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本質上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數據庫,通過網絡中多個計算節點參與數據計算和記錄,并互相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具有去中心化、共識機制、高度透明、無須依賴信任等顯著特征。與之前以“比特幣應用”為代表的1.0階段和以“智能合約”為首的2.0階段不同,3.0階段更可能是超越貨幣、金融,支持復雜的商業應用,由此可以極大地激發區塊鏈創業活力。
明確區塊鏈組織架構,對于創業者來說,有利于清晰定位自己的組織形態,通過參照既有組織架構進行改進和完善,以確保自己組織先進性與活力。
在區塊鏈世界里,分為公鏈、聯盟鏈、私有鏈。公鏈如同操作系統,現在百花爭鳴,大家都想做世界通用的底層技術;聯盟鏈,實際上最被看好,在一定范圍內實現多領域跨行業互通,讓聯盟內企業不再各自為政,我們也期待區塊鏈創業者從這里著手,讓更多項目落地;私有鏈,就像大數據庫,在系統內監察等方面也許可以發揮一定作用。
成熟的創業并非頭腦發熱、孤注一擲的產物,它一定是深思熟慮、仔細考察后的決定,要做到心中有數,遠離法律紅線。以下列舉了區塊鏈創業需要謹慎識別的誤區。
1、警惕跨國匯兌
使用互聯網平臺,對接國內外客戶,提供居間撮合服務,實質上屬于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刑法第225條第(三)款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因此,如果通過比特幣的方式逃避外匯管制,主觀目的要把資產轉移到海外,那么,協助其轉移資金、資產的平臺,可能會面臨非法經營罪的指控。所以,在創業時應當考慮到自己雖不是結算、逃匯等主體,但協助他人進行非法活動,也會有刑法風險,得不償失。
2、不宜開辦交易所
2017年9月,《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出臺,在我國境內的智能貨幣交易所被迫轉移“戰場”,于是,就有人到海外申請開辦智能貨幣交易所,覺得輔以大力宣傳就能獲得成功。殊不知交易所最大的難題在于網絡安全,幾乎沒有一家運營一年以上交易所沒有丟過幣,而一旦丟幣基本就難以賠付。
與此同時,開辦交易所還要注意政策和市場風險對幣值波動的影響,一旦出現幣值急降,投資者很可能成為報案群眾。其中利害,必須重視。
3、莫要炒幣圈錢
區塊鏈創業的紅線,歸納起來可以是:遠離非法經營,不要炒幣圈錢。國家擋住ICO(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的意義在于不想走P2P的老路,一旦有大量自然人投資者入場,任何物品都會被炒成金融產品,若是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便有犯罪之虞。因此,對于區塊鏈創業團隊而言,最應該擔心的風險還是刑法對非法經營的約束。
與此同時,技術團隊是否采取公司制形式,是否對于外國基金會有獨家代理協議,海外公司是否只是空殼等,也會被中國司法機關關注,從而判斷該種商業模式是否構成違法甚至犯罪。打算做區塊鏈創業的團隊要切實考慮傳統企業如何使用新技術提高效率,并且要明確該種提高效率的方式是否合規。
綜上,各地對扶持區塊鏈發展都出臺了相應政策文件,足以見得區塊鏈技術本身還是得到承認。建議創業者仔細研讀政策文件并進行市場調查,從市場需要和政府扶植中,找到更好的創業機會。由于刑事政策的變化,刑法打擊圈的大小也可能有所變化,在法律邊緣的創業項目可能會面臨比較大的挑戰。建議大家避免盲目從眾,對熱潮下的區塊鏈創業應保持冷靜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