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計算給人們帶來的一個最直觀的感覺就是,大量的數據集中在“云”里,抬頭觀天,“我”在哪里?
物聯網給人們最直觀的感覺是,任何一個結點的傳感器都在收集數據,低頭看路,“陷阱”在哪里。
當一個人如此多的信息被陌生的機構掌握時,產生恐懼和不安全感一定是很正常的事情,于是自然會想到一個問題,如何才能保護我們的信息安全,法律能保護嗎?如果能,面對不斷創新的技術方法,這些法律條款該如何設計。
趙文銀 中國電子學會云計算專家委員會委員
一、人的行為是怎么來的
人的任何行為活動都是通過信息的橋梁作用來完成的。過程如下:
物理事物(圖象、聲音等)--->身體器官(傳感器)--->大腦形成邏輯圖象(信息)--->神經系統(信息傳感系統)--->身體功能構件(手、腳、眼睛等)--->產生行為
人的行為尺度是由人所使用的工具的能力(先進性)決定的:
(1)最早的人沒有外在工具,和其它動物一樣,只能依靠自身的器官工具。不敢攻擊老虎、獅子等強大兇猛的動物。
(2)原始人發明了石頭、樹支等簡單工具。可以采用多人合作方式,攻擊老虎、獅子。
(3)當人類發明了槍的時候,一個很弱小的人,也敢攻擊老虎、獅子。
(4)汽車出現后,就可以去偏遠地區掠奪財富。
(5)航天器出現后,月球上的物質財富就成了人類的盤中餐。
二、幾個互聯網領域的基本概念
1)網絡安全。
網絡安全是指網絡系統的硬件、軟件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絡服務不中斷。
2)云計算。
云計算并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概念,而是一個社會學概念,描述的是未來社會的一種存在狀態,即以信息為介質的萬物互連互通的狀態。如同工業,屬于社會學名詞,描述的是一種社會主流狀態,即工廠里生產的工具產品充斥著社會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工業社會里,農業所描述的狀態仍然存在,即人們從自然資源里獲得基礎物質財富的現狀。
云計算目前并沒有統一明確的定義,不同的企業和機構根據自己的觀察角度以及商業利益,給出不同的定義,如同盲人摸象,無所謂對與錯。
☆ 維基百科的定義
云計算(英文:Cloud computing,臺灣譯作云端運算),是一種基于互聯網的計算新方式,通過互聯網上異構、自治的服務為個人和企業用戶提供按需即取的計算。由于資源是在互聯網上,而在電腦流程圖中,互聯網常以一個云狀圖案來表示,因此可以形象地類比為云,“云”同時也是對底層基礎設施的一種抽象概念。
☆ IBM的定義
云是一種新興的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它可以更巧妙地使用計算資源,從而更智能地處理大量數據。業務或客戶服務以一種簡化的方式交付,擁有無限的規模、出眾的質量,以用戶為中心的設計可以促進快速創新和高效決策制定。
云計算是一種可能經濟有效的模型,提供了流程、應用程序和服務,同時使 IT 管理更輕松,能更快響應業務需求。這些服務(計算服務、存儲服務、網絡服務等一切必要服務)以一種簡化的方式——“隨需應變”來交付和落實,無需考慮用戶所在地和所用設備類型。
☆ 中國電子學會云計算專家委員會
云計算是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大眾參與的計算模式,其計算資源(計算能力、存儲能力、交互能力)是動態、可伸縮、且被虛擬化的,以服務的方式提供。這種新型的計算資源組織、分配和使用模式,有利于合理配置計算資源并提高其利用率,促進節能減排,實現綠色計算。
☆ 北京乾坤化物數字技術有限公司
云計算專家趙文銀認為,云計算是以應用為目的,通過互聯網將必要的大量硬件和軟件按照一定的結構體系連接起來,并隨應用需求的變化不斷調整結構體系建立的一個內耗最小、功效最大的虛擬資源服務中心。
☆ 易縣云計算微創業聯盟(http://yixian.em258.com)
農民合作社專家王永旺認為,云計算是一種可以使社會最大化節能、減排、低碳、環保、并減少重復性投入、建設的一種新型網絡技術模式。
3)物聯網。
其英文名稱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顧名思義,物聯網就是物物相連的互聯網。這有兩層意思:其一,物聯網的核心和基礎仍然是互聯網,是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的網絡;其二,其用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了任何物品與物品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4)大數據。
大數據(Big data)就是大規模的數據。
信息技術研究和分析的公司Gartner給出的定義:大數據是需要新處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強的決策力、洞察發現力和流程優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長率和多樣化的信息資產。
三、互聯網世界沒有秘密
或許很多人并不知道這樣一個事實,對于人來說,互聯網信息世界里沒有秘密。這是因為:
(1)互聯網信息世界是人創造的虛擬世界,里面的規則是人設計的,比如最基本的規則是二進制,決定了虛擬世界里“萬物”的構造形式。
(2)虛擬世界的存在載體互聯網、計算機硬件設備是物理世界里的產品,是完全“暴露”在人的控制范圍內的。
(3)秘密的形成是因為兩個“對象”處在兩個隔離的“空間”。而虛擬世界屬于人所在的物理世界里的“子空間”,屬于包含關系,也就是說,對于物理世界來說,虛擬世界屬于它的內部組成,沒有秘密可言。
由此可見,在云計算時代,尤其是當智慧地球創建起來后,從技術的層面講,任何人都沒有秘密可言。如果想形成秘密,就需要采用法律規則的方式,人為地制定“空間”隔離屏障。這也是《道德經》所說的,大道廢,有仁義。
四、法律是怎么來的
政治體系和經濟體系是支撐人類社會發展的兩大支柱。政治體系包含控制系統和法制系統兩部分,經濟體系包含財富系統和誠信系統兩部分。控制系統和財富系統是自然存在的系統,其它動物群體里也有,比如猴子、狼群等。但是法制系統、誠信系統是人類獨有的系統,是由于人腦思維能力的不斷提高,所發明的工具能力也不斷提高,導致人的行為活動范圍也越來越大,而由于人們之間的能力差異,造成了社會整體運行系統不平衡,因此需要人們制定一些規則,約束人的行為,以便維持人類社會整體系統運行的平衡。
法律的本質是約束人的行為空間范圍(即限制粒子的“自由”度),目的是維持群體社會整體系統的平衡運行。所以從現象上看,不同的群體社會,其法律的內容是存在差異的,這種差異來自該區域人群的生存環境,比如地理環境,文化,科技,物質財富,自然資源等。
所以法律是具有時空性的。和古代唐朝的人談現在的法律是不靠譜的。所以不能把一個國家的法律照辦到其它的國家,只能參考。
五、如何應對云計算、物聯網帶來的法律沖擊
由于云計算、物聯網把大量的數據關聯在一起,并且以信息的形式改變人們的行為模式,使人的邏輯行為尺度和物理行為尺度之間產生了巨大的差距,從而有可能突破當前法律約束的邊界,破壞現行的社會運行秩序。比如:
(1)用戶行為信息的收集。對于一個完善、合理的互聯網系統來說,收集用戶的行為信息是最基本的要求,比如百度、淘寶,新浪、騰訊、360等。收集的內容包括用戶的基本信息,如操作系統,瀏覽器,連接IP,用戶名,密碼等,以及行為信息,即使用網站的目的,如搜索的關鍵詞,發送的文件,購買的商品等。
也就是說,如果某個人經常在某個網站上活躍的話,這個人對于網站管理者來說,就已經沒有任何秘密了。
(2)電子商務。以信息的形式把實體產品傳播到全世界任何一個互聯網連接的地方,消費者無法確定商家的真實信息,也無法確定信息所描述的商品的真實性,但是交易行為發生了,一些從事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事情也就出現了。
(3)娛樂網站的網絡主播。為了增加直播節目的粉絲數量,有些主播會提供一些國家法律不允許的表演形式。
(4)互聯網金融。通過網絡把大量分散的小規模資金快速聚集起來,但是由于虛擬世界的空間太大,而當前的法律只能監管有限的局部空間,從而出現了很多集資詐騙事件。比如某個企業,在某個市級地區拿到了互聯網金融牌照,但是網絡業務卻分布在全國。
(5)新技術帶來的商業形態創新。比如當前傳統的網站產品是單層次的,如淘寶、百度、新浪等,但是云計算時代的網站產品是多層次的(http://www.em258.com),屬于網站集群,因此其運營模式也會發生改變,屬于多層次的運營形式。這就對當前法律中的“傳銷”法規造成了沖擊。
當前的科技發展太快了,所以很多新問題讓法律專家有點暈頭轉向,如何快速了解新技術帶來的法律問題,以下幾點或許可以參考。
(1)法律的技術本質是約束人的行為尺度,而人的行為尺度是由所使用的工具決定的,所以當法律專家分析一個新問題時,先確定當事人所使用的工具。如果是傳統的工具,則可以直接使用傳統的法律思維,如果是創新的工具,則需要先了解工具的性能及能力邊界。
(2)要解放思想,接受新技術、新思想,敢于創新,不能盲目迷信前人的“權威”觀點或者思想。比如和唐朝的古人談論海洋法、空間法是不靠譜的,所以不能把前人的“權威”方法簡單的用來處理現在的問題。
(3)云計算革命沖擊的不僅僅是物質領域,對意識形態領域的沖擊也非常大。意識形態領域的事物,本質上是物質產品所產生的技術效果,比如人的思維,本質上是大腦細胞按照一定的結構連接后,所產生的技術效果。所以了解信息技術的發展動態對于法律工作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六、云計算時代的法律結構應該是分層次的金字塔結構
互聯網把全世界連接成了一個整體,而云計算按照分層次管理模式,把里面的成員以多層次交織關聯子系統的形式組織成為一個互連互通的巨復雜系統。不同層次的子系統有自己的技術規則,因此其對應的法律規則也存在差異。
這種客觀存在的法律體系實際上就是金字塔結構的。所以對于法律研究人員來說,可以針對不同層次的系統制定法律規則,塔頂部的法律規則是大尺度的原則性的,越接近金字塔底部,其法律規則就越具體。
這種觀點在2014年11月舉辦的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已經成為專家討論的話題。比如下面的媒體報道內容。
新京報訊 19日下午,世界互聯網大會的“互聯互通·共享共治”高峰對話在烏鎮舉行。
俄羅斯總統助理伊戈爾·肖格列夫指出,現在互聯網治理在不同國家和地區有很多規則存在,但大多數是技術性的。我們面臨互聯網的挑戰和威脅,我們要有一個國際的行為準則,然后國內或地區性的網絡安全與相關問題應該根據本地規則進行。
“建議把互聯網當作金字塔,在底部要有規則和技術;最高層則是內容和人們的自由思想,是與文化相關的;中間則包括域名系統和數據地址。互聯網應該有一個統一的國際的規則,要有獨立的國際組織進行管理。”伊戈爾·肖格列夫說。
ICANN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法迪·切哈德表示,政府應該承擔公共責任,“互聯網是跨國界的,但法律都是各個國家制定的,可我們不能夠等五年的時間用 于制定一個關于隱私的條約,人們希望現在就有一個答案。所以我們需要解決問題的機制,是21世紀的機制,是快速、有效的機制,就像互聯網一樣。”
“對于互聯網的治理,不能夠消滅民族和國家。民族和國家是始終存在并發揮著重要作用的。所以我們的領導者面臨的挑戰,就是要實現一個平衡,去平衡各方利益。”法迪·切哈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