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今日提出了一套新的網絡安全措施,該措施將迫使蘋果等科技公司向執法機構提供加密的客戶信息。據美聯社報道,為了應對全球范圍內的恐怖襲擊,澳大利亞政府將于11月份頒布一項法律,授予法院迫使科技公司對通訊進行解密的權力。
目前,澳大利亞法律要求電話公司在法院命令下為執法部門提供協助。而根據澳大利亞總理馬爾科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的說法,新法律對蘋果、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公司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事實上,類似的法律在西方世界也有實施,但是澳大利亞的提議似乎比美國的立法更有侵略性。澳大利亞政府表示,新法律將效仿英國的《調查權力法案》。不過,與澳大利亞法律不同的是,英國《調查權力法案》并不要求外國公司解密通訊或者參與數據收集程序。
澳大利亞總檢察長喬治·布蘭德斯(George Brandis)說,他相信新法律的實施并不需要在加密平臺上建立后門,這種技術從本質上削弱了通訊的安全性。舉個例子,蘋果公司長期以來一直拒絕為 iMessage、iCloud 和其他網絡產品設立后門,理由就是擔心這么做會導致用戶隱私泄露。
去年,蘋果公司卷入了一場關于設備加密方面的辯論,因為他們拒絕為 FBI 解鎖與圣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有關的 iPhone。當時,蘋果公司表示,繞過 iPhone 的安全協議是危險的,哪怕只是一臺單一設備,這會讓數百萬 iOS 用戶面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