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知識和信息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培育我省發展新動能、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促進經濟提速轉型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堅持創新驅動、市場主導、重點突破,突出引領性、應用性、支撐性,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指引,以發展數字經濟重點型態為方向,以培育市場主體為抓手,以推動重點領域改革為突破口,以強化發展保障為支撐,共享數字紅利,推動數字經濟加快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水平邁上新臺階。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數字經濟主體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0%以上,數字經濟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0%以上,數字經濟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先導作用和推動作用進一步得到發揮。
——資源型、技術型、融合型、服務型“四型”數字經濟發展明顯加快。到2020年,智能終端產品制造產值達到1000億元,集成電路產值達到250億元,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產值達到250億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3600億元,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收入500億元,通信和廣電網絡業務總量超過700億元。
——外來企業、領軍大企業、中小微企業、中介組織等數字經濟市場主體活力明顯增強。到2020年,集聚30家以上數字經濟龍頭骨干企業和200家以上“小巨人”企業。
——開放、創新、科技、營商、標準化、立法探索等數字經濟重點領域改革取得明顯進展。基本建立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開放合作機制、創新創業體制機制、科技管理體制、良好營商環境、標準化規范、法規體系,發展環境明顯趨好。
——基礎設施、安全、投融資、人才、財稅、土地等數字經濟發展保障支撐能力明顯提升。信息基礎水平和供給能力明顯提升,網絡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投融資、人才、財稅等配套政策對吸引和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充分自由流動的作用進一步增強,發展的基礎條件和保障水平處于西部前列。
二、推動數字經濟重點型態加快發展
(三)推動資源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1.發展數據采集、集聚與存儲等服務。以“云上貴州”系統平臺及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社交網絡等商業化平臺為重點,發展專業化數據采集服務。加快推進貴州射電天文臺及FAST等平臺建設,大力發展天文數據采集與存儲服務。加強與國內外知名企業在超算、云計算、霧計算等方面的技術合作和研發攻關,加快推進全球數據中心、國家智慧城市等項目建設,發展平臺即服務、軟件即服務、數據即服務等云計算服務,發展數據存儲、應用承載、容災備份等數據服務。2020年,數據存儲業務收入達到20億元以上。
2.發展數據加工處理分析服務。加快推進大數據壓縮處理服務及設備生產基地等項目建設,加快建設貴陽、貴安等大數據清洗加工基地,發展檔案數字化、網絡數據清洗、工業自動化數據整理等服務。重點建設貴陽大數據產業園、貴安電子信息產業園及數字經濟產業園、遵義大數據軟件園等園區,加快發展大數據分析、建模與可視化等服務。2020年,基本建成中國南方重要的數據加工及分析產業集群。
3.發展數據交易等服務。加快建設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發展數據資產評估、大數據征信、大數據融資等相關配套服務。2020年,大數據交易額累計突破200億元,基本建成國家重要的數據交換交易中心。
(四)推動技術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1.發展智能終端、芯片和新型電子材料等數字化研發制造業。打造貴陽、遵義、貴安新區等智能終端產業集聚區,大力發展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教育多媒體機、醫療健康電子設備、智能可穿戴設備等智能終端產品,以及液晶面板及模組、智能器件、新型電子材料等。加快推進智能終端、服務器生產線等項目建設,推動集成電路芯片設計研發和電子材料產業發展。2020年,建成8個以上智能終端產業園區,本地化配套率達到40%以上。
2.發展呼叫、信息外包等數字經濟服務業態。推進貴陽、遵義和畢節等地呼叫中心與服務外包產業基地建設,重點建設大數據及信息服務外包產業基地、大數據云服務外包基地等項目,打造“黔中聲谷”知名品牌。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拓展針對國際市場的離岸信息技術服務外包、離岸軟件外包、離岸數據外包等服務。
3.發展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業等數字經濟前沿產品和技術。依托貴州·中國南方數據中心示范基地,建設人工智能產業創客空間、人工智能產業園。以貴陽高新區、遵義新蒲新區、貴安新區等為重點,支持工業機器人本體、控制器、伺服電機等關鍵零部件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在貴陽、貴安新區等地率先建設一批省級互聯網工業設計中心。在貴州航天高新技術產業園、貴陽高新·白云發動機產業園、安順民用航空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發展北斗衛星導航、無人機等。2020年,人工智能業務收入達到5億元以上,初步形成具有一定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智能制造產業集群。
(五)推動融合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1.發展數字農業。建好貴州農業云、農經云,加快發展農業農村互聯網、農業物聯網、農業信息化服務等。2020年,基本建成數字農業產業服務體系。
2.推動能源、建材等行業數字化升級。提升發展貴陽高新區新材料新能源產業基地、貴安新區新材料產業基地,推進石墨烯新材料、核電用特種鎳基高溫合金材料鍛件、大尺寸高純金屬靶材用電子級高純鈦等項目數字化水平。推進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數字化礦井等建設,加快工業機器人的規模化應用。2020年,傳統行業企業生產方式精細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重點行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達到74%、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到58%。
(六)推動服務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1.發展智慧旅游、智慧健康等服務業。建設貴州“智慧旅游云”,加快國際旅游數據中心等項目建設,在貴陽、遵義、安順等地率先建設一批智慧景區、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加快數字公園、VR主題公園等智慧公園的建設。大力發展“大數據+醫療”、“大數據+健康管理”等,推進智慧醫療云平臺、醫藥健康科技園、互聯網醫院等項目建設。2020年,完成30個4A級景區智能化升級,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智慧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2.發展數字金融、智慧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推進“互聯網+”普惠金融發展,加快貴陽互聯網金融產業基地建設,爭取國家批準貴安新區開展綠色金融試點,推動金融云、信用云建設,發展網絡金融、網絡股權眾籌、互聯網信貸等新金融產品。以物流云建設為紐帶,加快推進信息化物流園區、智能公路港、智慧物流園等項目建設,整合現有園區、企業信息化平臺,實現貨源、車輛、倉儲的數字化管理和網絡化交易。2020年,初步建成西部地區重要的數字金融中心和數字化區域物流樞紐。
3.發展電子商務、數字共享、文化創意等新型服務業態。深化與阿里巴巴等知名電商的戰略合作,加快建設電商產業園、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等項目。重點支持貴農網等綜合電商平臺建設,積極發展社區電商、行業電商、跨境電商等。大力發展分享經濟。加快貴州文化出版產業園、中國文化(出版廣電)大數據產業、黔東南原生態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建設,發展數字媒體、數字出版、VR游戲等。2020年,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3600億元。
三、培育數字經濟新型市場主體
(七)引進一批數字經濟市場主體。依托貴州大數據綜合試驗區、“1+7”國家級開放創新平臺、數博會等招商引資引智平臺,大力吸引地區總部、外資研發中心、生產性服務業及貿易總部集聚,重點在機器人、芯片制造、人工智能等領域引進一批優強企業。配套引進一批中小型數據應用商、數據生產者,吸引帶動一批大數據關聯企業到貴州投資發展大數據“加工廠”。
(八)打造一批數字經濟的領軍型市場主體。推動一批品牌影響力大、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帶動性強的數字經濟平臺企業,加快培育發展成具有全國競爭力的大型企業、企業集團和行業龍頭企業。鼓勵企業或行業協會牽頭成立產業戰略聯盟。
(九)培育一批數字經濟中小微企業。推動中小微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培育一批以數字經濟企業為骨干的中小微創新型企業集群。
(十)發展一批服務于數字經濟企業的中介機構。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務中介機構,大力發展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等科技服務。加快推進技術評估、知識產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改革。
四、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十一)加快建立完善數字經濟開放合作體制機制。
1.深入推進數據資源共享與開放。加快建成數字“一帶一路”信息港(貴州)。加快建設“云上貴州”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制定實施公共數據開放計劃。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等依法采集并開放數據,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運用數據進行商業模式創新。
2.推進數字經濟投資貿易便利化。復制推廣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完善外商投資市場準入制度,推進“一口受理、并聯審批”改革,不斷簡化外資企業準入程序。
3.推動數字經濟區域合作。探索推動數字經濟園區共建、共管等模式。深化在遠程醫療、遠程教育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合作,加快對口幫扶數字化開放進程。
(十二)推動數字經濟創新創業。
1.建立完善數字經濟創業創新政策扶持體系。建立省數字經濟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等領域技術創新。制定《貴州省數字經濟創業指導目錄》,支持創業指導、融資服務、成果轉化等社會機構聯合建立數字經濟創業服務聯盟,鼓勵各地以創業服務券等形式支持大眾創業。
2.打造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孵化平臺。建設一批網絡服務、互聯網融資中介服務、公共科技創新等平臺。支持各地設立數字經濟創業中心,推動在黔高校設立數字經濟創業苗圃。2020年,建成100個數字經濟孵化器和數字經濟創新空間。
3.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創業集聚發展平臺。創建貴安數字經濟創新示范區,打造貴陽數字經濟示范城市、遵義數字端產品制造集聚區,建設貴安-貴陽-遵義數字經濟核心引領帶和一批省級數字經濟示范基地(園區),建成10個數字經濟示范區(縣)、20個數字經濟特色小鎮(園區)。
(十三)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
1.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建立健全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和互相監督的運行機制。健全省級科技項目管理平臺,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機構管理科技計劃和項目資金的體制,完善科技計劃管理體制。
2.完善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成果評價和傳導擴散的新機制。完善科技人員股權和分紅激勵辦法。
(十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1.減少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取消企業資質類、項目類等審批審查事項,消除行政審批中部門互為前置的認可程序和條件,減少政府對數字經濟企業創新創業活動的干預。
2.深化商事制度等改革。完善數字經濟企業行業歸類規則和經營范圍的管理方式。調整現有行業管理制度中不適應數字經濟特點的市場準入要求,改進對與互聯網融合的金融、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等企業的監管。
(十五)推動數字經濟法制化標準化改革。
1.加快建立各類數字經濟標準。制訂政府數據采集、開放、共享、分類、質量、安全管理等關鍵共性標準,建立政府數據標準體系。開展國家大數據交易等數據資源流通標準研制與試點示范,研制企業間數據共享、數據交易、大數據確權等標準。
2.適時開展標準評估驗證。推進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標準驗證和評估試點,在貴陽等地開展標準驗證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數字經濟立法探索。研究推動數據權益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開展《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的評估修訂。
五、完善數字經濟發展支撐保障體系
(十七)強化數字經濟基礎保障。
1.強化出省通道建設。加快建設國家骨干直聯點,拓寬互聯網出省帶寬,2017年出省帶寬能力超過5500Gbps,2020年超過10000Gbps。
2.穩步提升貴州光纖網絡發展地位和水平。鞏固貴州在中國電信網絡的骨干節點地位,加快成為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網絡骨干節點和廣電網絡核心節點。推廣應用IPv6。
3.加快建設城鄉高速寬帶網絡。加快建設“光網貴州”、“滿格貴州”,推進“百兆光網城市”、“寬帶鄉村”建設,推進有線廣播電視網絡雙向化改造。到2020年,家庭固定寬帶普及率達70%,城市家庭寬帶接入能力達100Mbps,行政村100%通寬帶,農村家庭寬帶接入能力超過20Mbps。全省信息化發展指數達到85。
(十八)強化數字經濟安全保障。
1.建立網絡安全態勢動態感知體系。建設省級網絡安全信息大數據中心,建立網絡安全態勢動態感知云平臺,建立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機制。
2.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建立金融、能源、電力、通信、交通等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產品與服務安全審查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門及時開展風險消減工作,提升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3.增強網絡信息安全防護能力。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制定詳盡的網絡基礎設施防護和應急方案,加強重要網絡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建立網絡信息安全防線。
(十九)強化數字經濟投融資保障。
1.推動社會資本向數字經濟領域加快集中。建立數字經濟項目庫,及時發布并推進數字經濟工程包建設,向在黔商會、大企業大集團加強推廣,吸引社會資本向數字經濟優質項目加大投入。鼓勵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私募基金等投資機構支持數字經濟企業發展。
2.加快建立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融資模式。引導金融機構探索開展以知識產權為抵押物的信貸業務。支持外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積極探索項目管理新模式。培育有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上市融資,鼓勵中小數字經濟企業在“新三板”等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擴大融資。鼓勵各縣(市、區)政府、產業主管部門、園區管理機構給予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融資一定額度的貸款貼息、評估補助、風險補助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服務。
(二十)強化數字經濟人才保障。
1.加大數字經濟人才引進力度。將數字經濟高層次人才納入全省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國家和我省人才引進相關規定的優惠政策。
2.加大數字經濟人才培育力度。鼓勵企業與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開展合作,重點培養數字經濟領域緊缺技能人才。對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積極支持和指導數字經濟高層次人才入選我省百人領軍人才、千人創新創業人才,優先向國家推薦“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
3.加大數字經濟人才培訓力度。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數字經濟企業開展網絡創業培訓。將數字經濟相關職業(工種)納入就業技能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范圍。對參加網絡創業培訓、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數字經濟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創業培訓、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
(二十一)強化數字經濟財稅保障。
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持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省級工業與信息化專項資金、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等項目及資金重點向數字經濟傾斜。對在黔投建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符合本意見發展導向的數字經濟產業項目,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竣工投產的,按項目累計技術設備投資額(以完稅發票為依據),由項目稅收所在地政府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2.加大稅收扶持力度。對創業投資企業和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從事國家鼓勵的創業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對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對數字經濟企業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按規定在稅前一次性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辦法。對處在起步階段、規模不大但發展前途廣闊、有利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數字經濟形態,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激勵政策,依法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數字經濟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二十二)強化數字經濟土地保障。
1.加大用地保障力度。依法保障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用地供應。對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快、用地集約且需求大的地區,可適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數字經濟產業項目,優先保障用地。對數字經濟企業用地,在符合產業方向,明確產業用地類型的前提下,可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提高土地資源開發效能。
2.依法依規降低土地成本。對列入省重點項目計劃的新建數字經濟項目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的50%,余款在1年內繳清。對納入省數字經濟產業規劃且用地集約的數字經濟產業重點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但不得低于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對新落戶的數字經濟企業,自投產次年起5年內,年度納稅(不含土地使用稅)畝均3萬元以上的,由地方政府給予一定獎勵。對數字經濟企業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加快辦理產業園區用地手續。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區和數字經濟企業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員工可納入當地住房保障政策范圍。
六、共享數字經濟紅利
(二十三)推進數字化精準扶貧。加快建成精準扶貧云,實現扶貧精準管理。搭建扶貧信息發布與互動救助平臺,實現扶貧濟困“點對點”供需見面。結合推進“網絡扶貧”,發揮數字化在產業扶貧特別是農發行長期低息專項貸款中的重要作用,為相關機構拓展貸款信息來源提供決策依據。加快建設一批農村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示范鎮、示范村和示范企業,到2020年,打造6000個貧困村電商扶貧試點。
(二十四)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梳理編制直接面向公眾提供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全程推行標準審批,完善行政處罰服務平臺。建設貴州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和云上貴州APP平臺,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積極推行“多圖聯審”“多評合一”“多證合影”“聯合驗收”服務模式,依托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數據分析平臺,探索智慧審批。加快推進人口信息、法人單位信息、自然資源信息、公共信息信用庫等基礎信息資源與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互聯互通,建設全省統一的涉及行政審批的中介服務專家平臺。
(二十五)推動公共服務數字化升級。大力推動教育管理、教學和科研的數字化開發與應用,推動在線課堂教學、智慧校園、標準化考試系統及教育資源管理與服務系統的融合發展。推動醫療健康數字化應用,完善醫療健康云。以電子政務、數據鐵籠、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為抓手,實現跨層級、跨地區、跨行業、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推動社會保障數字化應用,加快建設智慧人社云。推動社區服務數字化應用,建設“社區和云”社區綜合服務平臺。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要進一步加強對數字經濟發展的指導。各部門要從自身職能職責出發,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動數字經濟加快發展。各市州要加強對數字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解決好數字經濟發展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七)加強監測分析。開展數字經濟統計,建立數字經濟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制度,強化數字經濟數據搜集、處理、發布和共享工作,建立數據溝通和分享機制。對數字經濟發展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進行密切跟蹤,加快構建數字經濟發展全貌和動態變化的指標體系,準確反映貴州數字經濟發展實際情況。
(二十八)加強督查評估。建立和完善督查聯動機制,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意見確定的各項任務有力有序有效推進。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和第三方評估,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嚴肅問責。
(二十九)加強輿論宣傳。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綜合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各種傳媒,通過開辟專題專欄等途徑,廣泛深入宣傳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意義和取得的成就。加強政策解讀和各類示范試點的宣傳推廣,積極構建有利于數字經濟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