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消息,為推進大數據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信部近日組織開展2018年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試點示范內容主要圍繞四個方面,即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研發、重點領域應用、產業支撐服務和資源整合共享開放。試點示范期為2年。
據悉,試點示范項目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組織推薦。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從事大數據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等相關業務的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申報的項目要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應用示范帶動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018年試點示范內容包括4類領域10個方向,每個申報主體限申報1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的申報方向不超過2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10個;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15個;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6個;中央企業集團推薦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
附:
2018年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家大數據戰略,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工信部規〔2016〕412號),切實做好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遴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促進大數據產業創新發展為主線,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圍繞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研發、重點領域應用、產業支撐服務、資源整合共享四個方面,遴選一批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通過試點先行、示范引領,總結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推進大數據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以推動關鍵技術產品研發為重點。圍繞大數據全生命周期各階段需求,支持數據采集、清洗、分析、交易、安全防護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以應用為導向,鼓勵產品研發,建立完善的大數據工具型、平臺型和系統型產品體系。
以培育創新生態為核心。圍繞大數據技術發展前沿領域,探索大數據融合應用新模式,發展壯大新興大數據服務業態,加強技術、應用和商業模式協同創新,培育市場化、網絡化的創新生態。
以推進大數據資源整合共享為基礎。統籌推進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的整合共享和應用,推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現代化,鼓勵建設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平臺,促進數據資源開放共享。
以加強重點領域融合應用為抓手。推動大數據在政務、民生、重點行業應用,利用大數據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產業轉型升級,鼓勵跨行業、跨領域的大數據應用,探索多元化合作運營模式,推動大數據融合應用。
二、主要目標
通過試點示范項目,形成一批先進技術、產品、模式,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壯大。突破大數據數據處理、分析挖掘和安全保障等關鍵技術瓶頸,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數據產品,培育一批大數據企業;推動大數據在產業創新、跨行業融合、民生服務等領域的廣泛應用,形成一批成熟的行業系統解決方案;建設一批面向政務和公共信息資源的數據整合共享開放平臺,大數據支撐政府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建設一批大數據產業發展測試評估平臺,研制推廣一批大數據重點標準,大數據產業支撐服務體系日益完善。
三、試點示范內容
(一)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研發試點示范
支持企業、科研院所等相關單位面向重點行業領域,圍繞數據采集存儲、分析挖掘、安全保護等環節突破關鍵技術瓶頸,打造大數據產品服務體系。
1.大數據存儲管理。鼓勵面向領域的高可靠、低延遲、強實時大數據存儲管理系統引擎、大數據存儲管理系統體系架構和實現技術研制,支持研發工具型、平臺型、系統型大數據采集、存儲和管理產品,并實現產業化推廣和應用,具備良好社會經濟效益。
2.大數據分析挖掘。支持開發面向多元異構分布式數據資源的數據處理、分析、挖掘、可視化等關鍵技術產品研發,加快大數據分析挖掘產品和應用解決方案產業化進程,并進行推廣和應用,具備良好社會經濟效益。
3.大數據安全保障。支持研究大數據環境下的安全審計、數據加密、數據脫敏、數據流動監控與追溯等技術產品,鼓勵研發基于大數據的新型信息安全產品,并實現應用及推廣;鼓勵建設網絡信息安全態勢感知、國家工業控制系統安全監測與預警等大數據安全保障服務平臺,并在工業、公共安全等重點領域進行應用推廣。
(二)大數據重點領域應用試點示范鼓勵大數據在重點行業的深入應用,促進跨行業大數據的融合創新,提升民生服務中大數據運用能力,推動大數據與各行業融合發展。
4.產業創新大數據應用。支持開發工業大數據產品和平臺,推動大數據在工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售后服務等產品全生命周期、產業鏈各環節的應用,鼓勵工業大數據與工業云、工業互聯網等技術的融合發展;支持面向電信、能源、金融、商貿、農業、食品等行業領域的大數據應用。
5.跨行業大數據融合應用。鼓勵互聯網、電信、工業、金融、教育、交通等信息化基礎好的領域建設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大數據平臺,探索跨行業數據整合共享機制、數據共享范圍、數據整合對接標準,開展跨行業大數據應用。
6.民生服務大數據應用。支持在醫療健康、公共衛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會保障等領域開展大數據創新應用,鼓勵開發各類便民應用以及民生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升民生服務能力。
(三)大數據產業支撐服務試點示范鼓勵建立大數據測試評估平臺,加快大數據重點標準研制與推廣,以提高服務水平、完善產業支撐體系。
7.大數據測試評估。鼓勵第三方機構建立測試評估平臺,開展面向數據資源、大數據產品、大數據平臺、大數據服務能力等方面的測試測評服務;優先支持大數據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規模質量等方面的測試測評。
8.大數據重點標準研制及應用。鼓勵開展大數據資源基礎通用標準及工業等重點應用領域的標準研制;支持建立大數據標準試驗驗證和符合性檢測平臺,在重點行業、領域、地區開展大數據關鍵、急需標準的應用驗證,強化標準符合性檢測,提升標準對市場培育、行業管理的支撐作用。
(四)大數據資源整合共享開放平臺試點示范
支持政府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的整合,促進互聯互通,提高共享能力。
9.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平臺。鼓勵將市場監管、違法失信、企業生產經營、消費維權等數據進行整合匯聚和關聯分析,構建跨地域、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統一共享開放平臺。優先支持信用、交通、環保、醫療、衛生、科技、教育、文化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政務數據的整合共享和開放應用,提升支撐決策和風險防范能力。
10.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平臺。支持數據資源豐富的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社會組織、重點企業等單位建立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平臺,實現行業公共數據資源的有效整合和開放,向社會提供數據資源、計算能力、開發環境等基礎資源以及基于數據的政策咨詢、技術支持、創業孵化等服務。
四、申報條件和程序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從事大數據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等相關業務的企業、科研院所和應用單位。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申報的項目要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應用示范帶動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組織推薦。2018年試點示范內容包括4類10個方向,每個申報主體限申報1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的申報方向不超過2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10個;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15個;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6個;中央企業集團推薦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五、工作組織和保障
(一)建立高效組織機制
充分調動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科研院所、企業的積極性,建立上下聯動、協同推進、責任明晰的試點示范項目遴選工作機制,指導申報主體做好試點示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試點示范年度評估、成果驗收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中央和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資源整合,鼓勵地方各類財政資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試點示范項目。加強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對示范項目予以支持。
(三)組織試點示范宣傳推廣
組織開展“大數據產業發展示范項目全國巡展”、經驗交流會、座談會等系列活動,對試點示范經驗進行總結,對優秀成果進行多渠道宣傳推廣,充分發揮試點先行、示范引領作用,擴大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