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社會各界對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關注度的日益升溫,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一個以信息爆炸為特征的大數據時代正在到來。這對CPI調查工作提出更多的要求和挑戰,積極探索如何應對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實現CPI調查與時代接軌已成為當務之急。
CPI調查存在的問題
一是調查對象不配合現象時有發生。價格調查中對鮮活商品等部分規格品要求“逢五逢十”采價,采價頻次較高、調查范圍較廣,因而在與農貿市場攤主、商家等頻繁接觸過程中,采價遭遇“閉門羹”現象時有發生。
二是部分采價原則較難執行徹底。從CPI實際業務工作來看,比較難以執行到位的采價原則主要有同質可比和實際成交價原則。例如,因技術更新、產品升級換代等原因,諸如手機、電腦等規格品缺價情況十分普遍,輔調員往往會面臨以價格漲跌幅度合理還是以產品性能指標接近的兩難選擇,同質可比原則只能在把握價格趨勢下寬松地執行,同時因輔調員只采不買,而服裝、家具等規格品存在較大的討價還價空間,所以想要準確取得規格品的實際成交價除非商家配合程度較高,愿意提供銷售憑證,否則準確采到實際成交價存在困難。
三是在不同采價點查找相同規格品有困難。根據方案要求對同一工業消費品及服務項目的具體規格品要選擇2個調查點以上,實際中大部分規格品可滿足要求,個別工業消費品比如包裝食品、服裝、家電等因超市、賣場等為在競爭中取得產品優勢而定制不同的進貨規格要求,有的規格甚至成為特供產品,這些不同經營策略給在不同采價點找到品牌、型號、性能等完全相同的規格品帶來一定困難。
四是采價點變動影響數據質量。通過對價格數據的抽查和實地采價,我們發現采價攤點不同價格存在較大差異,這種情況特別是對于鮮活商品,首先農貿市場攤點較多,其次農貿市場固定攤位和零散攤點并存,因固定攤點攤位費較高、菜品較好,進貨成本較高,零散攤點菜品自產自銷的居多,因而同一規格品二者間價格差異較大,而輔調員對農貿市場采價時存在采價攤點更換的情況,造成價格人為的不可比。
大數據時代CPI面臨的挑戰
一是大數據對CPI采集方式產生沖擊。在大數據背景下,互聯網、物聯網等的發展和運用,加快了信息化向社會經濟各方面和居民日常生活的滲透,數據來源范圍更廣泛,數據采集渠道更多樣化,這對CPI聘用輔調員定期價格數據采集的傳統方式會產生沖擊。
二是大數據對CPI數據質量要求更嚴格。大數據時代,信息集中共享、信息平臺公開化透明化會是必然的發展趨勢,在社會公眾對統計信息產品和服務的便捷式、快速查詢和適時獲取的同時,統計數據質量會更為敏感、更受關注、要求更高。
三是大數據對CPI價格數據分析要求更高。大數據時代,調查隊傳統意義上的專業明細分工會被打破,各調查專業間的融合和交叉會是一種必然,由CPI價格變動走勢衍生出的數據加工分析鏈條除了傳統意義下與之聯系緊密的生產領域PPI、IPI之外,對CPI價格數據加工分析要求更高,層次和深度更深更廣。
大數據時代CPI
業務發展模式探索
——CPI價格數據采集方式改變。目前的CPI數據產生流程主要是借助于手持數據采集器、管理系統、匯總程序通過層層匯總上報方式生成CPI各類指數,而大數據時代面對海量的價格數據,CPI數據生產方式的數據入口則應在商家交易平臺或者銷售系統中加入查詢、篩選、萃取、導入等一系列智能技術操作端口獲取所需的規格品價格和信息,然后通過相應的數據處理加工程序生成CPI各類指數,這樣一方面減少了輔調員的采價環節,避免輔調員采價過程中主動或被動的采價失誤造成的數據失真,另一方面通過在平臺上的查詢和搜索可以迅速精準地定位不同采價點間規格品的各類信息,為代表規格品選擇、規格品缺價時的正確更換、同一規格品在不同采價點的準確采價以及同質可比、眾數原則、實際成交價格等采價原則的更好貫徹提供更為有利的執行環境。
——CPI調查技術手段革新。大數據背景下,一是CPI數據采集方式全面依賴于信息技術手段;二是建立CPI統計信息集中管理平臺,包括對CPI數據采集、數據加工、數據匯總、數據評估、數據發布、公眾查詢等在內的一系列統計數據管理體系,實現與大數據的完美銜接和運用。
——電商等網店逐步成為CPI主體采集對象。目前淘寶、天貓、當當、京東商城、蘇寧易購等眾多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的商品涉及到食品、衣著、電器、家具、建材等諸多與居民息息相關的消費品,交易金額巨大,與CPI調查的八大類商品和服務中的大多數規格品相匹配,電商等網店逐漸成為未來CPI數據采集的主渠道,當然除了大型的、全國型的交易平臺以外,為了實現CPI更好地代表本地區的價格走勢,還應綜合地區型的網絡交易平臺、采價點網頁數據等在線信息,例如連云港市出現的“連云港菜籃子網”網購平臺,涉及到了禽蛋肉、糧油、蔬菜、水果等居民常用的農副產品,CPI食品16個大類中有六成以上代表規格品的價格信息能夠在該交易平臺上查詢到,在充分評估其與實體店價格差異以及大眾感受匹配度的前提下,可以作為本地區對部分食品類價格網絡試采的探索。
——CPI權重調整頻率加快。我國目前CPI的調整頻率相對較低,按照方案制度要求,每5年才調整一次,標準主要依據全國14萬戶城鄉居民家庭收支抽樣調查資料,并輔之以典型調查數據作補充,從調整頻率看明顯跟不上經濟發展的節奏。在大數據背景下,數據共享的功能將逐步體現,通過共享數據中心的建設,將各調查業務原本獨立、分散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并加以利用,實現對城鄉居民家庭收支數據的共享,加快調整CPI權重成為必然,實現在每一個CPI調查自然年度適度調整權重,而CPI權重測算除了城鄉居民家庭收支數據以外,還應依據貿易、服務、衛生醫療等相關部門數據資料,同時通過加強與大型超市、商場、電商等調查點的聯系,獲取大型超市、商場等的歷史銷售明細為CPI調查的小類、基本分類權重分配提供更具說服力的參考依據。
——CPI業務人員職能轉變。大數據時代,價格數據主要是從電商交易中取得,電商的銷售策略比如淘寶網的秒殺、限時搶購、節日促銷等活動導致同一規格品某一采價日價格波動頻繁,幅度較大,加上網店規避了實體店的人員成本、場租、水電費等常規性經營費用支出,商品價格較實體店明顯偏低,這對CPI業務人員能力是極大的挑戰,業務人員需要專業化的數據挖掘與分析處理能力,一是能夠對交易平臺、記錄、系統等的海量價格數據進行準確篩選定位,并對價格數據全面把控和重點審核,二是能夠把CPI數據與其他關聯專業統計數據進行整合分析和加工。
——CPI數據發布更公開透明。一是CPI數據發布方式更完善。目前的CPI數據主要是借助于電視、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進行定期公布,大數據時代隨著數據可視化、人機交互、機器智能等先進的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數據發布形式將更加多樣。二是CPI數據更公開透明。由于數據的大規模存儲與共享,數據信息不再是秘密,因而對于關注度較高的CPI數據應該盡可能公開原始數據、權重測算資料、編制方法、各類價格指數等數據資料,公眾對CPI數據的關注和需求也由傳統上的被動接受轉為主動查詢和獲取。
——CPI調查服務職能提升。大數據時代CPI服務主體應該摒棄過去政府統計長期以黨政機關為單一服務對象的觀念,轉向以滿足更多社會群體,以投資者、企業經營者、個體工商戶乃至農貿市場中攤主等調查對象的客觀需求為導向,更好地宣傳和解讀CPI,在強調依法調查的同時,引導社會公眾充分利用價格數據產品服務于自身的生產經營和消費活動,并主動參與到價格數據采集、分析、使用的環節中來,從而建立調查者與調查對象間的一種新型合作關系,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互惠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