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反盜版功能的區塊鏈產品,似乎都在2018年上半年最后一個月,來了個集體亮相。
對于文創產業來說,最可怕的不治之癥,我遇到的朋友給出的答案,大多是盜版,而且特糾結。
有盜版,譴責。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東西,被盜版了,流量、關注和金錢,都被人復制粘貼拿走了。
沒盜版,心塞。顯然沒有入盜版者的法眼,沒人盜版,內容、創意和金錢,只能寬慰自己是小眾了。
別擔心,最新最熱最泡沫的區塊鏈,正在為了擺脫自己越來越差的口碑,正在奔赴拯救創意產業的路上。而且目前打出的口號,似乎包治百病。
而且有趣的事,這些具有反盜版功能的區塊鏈產品,似乎都在2018年上半年最后一個月,來了個集體亮相。
區塊鏈怎么就保護了版權?
區塊鏈是個很技術化的東西,暫時放下。畢竟一旦其在版權領域的路數成熟了,其實都會有一鍵式傻瓜操作的產品出現,不懂也能玩的轉。
但問題依然存在。
第一個問題:區塊鏈不是一直在互聯網金融領域折騰的風大雨大嗎?它怎么突然殺到內容領域來了。
這個還真有案例。就在6月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進行公開宣判,在全國首次確認了采用區塊鏈技術存證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并明確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審查判斷方法。
去除技術部分的制約,區塊鏈維權的操作并不復雜。
據媒體報道,該案中,原告杭州某公司訴被告深圳某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中發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權的相關作品。原告在向法院舉證時通過第三方存證平臺進行了侵權網頁的自動抓取及侵權頁面的源碼識別,并將上述兩項內容和調用日志等的壓縮包計算成哈希值上傳至區塊鏈中。
簡單來說,相較其他電子證據的脆弱性,有著開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點的區塊鏈,顯然可以確保侵權證據的高保真。
然而,這只是起手式,發現并維權,顯然還頗為被動。別急,還有主動模式。
好萊塢的電影圈,走在了前列。還是6月,第一部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的電影《無須郵資》。這一看起來很蹭熱點,本質上也就是通過區塊鏈的“代幣”功能收“電影票”的東東,則讓輿論很享受,各種關于好萊塢將用區塊鏈來打擊盜版的言論甚囂塵上。
以至于,6月底,美國電影協會主席爾斯·瑞弗金還專門出來背書,宣稱“區塊鏈技術可以協助我們打擊盜版”.
行業看的不是蹭熱點的一個電影,而是一個趨勢。簡單來說,就是每一部影視劇通過區塊鏈打上“指紋”,這一步其實過去的很多的反盜版技術都已經做過了;關鍵在于打過“指紋”的影視劇,再通過區塊鏈的分布式記錄和不可篡改特征進行內容分發。
結果也就顯而易見了,即每一次下載和分享,都會被區塊鏈不可回避的記錄下來,形成一條完整、可溯源的證據鏈。而由于技術上無法擦去痕跡,而且能瞬間被發現,盜版者就必須掂量一下,這樣做的成本問題了。
面對洗稿者,區塊鏈有些肌無力
但區塊鏈對打擊盜版上的保護能力,依然不能被過度神話。
瓶頸依然很是鮮明,而且鮮明的令人發指。
先說盜取創意這種事。任何一種創意,都可以通過似是而非的方式,進行指紋篡改。
舉個不太靠譜的例子,名畫《拾麥穗的女人》,分別有1863年的朱爾·布雷東版和1891年的雷歐·來爾米特版,此外還有若干大師和畫師的仿作。
從創意的角度上來說,都是名畫,但也含著致敬,甚至于按照類似的格局畫上拾取蘋果、玉米棒子乃至撿手機,只能說是一種致敬或者模仿,亦或者惡搞。然而,區塊鏈真的能通過將畫作數字化、信息化并生成“指紋”后,去裁決一二嗎?
如果說后者需要鑒賞家用價值(藝術、金錢或其他)就可以衡量的話,那么許多文創工作者面臨的最多的洗稿者之困,區塊鏈或許也同樣無能為力。
比如一篇好文章,打上原創、標上“指紋”,低級的洗稿者,將好幾篇類似的文章進行剪切、搬運,變成報刊文摘和文萃。這樣的洗稿,當下的許多網絡版權維權平臺,已經能夠及時發現并一鍵維權,還犯不著區塊鏈出手。
真正高級的洗稿者,只是巧妙的將原文作者的觀點、創意進行乾坤大挪移,然后用自己的口吻再寫上一遍,甚至還把原作中的小漏洞一一填補。這種創意上的抄襲,光靠數字化、不可逆的區塊鏈“指紋”,又能破解幾分?
也就是諸如前不久那個基本將他人微博原文照抄的女記者,或將成名作家小說大段復制粘貼成自家爆款網絡小說的男作家之流,才會被發現。
當然,好處還是顯而易見的,這種類似秒級響應、主動查重的功能,能夠讓此類人的生存空間被急速壓縮。
同時,那些大型的文創產品,比如影視劇、游戲、音樂,由于剪碎不易、完形填空難度較大,區塊鏈的打擊盜版功效反而最能彰顯。
而且,最主要的不是發現盜版,而是通過指紋線索,找到盜版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讓他們無所遁形。
同樣是6月,微軟就宣布了一項前瞻性的計劃,旨在為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創作者,軟件開發人員和其他創作者收取版稅,該項區塊鏈技術可在多臺計算機上創建防篡改記錄系統。而游戲產業及其創作者,將是這一計劃的首批受益領域。
除了可以查盜版外,微軟的野心是讓橫在內容創作者收益之路上的各種常規收費站(可以理解為各種發行渠道)被拆除。
但問題依然存在,區塊鏈也解決不了……
為創意者創收,區塊鏈能包治百病嗎?
大型的文創產品,區塊鏈的反盜版能力,似乎比其他原有的技術手段更快更直接,然而更多人期待的是它的增收能力。
簡單來說,通過區塊鏈發布文創內容,可以借助它的開放性,更好的“減少中間商賺差價”。但這只是一個理論化的產品。大多數文創者本身并不是一個好的經營者,他們需要代理人,或許是經紀人、或許是出版社、或許是文創平臺、或許是影視公司。
區塊鏈存在的最大價值,或許只是讓產品與受眾之間的這條路上,不再有被中間商隱匿的部分利潤,而且能夠實時獲得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收益。
就比如圖書出版,過去許多作者對于自己的書到底印了多少,只是從出版社方面獲得信息,而收益也要等到這一批次的書籍售完后才能獲得。到底出了多少?哪怕是線上出版,看點擊率,也同樣有所擔心。顯然,區塊鏈的不可逆賬單,能夠解決這一麻煩。
但是更為復雜的文創產品呢?即使消滅了信息不對稱,也同樣麻煩多多。前述微軟提出的在其龐大的在線游戲系統中部署區塊鏈工具的計劃,就有若干問題待解,最鮮明的問題在于盡管大型的內容,往往更容易形成區塊鏈“指紋”,但比如以音樂剪輯為特色的視頻游戲可能會導致不同的版稅支付,其內容切割分屬軟件開發人員、歌曲作者、表演者等等,大型內容所擁有的眾多的創作者,將在區塊鏈終結前一個信息不對稱后,進入新的信息獲得的分配壁壘之中。
或者說,哪怕分配上可以按照約定俗成,但如果出現盜版,在打擊和索賠上,到底誰的部分被侵權更多,占比多少,該從賠償中獲益多少……諸多的問題,尤其是許多隱形的影響力、知名度等,均還需要一定的腦洞,才可以解決。
更關鍵的是,區塊鏈目前泡沫正在破滅,這一輪保護版權的風口走勢,又有多少,是為了讓文創領域成為泡沫破滅的接盤俠,或者用斗轉星移的手法、傳遞破滅時壓力與陣痛,才是最值得關注和切忌跟風的。
區塊鏈買比特幣和代幣的生意,需要落地的場景,賣文創產品就成了選擇,這才是這輪走勢的真相,不可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