,那么可能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影響,有可能會損害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邱寶昌認為,如果移動方面沒有明確,只因為這是個交易慣例,大家約定俗成,那也不合適,經營者有義務責任告知,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
邱寶昌:可能是交易慣例,如果大家認為是交易慣例都應該去遵守。但是實際上作為經營者對一般人的交易慣例,而新入網的消費者可能不知道,不懂這個慣例。所以經營者應該要充分告知,在簽入網服務的時候,里面的一些條款應當要充分一些、明確一些、具體一些,讓消費者充分知情,這也是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在邱寶昌看來,這個案件無論是否勝訴,對運營商方面都是一個提醒,產品服務要更人性化、多元化。
邱寶昌:我們的運營商應該把包月的流量套餐盡量進行多檔次劃分,要制定公平和合理的資費收取標準。這個案子不管最后輸贏、法院怎么判,我認為給經營者提個醒,在提供服務的時候盡量要人性化。
我們來看看國外的情況。有使用英國沃達豐通訊公司包月上網的用戶表示,流量月底也會清零。15鎊每月約合150元人民幣的套餐,在沃達豐能獲得200分鐘的英國國內通話時間,600條短信和100M的上網流量。
有澳大利亞的用戶介紹,手機上網流量和通話時間都會在月底清零,如果用戶使用話費和網絡流量費沒有超過合約計劃標準,那么這個月的費用就按照計劃來扣除,到了月結算日之后所有的費用會清零,月計劃重新開始結算,但是,同一家通信公司之間通話是全免費。這位用戶覺得,當地電信公司給出的量都比較大,大部分實際使用都小于計劃,至于多余的流量和話費是否滾動到下個月并不在意。
再來看美國。有用戶介紹,當地的電信公司比如T-mobile、ATNT公司等,都推出了每月通話額度不同的減價優惠服務,如果當月的通話額度沒有打滿,就自動滾動到下個月,增加下個月的通話時間,這樣累計起來根據客戶的通話需求,使客戶能夠有較好的計劃按情況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