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三位法官作出了一項裁定,這項裁定將影響所有人,無論是告發者,還是仍在使用你的Netflix密碼觀看美劇《杰茜卡·瓊斯》(Jessica Jones)的前男/女友。該法院規定,共享密碼是一種犯罪行為。
這一觀點是“美國對Nosal”最新一輪較量的結果,該案件已在各法庭間輾轉近十年了。案件主角是David Nosal,他曾經是Korn/Ferry公司的一名獵頭。Nosal于2004年離職,并雇傭前同事使用該公司一名現員工的密碼從Korn/Ferry的數據庫中下載信息,在其新立公司中使用。由此,根據《計算機欺詐與濫用法》(CFAA,亦稱為“技術領域最糟糕的法律”),Nosal于2008年因黑客行為被起訴。
2011年,由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法官組成的一個合議庭作出一項判決,提出了針對Nosal的幾項指控,推翻了之前的判決,宣稱員工不能僅因違反雇主的計算機使用政策而被起訴。盡管如此,Nosal被聯邦陪審團于2013年因其余罪名起訴定罪,隨后被判一年零一天的監禁。
在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新判決中,美國政府以2-1勝訴。多數派的法官M. Margaret McKeown堅稱,Nosal及其同謀“在前門緊閉的情況下,通過后門訪問了專有數據庫中的商業秘密”,使得案件“剛好屬于CFAA禁止‘未經授權’訪問的范圍”。
但是法官Stephen Reinhardt持不同觀點,而且正如Motherboard指出的那樣,他似乎對CFAA的所謂目的——黑客行為的構成要素有更深了解。Reinhardt表達了自己對多數派將所有密碼共享行為判為違法行為(包括將自己父母的Netflix密碼告訴朋友)的顧慮。在反對意見書中,他寫道:
本案關涉密碼共享。人們經常共享密碼,即使網站和雇主制定了相關禁止政策。數百萬人都在從事這一普遍、有用且通常無害的行為,本人認為,根據《計算機欺詐與濫用法》(“CFAA”),并不能將其視為不知情的聯邦罪犯。
他指責其同事的判決“忽視了CFAA的反黑客目的,不顧我們的警告,執意將普通民眾的各種無關痛癢的日常行為判為犯罪。”畢竟,在其服務條款中,Netflix特別是HBO Go聲明,只有訂戶可以傳輸自己的內容。《福布斯》稱:
HBO Go的服務條款十分嚴格;他們聲明,只有“具有HBO授權分銷商的合格賬戶的訂戶”方可使用該應用程序。而Netflix在其服務條款方面則寬容得多,允許“一家人”共用一個賬戶。盡管它并未界定“一家人”的定義,但它確實以全部大寫的形式說明,訂戶可以在六臺不同設備上觀看Netflix節目,可同時在其中最多兩臺設備上傳輸節目。
我以為,Reinhardt是對的(盡管沒人知道我的Netflix密碼)。根據這一觀點,有可能如果Netflix愿意,他們可以因共享密碼而追究訂戶的責任,除非訂戶獲得公司的明確許可。
當然,更大的問題是,Netflix當然不會這么做,除非別有用心。HBO Go和Netflix不大可能因分享個人密碼而追究訂戶的責任。至少近期不會。
但是,這個案例再次說明,本就過于寬泛、被選擇性使用的CFAA以更具選擇性、更寬泛的方式遭到解讀。它使得法治的實施變得模棱兩可,而且全憑行為個體定奪。法律不該這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