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19日午間消息,雖然并未給出具體原因,但美國最高法院周一還是拒絕受理美國作家協會訴谷歌侵權案,從而結束了這場長達十多年的官司。
2005年,谷歌因旗下的谷歌圖書產品因掃描并檢索紙質圖書被美國作家協會告上法庭。后者稱谷歌不尊重版權,沒能妥善補償作者。在地方法院、聯邦上訴法院展開了一系列司法斗爭后,美國最高法院最終了結了此案。意味著之前的下級法院判決成為了終審判決,即谷歌掃描2000多萬本圖書的行為屬于“合理使用”,而且“極具變革性”。換句話說,美國作家協會除了付出了不菲的律師費外,最終一無所獲。
這個結局可能令一些文學界的精英人士頗感不滿,其中包括加拿大女詩人瑪格麗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和約翰·馬斯科維爾·庫切(J.M. Coetzee),他們曾經聯名呼吁美國最高法院受理此案。
但還有很多人因此而長舒了一口氣——許多備受尊重的作家同樣如此。原因在于,谷歌圖書掃描項目提供了一個人人都可以訪問的知識庫,里面的很多信息原本都被封存在哈佛大學或斯坦福大學等地的圖書館里,但現在卻可以供世界各地的人們查閱。
這種模式實現了知識的民主化,并且為讀者和學者提供了海量的查閱機會。倘若美國作家協會獲勝,其中的大量書籍將被再次封存,必須通過特殊手段才能查閱。
可是對于這些圖書的作者是否公平呢?谷歌在沒有向其支付費用的情況下將作品公之于眾的做法是否合理呢?谷歌并沒有以損害作者的利益為代價從中謀利。該公司并未從谷歌圖書中賺取收入,而任何一位作者也都可以要求谷歌刪除其中的內容,甚至包括默認的“摘要”部分。
總體而言,谷歌其實是在虧本推進這個項目。它不僅要支付掃描成本,而且所有參與這項工作的人員工資也要由該公司來承擔,他們還因此支付了超過10年的律師費。
最后,很多作家其實從一開始就不認同美國作家協會的訴訟。這些作者表示,谷歌的這個項目反而令很多圖書免于被埋沒的命運。讓絕版書躺在無人問津的圖書館里無人閱讀怎么可能是好事呢?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美國作家協會和阿特伍德居心叵測。他們擔心谷歌從作者和出版商手中奪取文化的控制權。這種擔憂并不過分,但起訴谷歌圖書項目卻無益于解決這一問題。
不過,現在再討論這些問題已經沒有意義。美國最高法院已經作出裁決,所以谷歌圖書可以繼續存在下去,我們仍然可以輕松查閱其中的海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