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大數據將成為社會基礎設施的一部分,跟公路、自來水、電一樣,成為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大數據的作用并不僅僅局限于為普通消費者提供生活必須服務,它已經開始在信息產業、公共安全、交通運輸、金融、水利等領域中發揮出重要作用。
大數據與公共安全
在社會公共安全領域,大數據有著廣闊的應用空間。公共安全領域中的大數據信息主要包括社會治安類安全信息、消費經濟類安全信息、公共衛生類安全信息、社會生活類安全信息等類型,這些信息為公共安全治理的改善創造了有利條件。
公安大數據解決方案基于大數據技術,有效整合集成各種數據資源,來構建大數據量和動態海量數據庫體系,建設智能搜索門戶、專題應用課題以及建立統一監控機制,有效提升公安工作的情報洞察能力、分析決策能力、指揮管理能力、偵查破案能力和服務社會能力。
利用大數據可以預防和打擊犯罪。用云計算以及大量數據定位那些最易受到不法份子侵擾片區,利用大量數據創建一張犯罪高發地區熱點圖。在研究某一片區的犯罪率時,將相鄰片區的各種因素列為考慮的對象,為警方更具針對性的鎖定犯罪易發點、抓獲逃犯提供支持。
公安大數據帶來了數據與信息處理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有助于公共安全治理者風險認知能力的提升。大數據時代的公共安全治理面臨大數據收益與成本、保障安全與誘發風險、信息開放與隱私保護以及技術發展與管理滯后之間的矛盾。大數據時代的公共安全治理應走向“智慧治理”模式,它強調以大數據為代表的知識與技術的廣泛性應用,借以提升國家與政府應對公共安全的能力。
大數據與智慧治理
大數據技術增強了公共安全治理者的“計算”能力。當“大數據”成為各種危機決策的基礎之時,將出現一種全新的公共安全治理形態,將其稱之為智慧治理。“智慧”意味著“對事物能迅速、靈活、正確地理解和處理的能力,智慧治理所強調的是以大數據為代表的知識與技術的廣泛性應用,借以提升國家與政府應對公共安全等事務時的治理能力。
(一)智慧治理的本質:基于大數據應用的精細化管理
單純的數據并不能夠直接帶給我們可利用的有益價值。“數據”只是對某個事件、物體或現象的記錄,體現為數字、文字、聲音、視頻、圖像等;當數據經過篩選、清理、加工、提煉之后,將成為有意義的“信息”;當同樣的信息重復出現,事物的本質規律被揭示之后,信息才可能變為“智慧”。在公共安全領域中,智慧治理的實現在根本上依托于公共安全決策模式的轉變。決策行為將基于數據及其分析,這是一種重視理性的、數據驅動的決策模式。
(二)智慧治理的主體:政府主導下的多元主體合作
在傳統的公共安全應對中,政府部門幾乎是惟一的治理主體,這在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災害救援等傳統安全領域中表現得尤為突出。然而在當今的“風險社會”中,產生了許多非傳統安全事務,例如公共衛生危機、群體性事件等矛盾沖突、社會信任危機等,這些公共安全事務“更多出現在公民日常生活中”,需要“通過公民民主參與方式實現社會的自我治理”。在大數據時代,這種公眾參與的必要性更為突出,因為公眾自身已經成為大數據的重要來源。除了社會公眾外,企業也成為公共安全治理中的重要參與主體。特別是一些互聯網、信息行業中的優質企業,它們可以憑借所擁有的大數據處理技術,協助政府管理者從海量數據中挖掘出有益信息。
(三)智慧治理的過程:大數據環境下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
公共安全治理機制主要包括危機預警機制、危機決策機制、指揮協調機制、資源動員機制、信息發布機制、應急救援機制、善后恢復機制等等,它們分別對應于公共安全治理過程的每一個階段中。從數據(信息)流動的角度看,公共安全治理的過程又是一個數據搜集、數據整合、數據提煉、數據挖掘、安全分析、安全情勢判斷、安全監測、發現危機或風險的過程。相較于傳統時期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與治理流程,大數據時代的最大改變在于,公共安全決策的流程將由危機事件發生后的“應對”轉變為危機事件發生前的“預測”。
(四)智慧治理的工具:信息技術的跨越式發展
智慧治理的高度“精細化”要求只有在互聯網時代發展為大數據時代時才能實現,這是因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項“技術活”,需要不斷升級的信息技術的支持。在近些年來,信息技術已經取得了跨越式的發展,互聯網、云計算與大數據相繼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前沿性技術。而大數據時代智慧治理的推進,則需要上述三項技術的“協作”:大數據要靠互聯網來采集獲取,對大數據的分析則需要運用云儲存、云計算等云技術。具體來看,智慧治理中分別需要大數據融合技術、大數據處理技術、大數據分析與挖掘技術等工具。
作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安全治理的推進有賴于國家/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大數據正是這一能力提升的重要基礎。當前來看,大數據的開發應用已經被許多國家提高到國家戰略的高度來進行研究。智慧治理的真正推行,除了理念上的轉變外,還需要完善的制度規則體系的保障以及先進技術工具的支撐。這些變化與發展將為公共安全的治理與社會安定和諧的實現帶來新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