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正在迅速改變我們的生活,有了大數據,消費者可以獲得更加精準、貼心的服務,但同時,消費者個人信息也越來越受到泄露的威脅。
近日,一則關于網易郵箱用戶數據庫疑似遭泄露的消息在網上引起波瀾,涉及數據達數億條。雖然目前數據泄露事件結果尚不明朗,但已引發不少用戶對個人隱私安全的擔憂。
作為中國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寶近期被曝存在實名認證漏洞。與此同時,還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曝出泄露客戶信息、賬戶被盜刷等問題。
10月22日下午,公安部網站發布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工信部、國土資源部等15部門決定,從10月22日起到2016年3月底,要求“落實寄遞物流活動實名登記制度”。許多市民在認同快遞實名制的同時,也表達了對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擔憂。
今天,以“30年我與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共成長”為主題的紀念《中國消費者報》創刊30周年暨“互聯網+”時代的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展望活動在北京舉行。會上發布了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狀況調查報告。調查結果顯示,76%的被調查者認為個人信息在大數據時代更容易被泄露。在過去一年中,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認為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泄露過。
個人通訊類信息被泄露最多
此次調查,是《中國消費者報》與29個省、市消協組織在中國消費網以及安全聯盟支持下,于9月24日至10月10日展開的網絡調查。
調查顯示:消費者認為個人財務信息最重要,被泄露最多的是個人通訊類信息。
在6大類個人信息中,26%的消費者認為,個人財務信息最重要;其次是個人身份信息,占23%;第三是個人通訊信息,為18%;第四是個人消費信息,為15%;第五是個人社會關系信息,為11%;最后是個人背景信息,約7%。
統計顯示,泄露最多的是個人通訊信息,達到33%;其次是個人身份信息,為28%;第三是個人消費信息,為20%。
消費者認為最容易泄露個人信息的是網站,包括電商平臺、搜索引擎、門戶網站等,占14%;其次是手機、PAD、智能手表、運動手環等個人信息終端,占13%;第三是汽車行業4S店和電信服務商,都達到12%。
調查結果與今年上半年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4年度消費者個人信息網絡安全報告》相印證。
2014年度報告披露,消費者對于互聯網個人信息保護現狀表示非常不滿意和不滿意的占比多達56.58%。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個人信息遭受泄露的現象極為普遍,約三分之二受訪者在過去一年內個人信息曾被泄露或竊取。
而被泄露或竊取最多的個人信息是“個人基本信息”,達到72.12%;其余依次是個人網絡行為信息、個人設備信息、個人隱私信息和個人賬戶信息、個人社會關系信息。
當個人信息被泄露或竊取后,8成受訪者受到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騷擾,浪費時間和精力、學習或工作受到影響的占比分別為49.37%、34.94%;還有33.14%的受訪者遭受過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
值得一提的是,消費者了解信息保護有關法律的現狀并不理想,其中對相關法律了解較少和不知道的受訪者占比分別為51.36%和14.52%。當受訪者個人信息被侵害后,選擇“習以為常,不會采取措施,保持沉默”占比達38.06%;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諸法律”的受訪者占比最少,為16.03%。
盜取個人信息多為商業利益
對于個人信息為何頻頻被盜的原因,2014年度報告顯示,選擇“不法分子利益驅動,盜取或者售賣個人信息”的受訪者占比最多,為73.25%;其余依次是“相關立法不完善,懲罰力度沒有威懾力”,62.09%;“經營者為減少運營成本或者個人信息管理存在漏洞,未能有效保障個人信息”,61.94%。
報告還顯示,維權難的最主要原因是:“調查取證難”,占76.51%;“賠償數額、懲罰力度不足,即使維權成功,也不能遏制個人信息侵權行為”,占66.23%;“難以確定侵權人”,占61.35%。
報告表明,不法分子商業利益驅動是目前侵害個人信息行為泛濫的主要因素。此外,我國未有統一、有效的法律制度作為保障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有必要盡快推動個人信息保護立法。
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5)》也證實了這一點。報告顯示,近一年來,網民因個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詐騙信息等現象導致總體損失約805億元,人均124元。其中,78.2%的網民個人身份信息被泄露過;63.4%的網民個人網上活動信息被泄露過。
受訪者呼吁引入懲罰性賠償
在此次調查中,對大數據使用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有20%的受訪者認為要“加大懲罰力度,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19%的受訪者建議“要規定對個人信息來源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有17%的受訪者認為“建立個人信息規范、合理使用的制度,如要求數據采集、利用必須得到當事人授權等”。
在此次“互聯網+”時代的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展望活動上,根據網上調查的結果,主辦方就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提出倡議:
進一步細化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建立規范合理的個人信息采集使用制度,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法律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進一步打擊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的不法行為,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非法采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成本。
進一步簡化司法程序,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民事訴訟中引入舉證責任倒置制度。在司法保護實踐中,給個人信息權被侵害的消費者提供最大的便利。
進一步強化企業自律和消費者自覺。經營者面對個人信息數據可能帶來的利益誘惑,要對得起良心,守得住底線。消費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一旦發現個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要及時主動維權,確保個人信息安全。
一個可喜的消息是,由國家工商總局制訂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近日正式實施,其中規定,經營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將受到處罰。
處罰辦法指出,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或在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仍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的,都將受到處罰。
來自中消協的呼吁是,要解決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的“頑疾”,最終還應回歸法治軌道,建立相應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實現對個人隱私權的全面保護。同時,在全國范圍內設立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行政機構,明確具有主導地位的政府部門,對電信行業、互聯網企業、個人信息使用集中的行業進行重點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