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2015年至2017年,57.5%的校園暴力案件為故意傷害案件。校園暴力案件中,故意傷害罪和搶劫罪呈下降趨勢,聚眾斗毆罪和尋釁滋事罪在2017年有所增長,同比上升10.58%和14.08%,55.12%的校園暴力案件因發生口角等瑣事而引發。此外,88.74%的校園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傷亡情況,其中11.59%的案件中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傷。
2015年至2017年,全國校園暴力案件中被告人為未成年人的占比呈逐年下降趨勢,2015年占比為64.87%,2016年為63.4%,2017年為60.79%。涉搶劫罪校園暴力案件超八成被告人為未成年人,涉強奸罪和強迫賣淫罪校園暴力案件中16至18周歲未成年人占比最大。校園暴力案件中被告人人數在5人以上的案件占比為6.27%,被告人人數為10人以上的案件占比為1.1%。全國一審審結的校園暴力案件中,36.89%的被告人有自首情節。
報告同時顯示,13.46%的校園暴力案件中有事先謀劃情形,并且2015年至2017年案件量基本持平。在這些案件中,被告人實施犯罪目標明確,并進行了事前準備工作。 (記者徐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