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近期出臺的《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并回答記者提問。
公共數據開放是促進數字經濟發展、保障社會民生的重要推動力,也是推進政務公開,提升政府管理理念、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共數據開發利用,自2012年起在全國率先探索公共數據開放工作。2017年至2019年,上海連續三年在第三方測評的中國地方政府數據開放排名中位列第一。
《辦法》制訂的總體考慮
《辦法》作為國內首部針對公共數據開放的地方政府規章,將指導本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工作進入全新階段。重點考慮了四個關系:
一是開放服務和管理責任的關系,公共數據開放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要面向市場和社會提供有效數據資源,通過開發利用,服務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同時,公共管理部門要建立完整的數據開放標準和規范,明確相關管理權限和義務。
二是數據開放和數據安全的關系,既要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和深度利用,又要高度重視和保障數據安全、合法合規。制定嚴格的全流程數據安全保護措施,是此次立法工作的重要考量。
三是國際通行原則和上海實際情況的關系,在參考“完整、時效、原始”等國際通行原則基礎上,將分級分類、脫敏脫密、匿名處理等作為開放前的重點要求,充分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第三方合法權益,面向不同利用主體提供多種開放方式。
四是統一平臺開放和多元合作生態的關系,要求公共數據按照統一標準,在統一門戶的開放。同時,鼓勵引導市場主體開展數據治理、提供數據服務、規范數據利用,共同打造健康、包容的生態體系,使數據賦能各行各業,助力數字經濟發展。
《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8章48條,明確總體原則、開放機制、平臺建設、數據利用、多元開放、監督保障、法律責任等內容。
一是以安全可控為基本原則,分工推進公共數據開放。本市公共數據開放工作以“需求導向、安全可控、分級分類、統一標準、便捷高效”為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并在總則中設立專門條款強調數據安全保護責任,防止公共數據被非法獲取或不當利用。對公共數據開放重大事項進行統籌協調,引入專家委員會機制,增強公共數據開放工作的科學性和專業性,不斷提升全市對于數據開放的認識水平和服務能力。
二是有序推進、主動服務社會需求,建立數據開發利用長效機制。在前期工作基礎上,一方面主動制定開放清單,另一方面對接社會需求,根據年度開放重點,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迫切需要、行業增值潛力顯著和產業戰略意義重大的高價值公共數據。在國內首次提出分級分類開放模式,對開放數據進行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提升開放數據質量,不斷滿足社會公眾對公共數據的需求。
三是以統一平臺為開放渠道,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安全保護水平。依托市大數據資源平臺,建設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的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全面提升公共數據開放的服務能力。明確平臺管理制度,建立透明化、可審計、可追溯的全過程管理機制,采取行為記錄、數據糾錯、權益保護等措施,打造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服務載體。
四是以合法正當為數據利用原則,鼓勵數據開發與加強行為監管并重。要求數據利用應當以合法正當、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權益為前提,在此基礎上,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公共數據利用活動,特別鼓勵數據利用的成果應用于行政監管和公共服務,對社會價值、市場價值顯著的案例進行示范展示。另一方面,建立數據來源披露、利用情況跟蹤、違規行為舉報等制度,防范違法違規行為。例如,對采用非法手段獲取、超出規定應用場景等行為,采取嚴格的關閉使用權限和實施公示披露等措施。
五是打造融合創新的生態體系,助力數字經濟發展。通過產業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引入、應用模式創新以及優秀服務推薦、聯合創新實驗室等方式,推動“產學研用”協同發展,營造良好的數據應用創新生態。同時,推動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的多元融合和規范流通,推動建立數據開放標準體系、技術規范,開展國內外交流合作,提升本市公共數據治理和創新應用能力,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六是守牢法律責任底線,建立多重監督保障制度。明確數據開放、數據利用、平臺管理、安全管理等各個主體的法律責任和安全管理義務。通過設立專人專崗、加強專業培訓、開展考核評估、合理責任豁免等多方面制度,加快提升各主體的專業性和積極性,保障數據開放工作的有力推進。
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工作是一項前瞻性、系統性的工作,需要在不斷實踐中優化和創新。目前,根據社會需求確定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醫療健康、文化旅游四個領域作為今年的開放重點。特別在普惠金融方面,上海已經開展了8個部門和4家試點銀行間、以企業主體相關公共數據的授權開放應用試點,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力爭今年年底見實效。接下來,上海將加快《辦法》的落地實施,加強組織協調、督促落實機制,安全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辦法》,加快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水平,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