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已經滲透到每一個行業和業務職能領域,逐漸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靠“人海戰術、人力作業、人工運轉”的傳統模式已無法解決當前的交通管理問題,借力大數據、“互聯網+”,才能走出一條新路。
成立情報指揮中心用數據分析引導警務執法、開放違法數據引入社會征信、搭建“星級用戶”惠民平臺……。
我市交通管理進入智能化新常態
打擊違法有了數據支撐
以往,交警部門對一些交通違法的打擊隨機性較大,往往憑經驗做判斷,難以形成精準有效的打擊。
2015年初,市交警局黨委立足“精兵強警”新戰略,提出了整合資源,實施“1501”工程,打造深圳交警“拳頭產品”,即“數據+”行動計劃。為此,交警部門在路面警力缺乏的情況下,專門抽調10名民警成立情報中心,負責統籌數據采集、應用和情報研判工作,打破部門界限,實現數據的重新整合和優化。各轄區大隊、業務處相應成立了情報分中心,分批培訓了228名情報分析師、分析官,負責各項數據應用工作的落地實施。
大數據的威力很快顯現,通過對數據分析研判,交警部門發現近幾年在我市開展查處的涉酒駕駛行為人中,有部分行為人在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仍頻繁駕駛車輛上路行駛。當年5月,深圳交警首次利用大數據分析開展整治“失駕”行動,一天就拘留了11名“失駕”人員。
以往,此類違法的查處相對處于空白地帶,執法難度大。民警只有在例行查車中“偶遇”,隨機性大、概率低、震懾力弱,難以形成大范圍的精確打擊。而通過數據分析比對,民警精準掌握了車輛行駛軌跡和出行特點,利用車牌識別系統與后臺緊密相連,一旦發現嫌疑車輛后臺直接向路面民警推送,大大提高了執法效率和精準率。
據統計,交警部門2015年利用大數據查扣假套牌車189輛,上路行駛的報廢車190輛,多次違法車輛496輛,故意遮擋、變造號牌違法行為489宗,其他嚴重違法438宗。
率先將交通違法納入社會征信
說到交通違法,首先想到的處罰手段是罰款、扣分,但在深圳,還會影響到個人信用。
2015年8月,深圳交警在全市集中開展了整治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行動。1個月的時間,共查處行人、非機動車違法25122宗。其中,逾期未繳罰款3052宗,占總數的12.15%,這3052人成為首批納入社會征信系統有了信用污點的違法者。
通過與芝麻信用、前海征信等社會征信機構合作,共同推進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納入社會征信體系建設,交警部門積極探索利用征信對違法行為人的約束。去年,交警部門與社會征信機構數據對接四次,將42843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人納入征信系統。其中,因交通違法被拘留的共7233人,被吊銷駕駛證的2786人,駕駛證被暫扣三個月以上的4623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有事故責任的1376人,一年內受到五次以上罰款處罰的有26825人。
交通違法掛鉤個人信用,不僅影響到當事人一時,也影響到今后。這樣的不良記錄會給違法者個人的工作、生活、社交等帶來負面影響,反逼當事人三思而后行,有效彌補一般的行政處罰局限,強化個人的信用意識、法治意識。
交警業務手機可搞定
簡單來說,交警的業務主要有兩大塊,一項是執法,另一項是車駕管業務。面對快速增長的車駕管業務量,面對人、車、路的尖銳矛盾,面對車管警力配置的嚴重不足,面對“非法中介”屢禁不絕等現象,傳統的車駕管理和服務模式已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發展的新趨勢、新要求。
擁擠的辦事大廳、窗口前蜿蜒的排隊長龍、行政人員服務意識匱乏與辦事群眾沖突不斷……這些都是全國各地在政務服務中時常被詬病的,公共服務需求的急速膨脹和線下服務能力提升的相對滯后之間的矛盾,也在倒逼著政府部門改造辦理流程,改善群眾的辦事體驗,通過互聯網來尋求解決辦法。
2015年8月,深圳交警運用數據融合及互聯網思維,對服務工作、執法工作進行了提升,率先在國內建立“星級用戶認證服務”制度。通過強化與第三方合作,逐步實現數據公開,推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向更高效、更惠民、更綠色方向發展,讓廣大市民切身感受到“互聯網+交通管理創新”帶來的便捷。市民只需提供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身份信息、車輛信息等資料,就可以注冊成為深圳交警星級用戶,通過深圳交警互聯網服務,可享受身份認證、路況信息、業務辦理、繳費繳款、信用體系、后臺推送等六大類135項交警互聯網服務。
截至2016年3月,深圳交警“星級用戶”共辦理了在線處理交通違法20397宗,在線繳納交通罰款232070宗,繳納車管規費114636宗,車管業務預約2557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