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包括:1. 使用數字支付代幣為貨物或服務付款不會引發代幣應稅供應;2. 用法幣或其他數字支付代幣交換數字支付代幣將免征商品服務稅。
據該份草案顯示,依照新加坡的現行稅法,當使用支付類加密貨幣購買商品和服務時,將產生重復納稅的情況,因為新加坡稅務局決定自2020年1月1日開始,不在繼續對支付類加密貨幣征收商品服務稅(GST),而在該草案正式實施之前,消費者依舊需要為此交稅。
財經網·鏈上財經了解到,在2019年7月5日至7月26日期間,新加坡財政部(MOF)將公開就數字支付代幣的立法修正案進行磋商。在此期間,公眾對該草案有任何建議均可向新加坡稅負局反饋。
新加坡稅務局認為,該份草案的公布對所有進行支付類加密貨幣進行交易的人士均具有指導意義,具體包括買賣支付類數字貨幣的人士、使用支付類數字貨幣進行支付行為的人士、發行支付類數字貨幣的人士以及為為支付類數字貨幣交易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或傭金的人士。
此外,新加坡稅務局還對“支付類數字貨幣”進行了詳細定義,該草案顯示,支付類加密貨幣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以單位表示;
2.可以互換;
3.不與其他任何法定貨幣進行錨定;
4.被公眾普遍接受,并且其支付功能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性限制;
新加坡稅務局例舉了幾個符合上述規定的加密貨幣幣種,分別為:比特幣、以太幣、瑞波幣、達世幣、門羅幣以及Zcash。
據境外區塊鏈媒體AMB Crypto分析,在新的草案指導下,因為加密貨幣不再需要繳納商品服務稅,加密貨幣用戶可以像現金一樣使用其數字貨幣。無疑,新加坡該份草案的推出有利于區塊鏈支付的進一步普及。
在2013年,德國成為全球首個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國家,隨后,英美兩國緊隨德國的腳步,也逐步開始接受了比特幣支付,而日本更是在2017年4月頒布了《支付服務法案》,通過該份法案,日本正式承認比特幣是一種合法的支付方式,并取消了8%的比特幣消費稅。
與法定貨幣支付相比,加密貨幣支付具有速度快、低費率的優勢,而在6年的發展時間里,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等主流幣種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或者商業機構所接受。據一份Bitmap發布于2018年底的數據顯示,目前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商戶,全球大約已有1.4萬家。
此前,一家區塊鏈評級機構預估,到2020年,加密貨幣線下支付將達6000萬筆,交易金額達50億美元,接入商戶500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