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遭記憶體大廠美光指控妨礙營業秘密,對此,聯電共同總經理簡山杰表示,對司法程序進行中的案件不應多言,但聯電一向以保護智財產著稱,也禁止員工不得使用其它公司營業機密公司;他強調,自主研發DRAM 的計劃不會因此而改變,預計明年第四季完成第一階段的技術研發;另外,展望公司未來發展藍圖,追求獲利成長仍為首要目標。
簡山杰甫于今年6 月走馬上任,對于因美光指控竊密而遭起訴一事,他指出,對司法程序進行中的案件不應多言,不過,聯電極有可能是遇到「商業間諜」,高度懷疑涉案員工「帶槍投靠」是假的,可能「構陷入罪」才是真的,意圖妨礙聯電DRAM 研發計劃,不過,聯電堅持自主研發DRAM 的計劃不會改變,預計將會依計劃在明年第四季完成第一階段技術開發。
而展望聯電未來發展藍圖,簡山杰表示,聯電過去專注于先進制程投資與研發,不過,新的方向是以追求獲利成長為首要目標,不會再跟同業競爭先進制程。而聯電也已訂下有短中長期計劃,短期為專注核心技術和提升營運效率,快速改善體質與提升獲利;中期目標為擴大市占,而長期目標仍是開發新技術。
聯電DRAM走韓國模式 堅持技術自主研發
聯電延攬前臺灣美光總經理陳正坤發展DRAM存儲器事業,陳正坤指出,他一直有自主開發DRAM技術的夢想,這個夢想在聯電撒種,即將會開花結果。現在聯電的DRAM策略是走韓國的技術自主開發路線,有別于其他陣營還在找技術合作伙伴拿授權,那是臺灣20年前的老路。
陳正坤在DRAM產業有27年的經驗,先后歷練過力晶、力積、瑞晶、臺灣美光等,他表示當年瑞晶被美國美光(Micron)合并,這件事對他的沖擊非常大,或許這也是他離開老東家,選擇在聯電重新開始的原因,他心中要把DRAM技術自主研發夢想落實且做最后一搏。
聯電在福建晉華泉州建立全新的DRAM技術12吋晶圓廠,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及泉州、晉江兩級政府共同投資,以大陸委托開發技術的名義來做技術研發,目前在聯電臺南廠建立研發生產線,福建晉華12吋廠預計2018年9月試產,月產能達6萬片的規模。
陳正坤指出,聯電的DRAM策略是走韓國模式,堅持技術自主開發,其他陣營還在尋求與國際大廠的技術授權,這是臺灣20年前的老路。
他指出,過去在力晶時,就曾堅持要自己開發技術,而非依賴國外的技術伙伴做授權,但這樣的模式在當時太大膽,會引發投資人的恐慌,擔心公司會有技術斷炊的疑慮,因此技術自主開發的夢想一直無法實現。
陳正坤分析,DRAM市場其實一直在成長,只是應用面不斷多元化,以前PC應用占DRAM產出高達80~90%,幾乎可以說是單一應用零組件,但現在PC占DRAM應用比重已經降至25%,取而代之的是智能手機、云端運算、伺服器等應用。
以技術角度來看,他指出,DRAM很早就遇到技術瓶頸,落后摩爾定律至少10年以上,未來DRAM技術更為重視速度、容量、省電。
DRAM技術未來要往低耗電、低成本、高容量發展。同時,臺灣也可以結合系統產品的代工優勢,做前端產品設計的開發和研發,這部分才是有附加價值的,而大量生產制造則留給大陸做。然這樣的模式并非沒有風險,也是有可能被大陸整碗捧去,但承擔風險的同時其實是在創造機會,也是讓臺灣過去的存儲器人才和經驗有傳承的機會。
他也分析,DRAM產業每年的需求約在30%上下,以前過度依賴PC單一應用時,DRAM產業遇上各家大擴產導致供過于求時,供給可以會高達50~60%,因此過去DRAM價格常常崩盤,但現在產業供給和需求的結構都已經改變。
他進一步分析,全球在供給端已經經歷大整合成三大陣營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SK海力士(SK Hynix)、美光,終端需求端也是PC、手機、伺服器三只腳鎮住,尤其網際網路世代又驅動DRAM需求大增,因此過去價格劇烈波動的狀況比較不會再發生。
再者,在大整并后的DRAM產業,臺灣扮演的角色可以變成DRAM專業代工廠,或是多元化利基行存儲器供應商。
牌面上中國大陸是受益者,但是。。。
大陸發展半導體產業,聯電當然也想分一杯羹,而福建政府也在積極推動相關產業,雖然在與武漢競爭國家級存儲芯片基地中失利,但他們顯然不會放棄這個大餅,跟合肥一樣都準備靠地方政府的力量推動DRAM晶圓廠建設。
福建方面選擇的合作伙伴是聯電,日前具有官方背景的晉華集成電路與聯電達成協議,將開發利基型DRAM芯片(指的是非PC所用的標準存儲芯片之外的芯片,比如移動設備所用的DRAM/NAND等),聯電強調這次合作不代表該公司要進入DRAM產業或者投資晉華公司。
這次合作實際上是晉華出錢委托聯電開發DRAM技術,但聯電在DRAM市場上并不算大腕,他們的DRAM團隊才剛剛組建,目前還處在招兵買馬階段,準備在臺灣南科建設小型生產線。
雖然這個協議看起來是海峽兩岸優勢互補的典范,大陸出錢有市場,臺灣有技術有人才,但是聯電真的能開發出具備競爭力的DRAM技術嗎?目前看來是由可能的。但是開發出新技術了,雙方說技術是共享的,但是能保證大陸這邊建廠生產DRAM不受對岸政府的限制嗎?
無論如何,聯電在這個合作中是穩賺不賠的,DRAM產業本來也不是他們的重點,現在拿了大陸的錢來組建自己的隊伍,做好了大家都有飯吃,做不好虧的也不是他們的錢,人才和技術也沒流出臺灣。
關于與美光的糾紛
記憶體大廠美商美光科技公司遭到與陸資合作的聯電竊密!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透過53歲的戎姓男經理挖角本在美光的41歲何男及42歲王男,以美光DRAM晶圓的相關開發技術為籌碼交換,給予經理職位。臺中地檢署依妨害《營業秘密法》起訴聯電及何男等3人。
起訴書指出,聯電在2015年1月和大陸福建省晉華電路有限公司協議32納米及32S納米DRAM技術開發協議,由晉華提供3億美元采購設備,并依研發進度支付4億美元,研究成果為兩家共有,但技術完整成熟后要移至晉華量產。
因此聯電年2月在臺南市科學園區成立「新事業發展中心」,設立一系列部門研發,以薪資相同但簽約另有額外獎金、經理職位,來挖角原在美光擔任量產整合部課長的何男、品質工程部副理的王男。
何男離職前將美光的資料復制到自己的隨身碟及個人硬盤,并交由戎男,確保自己在聯電經理的位置;王男也以自己的權限竊走931個DRAM的制造技術、方法及設計的電磁設備。事后,美光內部清查才發現兩人盜竊公司機密,并向檢調單位提告。
檢方指出,王、何兩男提供資料讓聯電在短短2個月內,開發出32納米DRAM的設計規劃,省下難以估計的人力、時間等技術成本,且檢方進入搜查時,戎男竟指示一名黃姓職員刪除相關檔案。
聯電表示,有和新員工承諾不得帶前雇主的機密資料前來,也有提供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課程。檢方認為,聯電只做「表面功夫」,沒有積極防止侵害他人營業秘密的行為,認為聯電也是共犯,將其與何男等3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