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工信部發布了《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規劃”不僅明確了大數據發展的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還提出了十三五時期大數據發展的多項量化目標,即到2020年,大數據相關產品和服務業務收入突破1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保持30%左右;培育10家國際領先的大數據核心龍頭企業和500家大數據應用及服務企業;建設10-15個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創建一批大數據產業集聚區,形成若干大數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等。相信在國務院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之后,主管部門發布布局大數據發展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并提出諸多具體的量化目標,對推動大數據在中國的推廣和應用,一定會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實際上,提出大數據發展的量化目標,一些地區已經走在前面。如早在2013年上半年,重慶市即宣布啟動大數據發展戰略,2017年預期形成500億元的市場規模。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提出到2020年,全市大數據產業規模將達千億元。幾年來,大數據交易也愈來愈受到各方面的重視,并被提上日程。北京、上海、河北、浙江、貴陽等多個省市都成立了大數據交易中心或交易所。一些非直轄市、非一線城市對大數據的重視更令人矚目。如貴陽市連續舉辦大數據產業峰會;鹽城市在過去一年就主辦了中國大數據企業大會、合作共建國家級大數據產業基地推介會,并與一批企業簽訂了入駐協議。而2016年5月,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在其發布的“2016年中國大數據交易產業白皮書”中稱,中國大數據產業規模2014年為1038億元,2015年為1692億元,預計2016年為2485億元、2020年將達13626億元;同時預計2016年國內大數據交易規模為62億元。
筆者注意到,在以上諸多數據中,涉及大數據價值量的數據已經出現了一些不同的概念表述,如相關產品和服務業務收入、產業規模、市場規模、交易規模等等。而不同數據至少在量級上看似也并不太協調,特別是2016年國內大數據交易規模62億元,筆者一開始以為看錯了或是印錯了,但查看了不同來源的版本,從標題到具體段落,千真萬確都是62億元。這是一個什么樣的規模呢?2016年春節檔影片《美人魚》,總票房33億元,2017年春節七天長假,國內院線票房也是33億元。2016年國內大數據交易規模,尚不及一部《美人魚》加今年春節七天長假的電影票房。如果數據沒有錯,那么原因有二,或是口徑范圍較窄,或是真正進行交易的大數據規模確實極為有限。盡管僅阿里一家2015年的線上交易額就達3萬億元,盡管許多大數據企業實時產生著海量的數據信息,但大數據作為財富而用于交易,或許還剛剛起步,看上去還非常有限。
盡管上述概念和數據的研究和發布者一定是經過了深入研究和論證,但可以肯定的是,第一,尚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第二,沒有詳細的分類;第三,因為沒有具體分類,自然也不會有總目標下的分項預期目標。因此,盡快出臺統一的大數據國家標準,對大數據的推廣應用、對大數據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綜合現有的研究成果及各方觀點包括:大數據——電子化生成的達到一定量級的數據及技術的集成;大數據產業——既包括大數據的創造、生產、提供、交易,也包括生產大數據需要的技術和設施;大數據交易——將大數據作為一種商品,在市場上銷售和購買。但要依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將其明確邊界并細分,或是對現行的行業、產品分類標準進行補充完善,都是一項十分艱苦細致的工作。而若干年來,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型服務業等等,反映其發展進程,在國家或省一級層面都對政府統計提出過明確要求。因此,當大數據發展的量化目標越來越明確和具體化的時候,反映其目標的實現情況、用數據反映大數據的規模與發展,必然會成為對政府統計的一項新的工作要求。所以,無論是從自身應用大數據考慮,還是從反映大數據發展的要求出發,統一大數據及相關標準,都是擺在政府統計部門(當然還有其他政府主管部門)面前一道刻不容緩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