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不對等之下,滴滴 “黑化”
2014年,Uber進入中國市場,同時也將共享經濟的概念帶入了中國。共享經濟的出現本是為了提高閑置資源使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但隨著資本瞄準共享經濟市場, 2015年掀起了一股共享經濟狂熱風,在出行、餐飲、住宿等領域涌現了大量創業公司。
其中,出行領域市場最大,競爭也最激烈。Uber、滴滴、快的、嘀嗒、快快租車等平臺相繼出現,并涌現出快車、專車、拼車、租車、順風車等不同分類。據極光大數據發布的2018年《專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5月底,網約車app市場滲透率為16.9%,用戶規模為1.85億。繼2015年2月與快的合并后,滴滴又于2016年8月與Uber中國合并,如今的滴滴已成長為中國網約車領域的巨頭。
作為全球最大共享出行服務公司,被譽為“Uber殺手”的滴滴如今真的成了“殺手”。回顧此次樂清女孩事件:案發前一天,該司機曾對另一乘客欲行不軌,被乘客投訴到滴滴平臺,滴滴卻沒有及時處理該投訴,甚至讓該司機繼續接單。受害者及時發出求救信號,親朋好友及時報警救援,客服毫無作為,受害人以及親屬雖然及時發現了危機,但是沒有權利去啟動相應的應對措施,包括獲取司機信息/車牌號信息/形成軌跡以及警方的立案權。一連串的事件最終釀成此次悲劇。
有媒體總結出了滴滴的七宗罪:對預警視而不見、客服反應遲鈍、缺乏警方聯動機制、默認公開用戶信息埋下隱患、平臺審核存漏洞、緊急刪除微博回避問題、一家獨大缺乏動力。據不完全統計,涉嫌滴滴司機強奸、殺人等惡劣程度案件,自2015年起就有17件,小事件更是不計其數。
事實上,由于“共享”概念之模糊,滴滴事件在全球范圍內都廣泛存在。 Uber 就曾多次陷入法律糾紛。Uber稱其平臺下的司機是伙伴而非員工,將自己定義為一個科技平臺,為這些伙伴提供商業機會,而不是擁有和管理這些司機,因此無需提供司機的員工福利、無需對司機進行管理、無需對司機的行為負責……如此說來,網約車平臺實際上就是“互聯網+黑車”一樣的存在。重要的是,美國各聯邦法院對此也持不同意見,至今難以做出規范。
身陷劍橋分析數據泄露事件中的Facebook也告訴我們,無人監管的大型平臺在權責嚴重不對等的情況下,只會走向“黑化”。科技的進步要在制度進步、管理完善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地為人類造福。那么,被《經濟學人》稱為“制造信任的機器”的區塊鏈,是否能夠在平臺方制度不完善、欠缺社會責任感的情況下做出有效改變呢?
二.區塊鏈是否可以拯救“共享出行”?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基于區塊鏈技術,以代碼和機器代替人工,可以從源頭監管,實現信用認證,確保評價真實、過程透明,并且結果不可篡改,將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針對上文中提到的,滴滴評價系統形同虛設、投訴無法得到即時反饋等問題,區塊鏈可以做出諸多改善,并且在這基礎上,提供了更好的解決方案:
1.信息透明不可篡改:根據滴滴公告,在此案中,司機駕駛牌照與注冊牌照不一致,在網絡上更有黃牛代辦注冊,更改注冊資料等,若基于區塊鏈技術,任何篡改記錄都會被記錄在案,一旦有錯即可追溯篡改人,即可改善滴滴司機注冊亂象。
2.引入智能合約機制,增加犯錯成本:在此案件中,出現了滴滴絕對無法推卸責任的一個重要因素,即在案發前一天,該犯罪司機已被人以騷擾投訴,然而滴滴未采取任何措施,司機仍然可以正常接單。若引入智能合約機制,司機被投訴就會信用減分,智能合約自動減少派單,若出現重大投訴,直接封號,司機犯錯成本大大增加,相信從一定程度上能大大減少犯錯、犯罪。
3.搭建公共信用體系:乘客乘車前即可看到司機的信用體系,有多少投訴,有哪些方面的投訴,系統還能根據信用評級做出提醒,乘客有權根據信用評級取消接單,信用直接影響到司機的經濟收益,如此便能督促司機保護好自己的羽翼。
4.權責共擔提高效率: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結構引入了權責共擔的機制,可以有效解決強中心化平臺的管理效率低下的問題,也便于各地政府的相關監管。
5.出行數據實時上鏈顯示:乘客乘車過程中,所有數據,比如時速、路線等等都能夠在鏈上進行實時顯示,公開透明并且不可篡改,一旦有數據出現異常(比如路線差異,時速差異等等),所有人都能看到,并可以做出相應的補救措施。
6.騷擾警報機制:相比于在滴滴中對騷擾的處理方法:被騷擾——舉報客服——客服回報給上級——上級再做決定這個冗長而且低效率的過程,區塊鏈給了我們一套完美的“一鍵式”解決方案,也就是說,當有乘客受到騷擾時,只需要一個操作,就能夠通過智能合約來完美解決騷擾事件。
當然,技術永遠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只能預防和降低這些問題的發生。雖然區塊鏈技術尚且處于發展初期,談論代替滴滴為時尚早,但是未來的到來從來都是悄無聲息的——借用一句話,“未來已經到來,只是尚未流行”。
UChain:共享經濟2.0時代來臨
區塊鏈帶給共享經濟的變革并非只是紙上談兵,首個專為全球共享經濟網絡而設計的公共基礎設施區塊鏈UChain,作為共享經濟2.0時代的扛旗者,正將以上目標逐一實現。
|一個目標一致的協作網絡
在滴滴的生態里,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乘客,滴滴,司機,關系可以描述如下:
乘客:服務享受者。不需要信任服務提供者(司機),只需要信任中心化機構(滴滴),永遠希望以最小的成本來實現出行。
滴滴:中心化機構,規則制定者、審查者。為乘客和司機提供一個中心化機構平臺,掌握了乘客和司機的所有數據,試圖制定完美的規則來約束雙方,并盡可能地從中攫取利潤。
司機:服務提供者。永遠希望獲取最高利潤。
那么,這三者之間會出現什么樣的矛盾呢?
1.“作惡者”(一部分心懷叵測的司機)會想法設法鉆規則漏洞,比如繞遠路、刷單甚至像滴滴順風車事件那樣,而“審查者”(滴滴)只能被動地作出反應(一家獨大的滴滴還有這個動力么?)。
2.服務享受者無法直接了解服務提供者,命運全部掌握在中心化機構手中(你的命運取決于平臺的良知)。
3.壟斷了市場的滴滴掌握了定價權。 此次事件中滴滴承諾賠償受害人家屬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的三倍,但這對于一個市值500億的企業來說又算什么,滴滴可以隨意加價補回損失。
UChain則是完全的去中心化結構。在這種網絡結構中,各方是完全對等的協作關系而非競合關系,大家達成目標一致的協作網絡,并通過社區自治實現去中心化運營,實現利益最大化,整個過程沒有任何一方能夠對資源實行完全掌控。
以網約車為例,在UChain的生態中,大致也可以分為三類:乘客,司機,智能合約:
乘客:服務享受者。通過區塊鏈技術了解到司機的信用歷史以及詳細資料,通過由供需關系決定的定價來決定出行成本,并可以將自己的出行體驗公開透明地記錄在公開賬本之上,同時擁有著自己的數據主權。
司機:服務提供者。依靠自己的行為記錄獲得信用評級,通過由供需關系決定的定價來決定服務成本,并可以通過良好的行為記錄來獲得激勵,同時擁有著自己的數據主權。
智能合約:“機器AI”。通過事先約定好的條件對“作惡者”和“鉆營者”進行及時快速的響應,并依靠合約中的條款來自動完成交易,無權查看另外兩方的數據。
正如區塊鏈所描述的意義:區塊鏈讓人與人之間的連接變得可以信任,并在這種信任之上達成合作;合作產生的價值,或者財富,更多的流向普通參與者而不是中心化的節點。
|一個生態自治的共享社區
在共享經濟這張圖譜上,人人都可能是一個連接點,比如在網約車領域,你有空車,我需要出行,我們的“供需”就可以完成一次連接。而UChain就通過去中心化的技術將點與點連接了起來,并通過社區內的運營充分調動全球成員的分享與共建,來實現共享生態自治,無需再向中心化平臺(比如滴滴)繳納昂貴的通道費用以及珍貴的個人信息。
在UChain的生態中,主要有以下角色的存在:
UChain:基礎設施提供者,下文會提到。
用戶:服務享受者,同時也可以通過DApp提供閑置資源來獲取獎勵。
城市服務商:當地的共享企業,服務提供者,通過與UChain進行合作,來提供當地的共享資源和運營服務。同時,線下司機和乘客的社區治理、仲裁等問題都交給城市服務商來解決(當然,共享企業也要做好司機的準入審核、履約執行),這樣不僅規避了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文化差異問題,而且也將當地政策法規的影響降到最低。
獨立開發人員:為UChain基礎架構和DApp開發做出貢獻。
這些角色相互獨立,但又相互聯系,形成了一個個連接點,共同組成了UChain的共享經濟圖譜。
在這個強大的共享網絡中,技術的事情交給UChain,線下司機和乘客的社區治理、仲裁等問題則交給城市服務商或共享企業,在符合現有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實現多方分治;
那么,UChain是如何來滿足價值創造者(連接點)的呢?
1.用戶擁有數據主權以及信用體系,社區內部的征信系統能夠實現社區自治,并規范用戶行為,價值創造者無需提交押金以及數據主權;
2.閑置物品通過UChain登記確權,上鏈租給其他人,能夠分享租金收益,幫助用戶盤活個人資產,實現流通,真正達成共享經濟的宗旨。
3.為了維護系統的高效運行,UChain系統中不但沒有訂單抽成(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反而有激勵機制,鼓勵那些對網絡做出貢獻的用戶和誠信的司機&乘客,通過社區化運營的方式來提高運營效率,提升用戶的參與度和活躍度,激勵生態向更好的方向發展。這得益于UChain的模型設計,也就是“羊毛出在狗身上”,UChain的幣值,就是那條“狗”。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乘客A坐滴滴出行,支付9元,滴滴抽成1元,司機得到8元。
同樣的,乘客A使用UChain出行,付出的是8元等值UCN,司機得到的是8元等值UCN,同時如果乘客A和司機表現良好,還能獲得一定的UCN獎勵!用表格形式表現更為直觀:
滴滴(RMB)UChain(等值UCN)
乘客實際支出98-獎勵
司機實際收入88+獎勵
也就是說,UChain實現了分布式自治,在UChain中,人人都是價值的創造者,也同時是被創造價值的享受者。用戶通過自我驅動、自我發展來實現社區自治。在UChain中,共享資產能夠方便地交換、流通,真正體現共享資產的價值,來實現共享經濟的2.0。
|一個高性能高并發的共享網絡
在中心化時代,共享經濟對中心化機構的響應速度有著極高的要求;而在共享經濟2.0時代,UChain同樣也擁有一個高性能高并發的共享網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優勢:
共識算法:瑞波RPCA共識算法已經通過了嚴格的檢驗并應用在全球金融系統之中,UChain暫時采用了同樣的算法,并會在未來推出獨有的共享經濟專有共識算法。
智能合約:UChain主網兼容C++和Solidity等語言編寫的智能合約,支持多層嵌套結構的智能合約系統,擁有強大的核心技術架構,未來UChain主網將采用自行研制的共識算法,TPS將得到指數級的提升。
分布式散列數據存儲: UChain分布式數據存儲基于DHT(分布式哈希表)的存儲協議,其中數據由文件內容(Hash)而不是文件路徑(URL)進行索引,可將大文件劃分為固定大小的數據塊并行存儲在多個節點上,這無疑大大保證了安全性(一個節點無法獲取所有信息)。
作為全球首個共享經濟區塊鏈項目,UChain生態系統由用戶、應用開發者、企業服務者、節點提供者共同搭建完成,這些角色通過UChain強大的底層網絡協同合作,實現生態自治,并真正實現了價值傳遞,使得UChain成為一個強大的全球生態系統。只有在這個強大的生態系統中,我們才能真正地用區塊鏈技術來大大減少類似于滴滴命案和FACEBOOK數據泄露等事件的發生概率,并實現價值互通,從而創造出一個美好的共享經濟2.0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