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誕生至今已有十年光景,作為其底層的區塊鏈技術伴隨著數字貨幣的迅猛發展也逐漸走進大眾的認知。但目前,真正落地并產生社會效益的區塊鏈項目依然很少,除了區塊鏈物理性能不高外,人們對于區塊鏈的認知也存在諸多誤區,央行工作論文《區塊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為當前失控的區塊鏈行業指明了方向。互鏈脈搏特別邀請了中國(上海)自貿區研究院(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對其進行深入解讀。
2018年11月6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研究員徐忠,副研究員鄒傳偉撰寫的工作論文《區塊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正式發表。作為國內金融監管機構的權威研究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內部的研究成果對于產業界、市場以及學術界正確認識和理解共識、去信任等區塊鏈核心概念,厘清目前主流區塊鏈系統采取的“Token范式”具有重要意義。
在比特幣及其底層區塊鏈技術誕生十周年之際,這篇論文可以清晰地告訴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區塊鏈技術的瓶頸問題和應用潛力。在此之前,尤其是2017年以來數字貨幣市場的爆發式發展,人們對于區塊鏈的認識存在很多誤區,有的認為區塊鏈就是比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貨幣,有的則認為區塊鏈可以顛覆世界,顛覆各個行業,徹底改變傳統的生產關系,這種種誤區主要還是因為數字貨幣市場的快速發展以及人們對區塊鏈認知的沒有正本清源。
區塊鏈與實體經濟結合主要有四類應用方向
從區塊鏈技術出現到現在整整十年,十年間區塊鏈技術已經在很多行業出現了有潛力的應用,包括公鏈、聯盟鏈和私有鏈。尤其是近年來公鏈項目更是呈幾何級數發展,但是除了加密貨幣發行和交易之外,區塊鏈沒有得到大規模應用。
論文中提到DappRadar網站統計了以太坊及其上1137個分布式應用,發現過去24小時活躍用戶數只有12521人,其中只有2個分布式應用的24小時活躍用戶數超過或接近1000人,而且比較活躍的分布式應用集中在游戲、博彩和加密資產交易等與實體經濟關系不大的領域。
實際上,從目前全球范圍內的公鏈運行狀況來看,除了最早的比特幣和以太坊之外,還沒有出現大家一致公認的公鏈,即便是市場寄予厚望的EOS上線之后也無法實至名歸。所以,從目前的實際應用來看,公鏈的實際應用尤其是在助推實體經濟方面的作用還有待觀察。目前真正落地并產生社會效益的區塊鏈項目很少,文章認為原因在于區塊鏈物理性能不高,同時區塊鏈的經濟功能機制設計上存在不足。
那么區塊鏈與實體經濟的結合點在哪里?
如果說區塊鏈1.0是比特幣,區塊鏈2.0是以太坊的智能合約,那么區塊鏈的3.0就要助推實體經濟發展。目前來看,區塊鏈與實體經濟的結合還比較少,但是已經出現了很多有前景的應用案例。
從央行工作論文中,作者認為基于“Token范式”,區塊鏈主要有四類應用方向:一是無幣區塊鏈;二是以非公開發行交易的Token代表區塊鏈外的資產或權利,以改進這些資產或權利的登記和交易流程;三是以公開發行交易的Token作為計價單位或標的資產,但依托區塊鏈外的法律框架的經濟活動;四是用區塊鏈構建分布式自治組織。從現實情況來看,這四種應用方向中,除了第一類之外,其他三類應用都存在短期內無法逾越的障礙,因此區塊鏈要助推實體經濟的發展,可以從聯盟鏈的應用,也就是文中提到的無幣區塊鏈開始。
實際上,聯盟鏈的應用也是受到了很多傳統企業的高度重視,銀行、保險、證券、航運物流、汽車、政務、民生等領域均出現了聯盟鏈的應用案例。《2018年德勤全球區塊鏈調查報告》中發現,來自汽車(73%)、石油和天然氣(72%)、生命科學(72%)、金融(64%)、消費產品制造(56%)和健康醫療(55%)領域的受訪企業高管認為區塊鏈會對所在行業產生重大影響的比例超過50%以上。同時,受訪企業高管主要關注許可式區塊鏈(52%)、私有鏈(公司內部)(44%)、公有鏈(44%)、聯盟鏈(36%)。
無論是公鏈還是聯盟鏈,都需要監管介入
區塊鏈只有能夠助推實體經濟發展才具有生命力,我們既不能夸大或迷信區塊鏈的功能,打造烏托邦式的區塊鏈應用,也不能將區塊鏈等同于加密數字貨幣。而且,加密數字貨幣也并非區塊鏈技術的終極應用,只能是區塊鏈最初的應用形態,加密數字貨幣的未來發展必須要在監管環境下才能迎來新的機會。
區塊鏈技術的未來發展應用無論是以公鏈形式還是以聯盟鏈形式,都應以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為目標,也都需要監管的介入。區塊鏈技術要真正助推實體經濟發展,在很多情況下都會對原有的監管模式形成挑戰,而且也可能出現全新的業務模式,沒有相關的監管政策。這都需要我們的監管模式、監管手段和監管理念進行相應的改變,為釋放區塊鏈技術的潛力創造條件。
未來的監管應該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推動區塊鏈助力實體經濟為目標,完善監管政策和環境。
一是“分類施策、分類監管”。對于論文中提到的四種“Token”范式,根據不同模式的特點采取不同的監管手段。比如對于無幣區塊鏈應給予大力支持,監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相關部委推動政府率先應用。對于聯盟鏈中的Token,應該采取支持措施,建立和完善聯盟鏈中Token的法律界定,并且逐步完善鏈上和鏈下的法律銜接。
二是明確政策邊界,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目前,國內已有的區塊鏈相關政策并沒有貫徹執行,導致區塊鏈領域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真正推動技術應用的企業沒有得到支持,反而是在模糊地帶從事違規行為的企業在市場上快速膨脹,這不應該是我們支持區塊鏈技術發展的目標。所以,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堅守底線,對于不符合國家導向、違規違法的“偽區塊鏈”企業且堅決按照相關政策進行監管和打擊。
三是探索“區塊鏈監管沙盒”模式。目前,市場上出現了很多所謂的“區塊鏈監管沙盒”,但并沒有得到國家相關監管部門的許可。
對于此類“監管沙盒”應按照現有政策處理,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該探索制定“區塊鏈監管沙盒”的相關方案,并向社會公布具體內容,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推動區塊鏈“監管沙盒”的試點工作。
作者簡介:中國(上海)自貿區研究院(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投資經濟博士,在國家發改委《戰略新興產業》、《上海金融》、《張江科技評論》等核心期刊和雜志發表多篇文章,中國技術經濟學會金融科技專委會理事、《張江科技評論》區塊鏈專業委員會委員,國家級孵化器來投吧創業導師。長期從事政府決策咨詢研究和產業研究工作,參與的課題榮獲“上海市決策咨詢一等獎”,負責張江高科(16.610, 1.51, 10.00%)技園區“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研究工作,上海市陸家嘴(15.000, 0.47, 3.23%)集團“十三五”規劃研究等重大課題。國內區塊鏈領域的早期研究專家,本人著作《金融科技:人工智能與機器學習卷》即將由機械工業出版社華章公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