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
北京時間10月29日消息,據彭博社報道,作為公司創始人兼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可能是Facebook的控股股東。但一名聯邦法官日前指責小扎稱,作為億萬富翁也不能太任性,在簽署公司董事薪酬這事兒上,仍然必須按規矩辦事。
美國特拉華州衡平法院法官安德烈·布沙爾(Andre Bouchard)周二裁定,扎克伯格及Facebook公司董事會,必須正視此前由一名股東發起、指控Facebook公司董事薪酬過高的訴訟。
去年,一位名叫埃內斯托·埃斯皮諾薩(Ernesto Espinoza)的Facebook股東,對該公司及CEO扎克伯格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2013年給予了公司董事過高薪酬。Facebook董事會當年向非雇傭董事支付的平均年薪為46.1萬美元,比業內同行平均水平高出43%。埃斯皮諾薩認為這一做法違反信義、浪費公司資產以及涉嫌不當獲利。
埃斯皮諾薩在訴狀中稱,針對Facebook董事的薪酬方案,未能通過公司股東大會表決或未能按照特拉華州公司法所規定的書面同意方式執行,因此認為扎克伯格侵犯了其他股東的權利。Facebook公司總部位于加州的門洛帕克,但注冊地為特拉華州。
聯邦法官布沙爾在裁決書中稱,在股東表達異議、提交訴訟后,扎克伯格非但沒有評估董事薪酬方案,與此相反,他仍舊簽署了這份方案。布沙爾總結稱,“盡管他(扎克伯格)享有的投票權超出了其他所有股東,能夠利用這些權力來影響其他股東、實現自己意圖,但他仍然必須遵守企業規范。”
Facebook女發言人凡妮莎(Vanessa Chan)表示,Facebook高管正在對法官的這份裁決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