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深圳市交警部門對整治行人、非機動車整治情況進行梳理,竟發現自8月3日起,一周內查處的9511宗違法中,相連的3個星座,天秤座、處女座、天蝎座位列違法量前3名,分別占違法總數的10.5%、9.63%和9.0%。白羊座、金牛座最乖。屢教不改多次違規被查的99人中,處女座名列榜首,有19名。 (8月13日《深圳都市報》)
星座和闖紅燈又有何關系?在這一次發布的統計數據中,天秤座、處女座、天蝎座的人闖紅燈領先,白羊座、金牛座的人墊底;那過上一周再統計,又說不定就又是其他星座的人分別領先和墊底。既然是統計排行,總共也就十二個星座,也就總有某一星座的人領先,某一星座的人墊底。星座和闖紅燈并無必然關聯,完全只具偶然性。這樣的闖紅燈星座排行榜發布,并無科學性可言。
而且,這樣的闖紅燈星座排行榜,是所謂“通過大數據平臺運算”得出,對于交警部門的交通執法行為,又有何實用性,有何指導意義可言?交通執法,查處違章,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規為準繩,總不能因此次的統計數據、排行榜發布,某一星座的人闖紅燈領先,就對屬于某一星座的人進行有罪(過)推定。并且,交通違章行為也要以查處為先,獲知統計交通違章者的星座等信息在后,時序不可能為之顛倒。否則,在核發駕照時對“愛闖紅燈”的星座,采用更嚴格標準豈不更好?
交警部門交通執法,查處違章行為,本是相當嚴肅的事情,這樣的闖紅燈星座排行榜發布,既無科學性可言,也無實用性可言,未免太無厘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