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數據毫無疑問是個熱詞,不僅僅是媒體和業界在討論,政府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企業界也對大數據產生了極大的熱情。一片繁華的景象,充滿了無限的可能。
但認真思考一下,在我們熟悉的營銷行業,大數據到底用什么形式帶來了哪些具體的價值?
對成本和效率領域帶來了什么提升?仔細想想,大數據的應用其實還處于起點探索階段,并不是大面積的廣泛落地應用的階段。甚至大數據的收費方式都還在嘗試和探索。如果作為DT時代的基礎資源的數據連收費方式還沒有確定,大數據價值的大面積實現,顯然是不現實的。
和大數據的“一千零一夜”
2012年春節剛過,通過微博約到了謝文老師,在北京跟謝文老師見面請教了很多關于互聯網趨勢的問題,也介紹了我們從營銷角度對于社交文本的自然語言處理的體會。謝文老師說,這個領域國外正在興起,叫大數據,并推薦了當時《紐約時報》的一篇介紹大數據的文章。讀完那篇文章,很受震動。當時在微博中搜索了下大數據,大概只有不到20個相關的帖子。因為謝文老師的指引,后來找到了很多大數據的英文研究資料,印象最深的是麥肯錫在2010年左右發布的近200頁的大數據行業報告。
2012年末,《大數據時代》這本書在中國首發,不過,當時這本書并沒有很火爆。真正火爆的是在2013年年底,這本書的作者到中國來做了對話的項目,大數據一下在一個比較關注創新的群體里火爆起來。在那個階段,市場上真正發出聲音的主要是一些創新的公司,比如輿情分析公司或RTB/DSP公司,大的互聯網平臺并沒有發出更多的聲音。
率先吹響大數據號角的是阿里巴巴。
2014年初,阿里巴巴主持召開了大數據的產業峰會,召集了各個行業的大數據企業高層和研究領域的專家參會,覆蓋的話題包含營銷,技術,金融甚至農業等各個領域。在這個峰會中,阿里巴巴的車品覺提出了后來廣為流傳的“數據十誡”。個人在那個會議中印象最深的是當時阿里金融負責人胡曉明先生,他具體解讀了大數據在阿里金融信用甄別領域的具體應用。不過,整體來看,那時就算在阿里巴巴,大數據還是處于概念的階段,在營銷領域的應用其實并不是很清晰。會議之后,我寫了一個小文章,名為《阿里生態大數據的集結號》。
2014年7月,我們有機會跟阿里的一個數據團隊嘗試數據在營銷領域的應用??站在品牌角度,看如何用機器學習的技術,在阿里的數據平臺挖掘數據,通過數據分析為品牌企業產生營銷價值。
經過18個月的探索,今年9月我們正式推出了針對品牌企業的,基于阿里巴巴數據的分析服務,我們真正看到了機器學習和大數據對于品牌帶來的直接價值。
在三年的學習和嘗試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了大數據在營銷領域從不同層面帶來的價值,也看到了大數據在營銷領域應用的巨大前景。與此同時,也意識到在未來3-5年,大數據價值落地還有很多的挑戰,甚至可以說大數據在當下存在很大的泡沫。泡沫并不是說沒有價值,而是說從泡沫中實現價值需要面臨很多的挑戰。
DT時代營銷挑戰?從大數據到大消費者
從營銷角度看,一切營銷活動的中心都是消費者。這個基本點在DT時代也沒有什么改變。大數據本質上也是消費者的行為和表達的結果,在DT時代的營銷挑戰,核心就是如何把大數據變成對“大消費者”的洞察。
從數據豐富程度來講,今天面臨的數據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多。然而從對消費者的認知的全面性和深入程度看,DT時代的消費者認知,其實并沒有比在樣本數據,問卷時代多很多。
DT時代的消費者在網絡上留下了海量的行為數據和表達本數據,這些數據理論上支持營銷者從群體和全量數據的角度洞察”大消費者”。然而事實上這個工作并沒有做到。原因是今天互聯網生態數據是割裂的,消費者的行為和表達也是割裂的。消費者的各種行為和態度都已經投射到了互聯網上了,但是割裂的互聯網生態導致各個平臺只能夠洞察一個人的局部,研究的是阿里人,騰訊人,微博人,或者研究的分別是消費行為,社交行為,表達行為。傳統的通過問卷的方法理論上還是能夠還原一個完整的消費者,但是分割的數據生態下,還原一個完整的消費者變得更有挑戰。如果沒有阿里,騰訊和微博這樣的強ID生態的數據,能夠還原出來的消費者是不完善的,不是全量數據下的“大消費者”。
從技術層面,各個平臺的數據的打通都應該能夠做到,然而從商業和法律的角度,平臺間的數據打通存在很多問題。比如:怎么決定不同數據的價值?不同平臺的數據價值如何交換?數據交換帶來的隱私或者其他領域的風險如何防范?數據交換的標準是什么?如果有問題如何承擔責任?這些問題本質上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商業和法律問題。如果不能從制度上得到很好的解決,雖然有大數據,但是還難看到真正意義上的“大消費者”。
DT時代營銷創新?重塑整合營銷
從品牌營銷的角度,以消費者為中心,以整合的方式影響消費者,觸達消費者。這個本質問題不會因為互聯網而改變,但在消費者事實上因為幾個超級互聯網平臺而被割裂的狀態下,DT
時代期待新的整合營銷的思路,這個營銷思路不僅僅指廣告投放,還包括活動,促銷,CRM等等。
DT時代的整合營銷思路有四層含義:
第一層含義是跨生態的整合
阿里,騰訊和微博都是消費者不同生活和消費行為發生的平臺,他們在品牌的營銷中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DT時代的營銷要從消費者的行為和場景出發,根據不同平臺的消費者特征,不同的品牌發展階段,決定不同數據生態的分工和側重。不能再簡單的把阿里當作電商,騰訊和微博作為社交來看。簡單的說,如果是要促進品牌的口碑傳播,阿里,騰訊和微博都有社交的元素,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實現口碑傳播的目標。
第二層含義是生態內的行為和場景的整合
就算在以電商為主的阿里生態內,不僅有有消費,還有有表達(商品評論),有品牌選擇,甚至有社交。而且也可以根據品牌的不同發展階段和具體目標,針對不同的場景和行為設計相應的營銷活動去影響消費者。阿里的年貨節其實就是整合生態內的關于過年場景的行為,整體幫助相關品牌推廣。類似微博的旅行話題,也是整合相關場景資源區的推廣。從品牌的角度,也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在生態內找到相關的場景和行為,整合起來推廣自己的品牌。
第三層含義是數據的整合
在沒有好的商業制度和法律制度下,實現底層數據打通并不現實。作為過渡方案,應該探索針對品牌的目標以及不同數據生態的特征,建立在阿里,騰訊和微博的不同營銷目標,策略和效果衡量方式,建立幾個平臺的營銷效果指標之間的關聯關系,幫助品牌更好的規劃和衡量在不同生態的營銷效果。
第四層含義是服務商體系的整合
DT時代,營銷的鏈條在縮短,洞察和行動結合很緊密,甚至根本就可以合二為一。因此過去根據洞察,創意,制作和媒體投放為核心的服務體系已經不適應現在的要求。現在每個生態都同時具備品牌傳播和銷售轉化的場景,因此不能再簡單的分電商或者其他數字媒體。阿里能購買,但是也能做品牌傳播;同樣的,微博能做品牌傳播,但是一樣具備銷售轉化的能力。DT時代的整合營銷服務體系的根本不是在工作流程上的整合,而是對于不同平臺的數據的整合。
DT時代的營銷展望
2015年,幾個大平臺都推出了很多和大數據相關的理念和構想。大膽的展望一下,從營銷的角度,阿里,騰訊和微博將是DT時代的營銷體系的重要推動者,基礎設施提供者。他們必然會越來越開放,和品牌主,服務商共同培育DT時代的整合營銷生態。
阿里在DT時代的營銷布局中思考比較早,行動也比較早,而且阿里平臺天然就是幫助商家營銷的。因此在未來幾年,相信阿里在DT時代的整合營銷創新中,能夠引領這個潮流。
騰訊有強大的微信,QQ,也入股京東,但騰訊的基因是流量運營而不是商家服務。隨著騰訊數據的整合,尤其是跟電商的整合,相信騰訊也會走出一條不同的道路。
微博是最開放的社交媒體,是一個絕佳的消費者洞察平臺,在DT的整合營銷創新中,微博的價值也會越來越大,是未來連接各個平臺的樞紐。
除了這幾個互聯網超級生態,移動,電信和運營商,一旦他們確定自己的數據開放戰略,解決法律和商業層面的問題,他們也將構建一個更加底層的DT時代的營銷生態。但是,運營商生態關系國家信息安全,開放的程度和步伐,難以預測。
2016年,期待各個互聯網平臺都能夠為品牌和服務商提供更好的營銷生態,為品牌提供從全景的角度洞察“大消費者”的基礎設施,催生更多能夠落地,價值清晰的應用,為品牌企業以及營銷人打開一扇通向未來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