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重要意義
革命文物凝結著中國共產黨的光榮歷史,展現了近代以來中國人民英勇奮斗的壯麗篇章,是革命文化的物質載體,是激發(fā)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的深厚滋養(yǎng),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不忘初心、繼續(xù)前進的力量源泉。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qū)各部門扎實推進革命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文物保護狀況持續(xù)改善,革命文物教育功能不斷強化。與此同時,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的發(fā)展,迫切需要加強革命文物資源整合、統(tǒng)籌規(guī)劃和整體保護,迫切需要深化革命文物價值挖掘闡釋傳播,迫切需要發(fā)揮革命文物服務大局、資政育人和推動發(fā)展的獨特作用。要從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筑牢意識形態(tài)陣地的戰(zhàn)略高度,從堅定“四個自信”的戰(zhàn)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義。
主要任務
夯實革命文物基礎工作。加強對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總體規(guī)劃、宏觀指導和制度建設。實行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宣傳、文物部門要對本地區(qū)革命文物進行全面排查,并把排查結果報中央宣傳部、國家文物局。加強對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獻檔案史料、口述資料的調查征集工作,做好館藏革命文物的認定、定級、建賬和建檔工作。分批公布全國革命文物名錄,建立革命文物大數據庫,推進革命文物資源信息開放共享。鼓勵文物博物館機構、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研究。
加大革命文物保護力度。堅持搶救性和預防性保護并重,實施革命舊址維修保護行動計劃和館藏革命文物保護修復計劃,加強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加強革命文物保養(yǎng)維護,開展革命文物研究性保護項目。各級政府應及時把新發(fā)現的革命文物依法納入保護范疇,把具有重要價值的革命舊址核定公布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縣級政府應落實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革命文物保護措施,不得擅自遷移、拆除。新建改擴建革命紀念設施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xù),不得未批先建、邊報邊建。
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徑。宣傳、文化、文物部門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類文物保護單位應全部對外開放,其他部門管理使用的應盡可能對外開放。結合重大歷史事件、重要歷史人物和中華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慶,依托革命文物資源組織開展重大紀念活動,精心設計活動內容和載體,整體納入中央統(tǒng)一規(guī)劃。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價值內涵和文化元素,運用市場機制開發(fā)更多文化創(chuàng)意產品,促進文化消費。打造紅色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研學旅行和體驗旅游精品線路,促進革命老區(qū)振興發(fā)展。加大軍隊系統(tǒng)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力度,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適時對外組織開展參觀、瞻仰、紀念等活動。
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堅持有址可尋、有物可看、有史可講、有事可說,著力策劃打造主題突出、導向鮮明、內涵豐富的革命文物陳列展覽精品,做到見人見物見精神。完善革命文物改陳布展管理機制和支持政策,深化研究、及時補充體現時代精神的展陳內容,革命博物館紀念館基本陳列超過5年的可進行局部改陳布展,基本陳列超過10年的可進行全面改陳布展。建立展陳內容和解說詞研究審查制度,宣傳、文物、黨史文獻部門要按照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切實把好政治關和史實關,增強展陳說明和講解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權威性,反對歷史虛無主義和文化虛無主義。堅持展示方式與展陳內容相得益彰,適度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增強革命文物陳列展覽的互動性體驗性。堅持節(jié)儉辦展、綠色辦展,做到因地制宜、夠用適用,力戒貪大求洋、富麗堂皇。
創(chuàng)新革命文物傳播方式。推動革命傳統(tǒng)教育進學校進教材進課堂,編纂出版系列革命文物知識讀本,鼓勵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到革命舊址、革命博物館紀念館開展現場教學。建立革命舊址、革命博物館紀念館與周邊學校、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駐地部隊、城鄉(xiāng)社區(qū)的共建共享機制,組織開展具有莊嚴感和教育意義的系列主題活動。融通多媒體資源,推進“互聯網+”革命文物,對革命文物進行全景式、立體式、延伸式展示宣傳,傳承革命傳統(tǒng),弘揚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