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也因此成為全國首例區塊鏈存證案,并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畢竟區塊鏈技術被稱之為下一代互聯網,而存證又是業內公認的區塊鏈最容易落地的應用場景,法院可以說在最合適的時候給出了最有力的效力背書,對于區塊鏈應用的落地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
了解判決書里的區塊鏈存證
其實很多人看了這個判決后都覺得云里霧里,尤其是對里面眼花繚亂的技術名詞和存證步驟感到困惑。有些看懂了原理的朋友還提出質疑,說這個叫什么區塊鏈存證,不過是第三方存證公司把數據摘要放到了區塊鏈上而已。
這個質疑好像很有道理,筆者最初看完判決書也有同樣的疑問,于是順著這個線索對區塊鏈存證做了更深入地研究,包括讀了判決書中提到的公證通(FACTOM)所發布的白皮書、國內幾家存證機構創始人對區塊鏈存證原理的分析文章,終于一個重要的結論開始浮出水面,那就是:區塊鏈存證第一案中保全網所采用的是借助“錨定”技術實現的區塊鏈存證,而這種方式恐怕將成為日后區塊鏈存證的主流。
那么我們就抽絲剝繭地來展示一下這個結論是怎么得到的。
了解當前電子存證的朋友都知道,通常情況下,電子存證走到第三步,就要把數據交給公證處或者鑒定中心了,以便尋求權威機構的背書從而增強效力。但保全網另辟一條蹊徑在這個環節中把數據交給了FACTOM區塊鏈和比特幣區塊鏈,為什么這么做,難道是把FACTOM區塊鏈和比特幣區塊鏈當成了公證處在用嗎?
其實,FACTOM是美國一家知名的使用區塊鏈技術來保護和驗證數據的公司,其產品核心原理就是將數據錨定到比特幣區塊鏈上。因此,大家會發現,保全網的存證流程到了第四步,就是通過FACTOM將數據錨定到了比特幣區塊鏈上。
弄清“錨定”到底是個啥
眾所周知,比特幣的底層架構技術就是區塊鏈技術,因此比特幣剝離“貨幣”的屬性剩下的是一個底層區塊鏈架構——也就是一條“鏈”。
而這條鏈非同尋常的地方在于,就目前而言它是存在時間最久、運營時間最長、經過多次攻擊檢驗最可靠的區塊鏈條,這一特性使得比特幣區塊鏈成為存放數據、防止數據篡改的首選,大家可以把數據理解為基于比特幣的一項交易,一旦交易被比特幣所“記賬”,則這筆交易將永久地存在于比特幣區塊鏈上,無法被刪除和修改了。
舉個例子,一艘船待在水上會隨波逐流,那么要想讓船穩定的最好辦法莫過于在岸上找到一個穩固的錨點,把船拴在上面。比特幣區塊鏈就是那個最穩固的“錨點”,而把數據“拴”在錨點上的過程就叫做錨定。
而FACTOM正是開發了一個妥善可用的錨定程序,并且在數據錨定到比特幣區塊鏈之后,還可以實現數據的快速檢索、驗證等。因此,筆者推測保全網的最終目的是將數據放到比特幣區塊鏈上,只不過這個上鏈和錨定的過程是借助FACTOM來實現的,因為FACTOM存儲的數據摘要本來也是錨定在比特幣區塊鏈上的。
“錨定”是怎樣實現的
要知道,在比特幣區塊鏈上放數據是有成本的,而且比特幣區塊鏈的技術特性決定了在上面錨定數據體量不可能太大。因此,存證機構當然不會把全部的存證數據都放上去,而是將存證數據進行摘要計算得到數字指紋,必要時還會通過默克爾樹(Merkle Tree)算法來計算獲得這個Hash值,也被稱之為Merkle根。從而進一步降低數據體量,然后將根值放到比特幣區塊鏈上去。
一般掛載數據到比特幣區塊鏈上的通常做法是,將默克爾根值以交易的形式寫入比特幣一個可以提供80字節空間的OP_Return區域,一旦這筆交易被比特幣區塊鏈確認收錄(記賬),則錨定宣告完成。
區塊鏈扮演去中心化的公證處角色
至此,我們可以明確,比特幣區塊鏈在整個電子存證過程中被當作了一個去中心化的公證處。電子存證機構由于對自身存儲數據的客觀公立性以及防篡改等要求不夠自信,引入了比特幣這條最強有力的公鏈來做背書,而第三方存證機構所做的是在用戶和比特幣公鏈之間搭建了一個“數據通道”,讓數據可以錨定上去的同時便于檢索和驗證。
與傳統引入公證處背書相比,區塊鏈是去中心化的一個技術方案,而且理論上任何電子存證機構都可以接入,一旦效力獲得認可(事實上互聯網法院已經通過判例認可),其可靠性、便利性、開放性以及降低成本等多個方面都更有優勢,在此,筆者給這種存證形態命名為“錨定式區塊鏈存證”。
為何錨定式區塊鏈存證具有可靠性
事實上,區塊鏈存證也有很多形態,包括自建區塊鏈(私鏈)存放數據、搭建聯盟鏈存放數據以及本文所說的錨定式區塊鏈存證(不一定是錨定到比特幣,也可以是以太坊或其他公鏈)。
其中,筆者更加看好的還是錨定式區塊鏈存證這一種,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錨定到公鏈尤其是比特幣或以太坊等經過實踐檢驗可靠的公鏈更能保障數據的完整性,而數據完整、未經篡改恰恰是電子存證所追求的最終目標。私鏈和聯盟鏈在這方面由于“鏈”本身的技術特性導致“強度”遜于公鏈,可靠性始終是個問題。
當然,必須說明的是,基于私鏈和聯盟鏈的電子存證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和特殊的優勢,例如在較為封閉的生態系統中,居于中心地位的平臺所運營或維護的區塊鏈(私鏈、聯盟鏈)在生態系統內部還是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尤其是針對一些無需通過法院而是在生態系統內部就可以消化的存證問題,包括供應鏈交易確認、產品質量溯源等。這些場景下,私鏈和聯盟鏈存證效力足夠解決問題,同時還更靈活多變,能定制開發出更多可用的存證產品。
錨定式區塊鏈存證成司法認定的關鍵點
錨定式區塊鏈存證絕非百分之百可靠,在司法實踐中,即便使用了這種存證方式,仍然需要在個案中對存證獲得的數據證明力進行認定,尤其是在數據掛載到區塊鏈之前,這個時間段內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是區塊鏈本身無法證明的,就好像公證處只能證明看到了什么數據,但證明不了之前沒看到的數據。
因此,筆者認為在數據上鏈之前,法院仍有必要在兩個環節進行審查:
首先,應審查當事人使用錨定式區塊鏈存證工具的具體流程以及現場還原程度。因為,在當事人將目標數據提取之前,數據的形態以及是否經過了人為的修改是不得而知的。所以此時需要當事人向法院證明其取證的操作流程,以及使用具體工具時所處的終端、網絡環境是否可靠。
其次,存證工具本身的原理和可靠性也很重要。包括存證工具是否對當事人的操作留存了足夠的日志、存證工具所使用的錨定算法能否確保數據不經篡改地放到了區塊鏈上去、存證工具能否提供可靠的數據校驗方法。我們注意到在區塊鏈存證第一案中,杭州互聯網法院就審查了保全網所使用的谷歌抓取程序以及其他的存證流程。
全國首例區塊鏈存證案
6月2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進行公開宣判,首次對采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并明確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審查判斷方法。
該案中,原告杭州某公司為證明被告深圳某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中發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權的相關作品,原告通過第三方存證平臺,進行了侵權網頁的自動抓取及侵權頁面的源碼識別,并將該兩項內容和調用日志等的壓縮包計算成哈希值上傳至FACTOM區塊鏈和比特幣區塊鏈中。該種以區塊鏈技術作為電子數據存儲、確保數據完整性的方式,是互聯網技術與電子數據存證的新融合,給機構創新、維權模式創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體現電子證據發展新趨勢。
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對于采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進行存證固定的電子數據,應秉承開放、中立的態度進行個案分析認定。既不能因為區塊鏈等技術本身屬于當前新型復雜技術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認定標準,也不能因該技術具有難以篡改、刪除的特點而降低認定標準,應根據電子數據的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判斷其證據效力。
杭州互聯網法院承辦法官表示,區塊鏈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數據庫,具有開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點,其作為一種電子數據存儲平臺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穩固性的優勢,在實踐審判中應以技術中立、技術說明、個案審查為原則,對該種電子證據存儲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綜合認定。
法院對電子證據審查方式
杭州互聯網法院結合區塊鏈技術用于數據存儲的技術原理,以電子證據審查的法律標準為基礎,對區塊鏈電子存證的效力認定確立了如下審查方式:
1.審查電子數據來源的真實性。包括第三方存證平臺資質合規、產生電子數據的技術可靠、傳遞電子數據的路徑可查;
2.審查電子數據存儲的可靠性。包括電子數據上傳至公共區塊鏈、各區塊鏈存放內容相互印證、區塊節點生成時間符合邏輯;
3.審查電子數據內容的完整性。即電子數據Hash值能驗算一致未被修改;
4.審查電子證據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關聯度,從而對該種證據的法律效力及證明力予以確認。具體到本案,該院認為通過可信度較高的自動抓取程序進行網頁截圖、源碼識別,能夠保證電子數據來源真實;采用符合相關標準的區塊鏈技術對上述電子數據進行存證固定,確保了電子數據的可靠性;在確認Hash值驗算一致且與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的前提下,作出了該種電子數據可以作為本案侵權認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