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數據不是數字經濟的新石油或基礎設施》中所指出的那樣,數據不是像石油這樣的有限的可耗盡資源,它不是信息基礎設施。這是一個有價值的投入,它使公司能夠改進它們的產品和服務,使我們的生活更加豐富和富有成效。
但在某些情況下,數據可能會成為準入門檻。正如《經濟學人》所稱:“海量的數據可以充當起保護作用的護城河”。有些競爭政策機構認為“當新的進入者無法像老牌公司那樣就容量和類別收集數據或使用同類數據時,數據收集可能會產生準入門檻。”
從理論上講,一家公司對數據的控制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給其它公司留下的數據供應少得使競爭對手難以興旺起來。
但在現實世界中,數據并非進軍技術圈的準入門檻。正如歐洲監管中心所說:“首要原則是數據是一種投入,這對于開發成功的應用程序和算法來說非常重要,但這不是唯一的投入。其它投入也很重要,例如嫻熟和富有創造力的勞動力(特別是計算機科學家和工程師)、資本和分銷渠道。”
數據以一種別樣的方式顯示其重要性——處理數據提供了有助于提高服務質量的洞察。好消息是,業務關鍵型數據是科技公司和依賴數據的諸多其它行業唾手可得的。互聯網本身就是為任何想要使用它的人能隨意獲取大量商業上相當重要的信息的來源。服務提供商會通過商業形式為商業用途提供大量額外的信息。數據泛濫成災,甲骨文等公司已經開始建立數據市場,以幫助企業尋找和購買所需要的東西。
另外,數據不是命運。一方面,更多不一定更好。在某些時候,有額外的數據不會增加額外的價值。而且,對于很多應用來說,數據的價值會迅速下降,這是轉瞬即逝的。應用程序要仰仗新數據,而不是儲存的歷史數據。例如,每天提交的查詢中有15%未見于谷歌的搜索引擎。
另外,公司員工的技能和創造力也將使數據成為成功的應用。初創的約會服務提供商Tinder戰勝了老牌提供商Match.com、eHarmony和OkCupid的數據領先優勢,如“雙重選擇”等創新功能。正如經濟學家Hal Varian所說,重要的不是數據,而是方法(算法和想法)——來自具有很高素養的數據科學家和創意企業家。
最后,關鍵的東西并不是數據量。只有在數據稀缺且無法復制的情況下,數據才有利于競爭分析。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曾說,只要“對他人來說還有足夠的剩余”,在自然狀態下獲得財產就是合理的。在數據經濟中,問題不在于數據是否有價值,而在于是否有足夠好的數據供競爭對手使用。
當競爭管理機構近年來在具體合并案例中面臨這種與情境相關的實際問題時,他們屢次三番地確定競爭對手可以在合并后獲得足夠的數據。
在2008年,歐盟委員會發現“(谷歌的)有關搜索的數據與(Doubleclick的)關于用戶網上沖浪行為的數據的組合如今已經為很多谷歌的競爭對手所使用。”
在2014年對臉書和WhatsApp合并的考慮中,歐盟委員會確定“......無論合并后的實體是否會開始使用WhatsApp的用戶數據來改善臉書社交網絡上的針對性廣告,仍會有大量互聯網用戶數據,這些數據對于廣告效果很有價值,并且不在臉書的獨家控制范圍內。”
在2016年微軟與領英合并的考慮中,歐盟委員會裁定“各自數據集的合并似乎并沒有提高此領域其他廠家的進入/擴張門檻,因為大量的互聯網用戶數據還會繼續存在,這些數據對于廣告的目的是有價值的,并且不在微軟獨有的控制范圍之內。”
最后,在2017年對在線視頻流媒體市場的研究中,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發現“海量的數據并不是進入市場的不可逾越的障礙”。
競爭政策機構從收集或合并的數據集中檢驗可對消費者利益造成的可能的有害影響,這是合理的。但互聯網生態系統中大量的數據以及競爭公司復制有價值的數據的便利性表明,檢驗往往揭示危害少之又少。與思辨和理論的領域相反,在現實世界中,數據不是準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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