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在無線電管理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十九大報告中關于制造強國、網絡強國、軍民融合、總體國家安全觀等重要論述,下大力氣解決無線電事業發展進程中頻譜資源供需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同時,各地要抓住機構改革“窗口期”,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在體制改革中得到真正落實,特別是明確規定無線電管理行政機構和無線電監測技術機構的法定職責,明確規定無線電管理行政與技術機構的領導關系,確保全省(區)一張無線電監測網和統一指揮調度。
二是要以加強制度和隊伍建設為重點,推動無線電管理專業能力、監測能力和執法能力上臺階、上水平。在國家層面,要加快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配套規章制度,配合全國人大開展《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法》立法相關工作;地方層面,要進一步嚴格規范執法,提升執法水平。
三是要以提升頻率利用效率和效益為著力點,助力經濟社會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兩個強國建設,加快5G系統等重點頻率規劃和許可進度;緩解頻譜使用結構性緊缺,推進頻譜資源管理精細化、科學化,對利用率低的頻率將依法予以回收;創新臺站許可及監管模式,深化無線電管理領域“放管服”改革。
四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出發點,忠實履行“電波衛士”職責。強化責任擔當,護航重大任務無線電頻率使用安全,以監測技術的創新突破深入推進“黑廣播” “偽基站”打擊治理工作,特別要注重進一步加大對非法使用頻率、設置臺站的查處力度。
五是要以補短板、提弱項為切入點,抓實無線電管理“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對標時間節點,確保時間、任務雙過半;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責任意識,圓滿完成規劃任務;培養全民依法使用頻率、設置臺站的無線電法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