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區塊鏈之前,任何交易活動都需要一個中介,沒有中介,兩個陌生人不可能達成交易。區塊鏈來了,用機器人取代中介,用一套數學算法確保兩個陌生人,把一筆交易完成。
區塊鏈是信任的機器,這是其本質。
“去中心化”是區塊鏈的一個結果。在經濟交易活動中,所謂“去中心”無非是這幾個意思:
第一,我們在完成一筆交易時,不再需要第三方,這個第三方就是一個中心。
第二,在區塊鏈上所從事的所有經濟活動,不再需要像“公司”的這種組織和制度,來幫助我們完成各種交易。
第三,為中心化機構服務時,這個中心化的機構給我們職務、工資,激勵我們更好為這個事業服務,但在區塊鏈上這個激勵機制不是由中心化機構來建立的。
區塊鏈的去中心化,不是突然出現的。
2009年,兩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研究的是“自組織”,其中一位女性經濟學者,她畢生研究的就是在市場和政府之外的第三股經濟治理的力量,所謂的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
為什么是2009年?
因為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讓大家看到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已經失靈了,政府有形的手也失靈了,所以有一幫技術極客說:“我們要改革央行的貨幣發行機制,我們要建立一套更強的用數學規則自我限制的貨幣發行規則,不能讓央行亂發貨幣”,這就是比特幣區塊鏈產生的背景。
恰恰也是因為2008年市場之手失靈,政府之手失靈,所以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就獎給了這兩位經濟學家。
去中心,并不是取代政府或者企業,在所有經濟學家的研究當中,他們探討的是這三者在某一場景下,某一經濟周期,某一事物下,某一力量會更有效。對經濟活動來說,政府的管制在某種情況下是必須的,市場的競爭在某種情況下也是最好的,但可能仍然有一些情況用自組織的方式更有效率。
這種“自組織”是如何建立在區塊鏈系統上?
我把區塊鏈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層次,也是最底層,實際上是分布式網絡,區塊鏈是架構在分布式網絡技術之上的一個應用;
第二層次,在分布式網絡基礎上,加一層密碼學的帳本體系,變成分布式帳本。現有金融活動都是各單位、各人記自己的帳,一筆國際匯款經過五六個跨國的金融機構,需要7%的費用。而分布式帳本最大的特點是所有相關方都在一個帳本上記帳,任何一個相關方數據變動,其他方就知道了,因此不需要很大的中后臺,成本就降下來了。
第三層次,在分布式帳本上再加上發行數字貨幣的貨幣體系,就像比特幣區塊鏈。現有的貨幣,即使完全電子化了,比如微信、支付寶錢包,銀行帳戶,無非是一串數字。而數字貨幣,它變成了一段計算機程序,可以賦予智能合約,這筆錢可以付給誰,什么時候付,寫到程序里,最后由計算機系統幫你執行,不再依靠人,這是數字貨幣和我們現有貨幣體系最大的不同。
在公有區塊鏈上,為什么一定要發行數字貨幣?
不發行不行?不發,可以,不發就是分布式賬本。而在公有區塊鏈上,不可能沒有數字貨幣。因為公有區塊鏈是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自組織。為這個自組織去工作,比如替區塊鏈挖礦,幫助它去存儲數據,為它提供一個安全計算的基礎,因此比特幣區塊鏈每10分鐘會結一次帳,給他獎勵。如果沒有了幣,誰還會為比特幣區塊鏈工作呢?
比特幣區塊鏈每10分鐘會發出幾個比特幣,這是一套數學模型,你要不相信,可以運行一下這套數學模型,1萬人運行出來的結果是同樣的,所有人都信了比特幣區塊鏈,在這套數學模型下,數字貨幣的發行量就這么多,而且誰為區塊鏈工作了,誰就能得到比特幣。非常公平,HR不要了,行政管理不要了,部門經理不要了,總經理也不需要了,完全靠數學算法。
公有區塊鏈技術一定會長在顛覆性的商業場景里面,不大可能對接到我們現有的體系,因為沖突太大。至少在未來的一兩年之內,看不到它們對接的可能性,但分布式帳本是完全可能對接的。
從技術發展進程看,區塊鏈是怎樣演變的?
區塊鏈1.0,以2009年1月份上線的比特幣區塊鏈為典型代表。最核心的貢獻就是建立了一套密碼學的帳本,提供了一套新的記帳方法。但它有一個缺欠,比特幣區塊鏈所有的規則是事先寫好的,不支持別的開發。
到2015年的7月份,以太坊正式上線。作為區塊鏈2.0的代表,以太坊最大的不同,所有人都在以太坊區塊鏈上做計算、運用,建立全球性的大規模協作網絡,這個計劃到目前為止還在進行中。
因為允許別人在以太坊區塊鏈上應用開發,因此支持大家在上面編智能合約。智能合約不是合同,是一個計算機程序,保證你的合同能夠在不借助于第三方的情況下得到執行。
以太坊作為區塊鏈2.0仍然有缺陷,在性能上,不能支持大規模商業應用開發,比如說交易速度,比特幣交易速度每秒7筆,以太坊絕對不超過20筆,不能支持大規模的商業應用。
區塊鏈技術往前發展,2018年開始進入到區塊鏈3.0的階段,主要解決大規模商業應用。
到目前為止,真正的區塊鏈3.0的系統有這么幾個,像EOS、Dfinity等測試的網絡,但還沒有正式上線。這些技術上線測試優化調整之后,至少支持每秒1萬筆或者每秒10萬筆的系統開始有了,大規模區塊鏈商業應用就可能出現。
幣圈一日人間十年,確實不受摩爾定律的制約,區塊鏈的速度會比互聯網更快一些,應該說快好幾倍。
那么,我們在看看區塊鏈世界有一個怎樣的貨幣體系。
關于貨幣體系,我把它分成四個層次,Currency、Money、Coin、Token。
Currency是央行的貨幣,社會流動性、利率、匯率。Money更多是金融機構眼睛里面的貨幣。
Coin在英文里是零錢,自從有了比特幣(bitcoin)之后,就有了數字貨幣的含義。但并不是所有數字貨幣都叫Coin,ICO發行的不是Coin,是某種憑證,就是Token。
從Currency到Token,貨幣屬性逐漸減弱,資產屬性在加強。為什么Token或者Coin價格會大幅度波動,因為資產價格的波動性肯定是大于貨幣價格的波動性。
我把數字貨幣分成兩類,一類叫Coin,一類叫Token。
Coin預埋在系統里,為系統工作的激勵機制,作為區塊鏈上記帳的符號,Coin也成為了一種通用的貨幣,所有ICO都是以自己發行的Token去換比特幣或者以太幣。Coin沒有使用場景,匿名,在某種程度下,也被當做支付工具。
但是Token絕對不是支付工具,Token必須跟應用場景結合,Token是有使用功能的,沒有使用功能就不是Token或者說就是一種詐騙。
Token其實早就有了,但Token的經濟價值一直在演變。
Token最早可以追溯到賭場的籌碼,游樂場的代幣也是Token。一次換完Token,一來方便結算,更有簡化稅收的作用。在賭場里拿1萬進去,有可能一下子變成20萬,又變成5000,怎么來收你的稅?所以最后一把結清,只在買Token的時候發生稅收。
從賭場和游樂場往上走一級,就是網絡游戲。網絡游戲里面的Token,除了簡化稅收、方便結算之外,還有經濟激勵的作用。你打游戲可以獲得金幣,金幣可以在里面買工具,還可能會升值。
從網絡游戲的Token再到區塊鏈上的Token,功能和性能進一步升級,除了經濟激勵之外,還有籌資、用戶導流、市場推廣、交易媒介,以及生態建設的作用。
Token如何發揮生態建設的作用?
比如說,我剛才講到區塊鏈3.0的時候提到的EOS,EOS是一個基礎鏈,籌了將近10億美元,EOS本身沒有應用,它希望其他的應用開發者在它的公有鏈上做應用開發,這就叫建生態。
作為一個應用開發者,為什么要到EOS的公有鏈上開發應用呢?
EOS說,我有10億美元,外面的VC基金,如果任何一家愿意出一比一的貨幣,我愿意拿同等價值的貨幣合租基金,只投在EOS區塊鏈上的應用開發項目。
回頭對那些應用開發者說,如果你愿意到EOS的平臺上做開發,那么你把將要發出的Token分成三份,第一份直接給我,我這里有10億美元,還有別人相配套的10億美元,有20億美元,我們兩個人是機構投資者,你把你的Token發給我就行了,我把錢給你,你不用去外面做ICO,就不會有法律問題。然后再把另外一個三分之一的Token送給EOS幣的持有人,每個賬戶都空投你的Token給他,完成了你的客戶導流和市場推廣。最后剩下的三分之一Token,留著激勵創始人和開發團隊。
這樣生態就建起來了,首先應用開發項目避免了法律風險,其次Token送給了EOS的持有人,自然它就有基礎用戶,然后就專心致志開發,開發成功了,你手上還有很多幣,幣漲了就是激勵。而EOS投出去這么多應用項目,手上擁有了這么多應用項目的Token,成功了EOS幣可能漲十倍、五十倍、一百倍。
所以,Token在生態圈的建設上,作用巨大,這是正面的東西。
有人說,區塊鏈經濟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我覺得有其道理。
區塊鏈上的經濟運行靠的是數學算法,一個人用和一萬人用邊際成本是不增加的。當邊際成本變成零的時候,就不需要公司了,因為它的存在失去了理由。
如果公司不需要了,產權保護還有價值嗎?所以你會看到公有區塊鏈也好,艾西歐也好,統統都是非盈利組織,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是開源的。
比特幣區塊鏈就是這樣一個偉大的實驗,比特幣區塊鏈沒有員工,沒有經營場地,沒有收入,可是這個比特幣區塊鏈成功的有效的運行了九年時間,最高的時候幾千億。九年時間沒有股東會、沒有董事會,沒有員工,沒有經營場地,沒有資產負債表,它靠什么運行的?
治理機制依靠一套基于博弈論的共識算法,激勵機制基于數字貨幣加在分布式帳本上,就是公有區塊鏈。
區塊鏈思想與技術,它不是革命,也不顛覆,也不取代,而是一次偉大的實驗。
政府還是政府,企業也有企業的價值,但是在數字世界里面,可能有一套新規則來治理我們越來越數字化的經濟,其中更有效的是分布式商業,是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