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App開發主創的自殺遭遇近期持續引發關注。
日前,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在留下一份網帖后跳樓自殺,同時宣布WePhone將停止運營。蘇享茂在網帖中自述他是被前妻逼死,對方索要1000萬元和三亞房產。網貼信息及相關媒體報道顯示,蘇享茂被前妻抓住兩個弱點:1.個人有漏稅行為;2.WePhone有網絡電話功能是灰色運營。其前妻用這兩點威脅,稱要讓其產品下架、傾家蕩產。而WePhone也已于近日下架。
釋疑:WePhone究竟是什么?
在百度百科中,WePhone已有獨立的條目。條目介紹指出,WePhone是讓用戶能夠向其他WePhone用戶免費發短信和打電話的手機應用,為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產品;開發者:蘇享茂;作用:免費發短信和打電話。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登錄網絡看到,該應用已下架。
此前,“什么是WePhone?”這一問題在WePhone App網頁“常見問題”欄目中,列在首項。網站給出的回答這樣解釋:“WePhone是讓您能夠向其他WePhone用戶免費發短信和打電話的手機應用。”“您也可以用很低的費率撥打全球任意非 WePhone 用戶的移動/固定號碼。”
同樣在下架之前,WePhone在手機應用商店的產品介紹中這樣介紹:“WePhone是全球流行的,非常實用的長途電話和國際電話應用”;“支持主叫號碼顯示”;“將您的iPad、iPod touch變成iPhone”;“無需賬號和注冊”;“免費享受WePhone用戶間的高保真電話/會議”,等等。相關產品評論中,其中一條內容顯示:“很好,打美國十分清晰,非常實在的軟件。”
特點:打電話“實惠”甚至免費
北青報記者曾于該應用下架之前嘗試下載該應用,安裝過程中未見異常。打開進入后,應用會首先自動跳出白底黑字的顯著彈窗,內容顯示為“New Message”,同時有“公司法人被***害死,WePhone即將停止運營”的字樣。
關閉提示信息后,北青報記者看到應用的正常使用界面與普通手機撥打電話的頁面非常相似,屏幕主要區域為數字鍵盤,下方顯著綠色橫條為“呼叫”鍵,最底部一排虛擬按鍵分別包括:“最近”、“聯系人”、“商店”、“我的信息”。
北青報記者嘗試用該應用撥打本地,測試發現可順利撥出,號碼撥出同時應用上方提示“費率$0.02/分鐘”。業內人士指出,根據上述資費標準折算,該應用中國境內資費每分鐘0.02美金,約合人民幣0.13元。與之相比,三大運營商的國內語音最低主叫也分別有0.1元、0.15元、0.19元不等,似乎差距不大。不過,WePhone并不需要月租或者最低套餐消費等設定。綜合來看,便捷和低廉是該應用吸引用戶的主打標榜因素。
WePhone的手機端應用介紹中也以國際電話的低費率優勢自稱:“您真的很難找到有哪個App的費率比下面更低的了:美國:$0.0068/分鐘;中國:$0.019/分鐘;印度:$0.0185/分鐘;科威特:$0.061/分鐘……”
在網絡頁面首頁,WePhone這樣寫道:“無論您是在邊陲小城,還是在異國他鄉,WePhone都能利用無處不在的網絡連接Wifi/4G/3G),以極為實惠的方式撥打電話。”
“我們甚至可以免費。”該頁面同時寫道,“WePhone用戶間的通話(包括多方會議)和信息是完全免費的!WePhone能迅捷地幫您找到朋友,擴大圈子。您要做的就是,快快邀請親朋好友加入WePhone。想象一下,一個完全免費的網絡,您可以做到。”
追問:灰色地帶還是違規運營?
業內人士指出,WePhone的應用類似于網絡電話,業內也稱為VoIP應用(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即通過IP傳輸技術來承載普通的語音業務。但與微信等語音聊天不盡相同的是,一些網絡電話可以實現對電話號碼的直接撥打。
“WePhone本質上是一個VoIP的應用。問題是,提供VoIP服務是否屬于非法經營行為,甚或是否涉及非法經營罪。”業內人士提出疑問。
信息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電信業務分類目錄》規定,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據了解,通話服務可分為三類:一是基于通信網(固定網和移動網)的端到端雙向實時話音業務;二是由通信網和互聯網共同提供的IP電話業務;三是基于互聯網的端到端雙向實時話音業務。通俗地講,上述三類情況大致可理解為“電話打到電話”、“網絡打到電話”或者說“PC/軟件應用打到電話”、以及第三類“應用到應用”或者“PC到PC”的語音。
“VoIP在國內尚屬違規。”一位電信業內人士表示。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上述三種服務中的最后一類軟件到軟件,中間并不需要進入電話網絡的網關,因此不涉及基礎電信的業務許可;而第二類,軟件打電話,目前部分處于“灰色地帶”。
通信行業觀察家項立剛則明確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為止,個人或者公司提供國內網絡電話運營,如果沒有獲發相關許可資質,肯定是違法的。據其了解,國家有開展VoIP試點,但目前還只限于運營商的局部范圍。但項立剛同時指出,如果該應用針對的是通過本地網絡提供境內服務的,那么沒有相應資質則屬于違法違規。而如果該應用是聚焦海外用戶市場,則不能認定為違法運營。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浩近日就Wephone創始人被逼自殺一案撰文指出,前文提及的三類通話服務中,“前兩者屬于基礎電信業務,應取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第三類屬于增值電信業務中信息服務業務,應持有相關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周浩認為,“VoIP是一種以IP電話為主,并推出相應的增值業務的技術。在中國VoIP第一案中,信息產業部辦公廳出示的信辦證函2006209號《關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征詢意見函的答復意見》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七條和第九條的規定,經營VoIP業務需取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如未獲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VoIP業務,無疑屬非法經營行為,但能否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尚存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