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山西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的若干政策》近日發布實施,山西將利用七大政策來創優全省大數據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大數據戰略實施。
一是原則上設定目標電價為0.35元/千瓦時。山西支持數據中心全電量優先參加電力直接交易,鼓勵風力、光伏發電參與交易,最大限度降低用電成本。對落地該省的大型及特大型數據中心,原則上設定目標電價為0.35元/千瓦時。
二是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云平臺。山西將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云平臺,原則上各政務部門新建的信息化系統在政務云平臺上部署,不再批準政務部門在政務云平臺之外新建信息系統,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平臺和信息系統逐步遷入政務云平臺。同時,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建立大數據審查委員會,對各部門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工作進行審查,倒逼其建立數據資源開放共享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是大力推進大數據政府購買服務。未來,山西省將支持大數據企業參與政務數據的采集和分析挖掘工作,為相關政務部門提供有償數據服務。省大數據管理部門統籌省級政務部門信息化運維和購買服務經費,根據各部門政務信息化系統遷入云平臺及實現相關應用情況,逐步將運維費用支出轉為政府購買服務。
四是大數據企業用地將重點保障。在土地政策方面,山西省將大數據企業用地納入重點保障范圍,優先安排用地供應。大數據項目用地優先列入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保障用地供應。同時,鼓勵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創辦大數據企業,凡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相關規定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過渡期政策以5年為限。
五是系列稅收優惠促發展。在稅收方面,以大數據軟件開發為主營業務的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按照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在山西省設立的大數據產業發生嚴重虧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定期減免稅。同時,大數據企業符合稅法規定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六是財政“真金白銀”給予扶持和獎勵。在省政府新動能基金下,設立50億元規模的促進大數據發展政府引導基金,用于對大數據企業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對在山西省注冊成立且總部設在該省的大數據企業,每年按其稅收增量部分給予獎勵,按照其注冊資本金(實際到位,下同)規模,1000萬元(含)至1億元且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1億元(含)至10億元且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10億元(含)以上且營業收入超過2億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
七是鼓勵科技創新。山西將對自主創新能力強、形成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快速產業化、產生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大數據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牽頭制定大數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或單位,在標準公告并執行后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大數據企業或研究機構,新認定為國家(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5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新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