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班牙新聞媒體報道,歐洲八大金融機構已經宣布將共同開發區塊鏈技術項目,旨在記錄金融權證的發行情況。西班牙國家證券市場委員會表示,他們會繼續探索區塊鏈技術,并嘗試在認股權證發行方的注冊工作上深入應用。
桑坦德銀行已經開始擁抱這一新興技術,他們已經為客戶推出了基于Ripple區塊鏈技術的支付網絡;德國商業銀行(Commerzbank)正同時建立五個有關概念驗證的區塊鏈協議;日本和韓國銀行測試通過Ripple網絡進行跨境資金轉賬。
此外,新加坡央行大力宣揚區塊鏈在支付領域的潛力。新加坡實際央行——金融管理局(MAS)局長Ravi Menon在一場金融行業活動中談到了區塊鏈在國際支付中的潛力。在演講中,他兩次重申他對于加密代幣“最強大的”用例之一就是促進跨境結算這一看法的信念。
全球很多國家的銀行都在探索區塊鏈技術,那么區塊鏈金融應用普及還有多遠?顯然與“積極擁抱”相比,也有一些金融機構并不打算接受它。上周,西班牙畢爾巴鄂比斯開銀行首席執行官曾表示,目前區塊鏈技術還不成熟,金融企業仍需要面臨很多挑戰。
區塊鏈的安全性受到加拿大央行、俄羅斯中央銀行和中銀集團等大牌的質疑,他們認為與中央銀行系統相比,區塊鏈的運用更容易遭到黑客攻擊。
之前,英格蘭銀行計劃使用區塊鏈實時結算系統,但后來也由于技術的不穩定性,改變了其決定。荷蘭央行經過三年的區塊鏈技術試驗后,得出結論認為,目前的算法無法完全安全地處理交易。另外,有很多銀行并不希望運用區塊鏈跨境支付,因為這意味著放棄大量的轉賬業務收益,而這是銀行的重要收入來源。
對此,ShareX創始人李剛強在接受金色財經獨家采訪時指出,目前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探索困難還較多。
首先是原有的金融法律體系不適應未來通證的法律體系,通證法律體系各國還在探索之中。其次,傳統的金融體系對從業者有嚴格限制,有牌照、從業資格、進入門檻的要求,但在token領域目前還沒有太多門檻限制,比如說合格投資者的要求等。以股權為例,李剛強指出,原來的股權投資,作為基金的出資人要有一個百萬以上的凈資產的證明,在基金出資時要超過一百萬,而在token領域則任何人可以以任何金額進行投資。第三方面,原來IPO政策也有明顯的標準,比如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凈利潤要超過三千萬,在公司的凈資產以及合規性等方面也有相關要求,但在目前的token領域對于凈利潤等沒有相關的約束條件。
李剛強進一步指出:“我們還看到現有的行政部門技術的基礎設施還不完備。行政部門是中心化的機構,當用區塊鏈來登記股權,變成非中心化的時候,行政機構是否愿意進一步放權還存疑。盡管如此,我們能夠看到市場大的方向是向好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確實是曲折的。今天區塊鏈的時代,就像歐洲中世紀公司制度誕生的時代一樣,一切還處于蠻荒時代,有待先行者去開拓和實踐。”
北京市法學會互聯網金融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金融系教授胡繼曄在接受金色財經采訪時則進一步指出,金融企業在區塊鏈領域的探索中還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區塊鏈從業人員不知道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不知道該怎么做,這也是為什么我們要建立區塊鏈金融法治研究中心的原因。歐美各國對于ICO持審慎開放的態度,我國去年的9.4新政后全面暫停ICO,需要進行成本收益分析,不能光靠堵,還需要正確的疏導,至于如何改革需要認真考慮。
此外,胡繼曄還表示:“桑坦德銀行已經開始為客戶推出了基于Ripple區塊鏈技術的支付網絡,更具創新性。我在2015年Ripple在三分錢時嘗試購入了一點,當時主要就是想,唯直接參與才能對新金融形態有更直觀的了解,也保持對區塊鏈金融的敏銳觸覺。未來我們要注重Ripple幣如何防范洗錢行為。”
結語:從理論上看,區塊鏈技術的優勢和金融領域高數字化的特點,能解決金融領域的很多痛點,業界也在探索相關的應用,目前技術和管理等層面仍有諸多問題需要解決,在交易頻率限制,速度保障,安全保障和監管保障等方面需要加強思考與研究。正如胡繼曄教授所提及,區塊鏈區塊鏈改革需深思,不能只靠堵還要靠疏。區塊鏈的進一步發展同樣需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