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如何構筑信息安全的堤壩?這是急需思考的時代新課題。針對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泛濫等侵犯公民隱私的行為,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質檢總局近日聯合制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從一個角度為破解信息安全難題提供了思路。
作為一項普適的法定權利,隱私權關乎個人權益,維系公序良俗。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公民隱私權保護面臨嚴峻挑戰。黨的十八大提出“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目標,保護公民隱私免受各種信息技術濫用的危害,是其中應有之義。加強對信息專用器材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管理,嚴格保護隱私權,體現了對公民人格權和社會文明的呵護。
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細。針對現實問題,不斷從細處小處著手加強制度設計,以法治厘清是與非的邊界、保護公民的權益,才能實實在在地構筑起信息安全的堤壩,給群眾以踏實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