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9日,《經濟學人》網站發文介紹了近期一起微軟與美國聯邦調查局之間的案件,指出在互聯網時代,尤其是云時代到來之后,很多舊有的法律和法規都無法滿足現實需要,造成了大量司法空白,各國政府應該以此案為契機,建立一個名副其實的全球司法互助系統。
以下即文章全文:
想象一下,如果聯邦調查局沖進一家美國企業在都柏林的辦事處,砸爛郵箱,沒收那些他們確信可以幫助自己抓住國際毒品販子的信件,會激起怎樣的反應?不必說,輿論肯定是一片嘩然,甚至可能造成外交危機。可是實話實說,這正是聯邦調查局眼下希望做到的事情,只不過是在虛擬世界中——他們已經要求法庭裁決作為大電子郵件服務商的微軟[微博]遞交一個販毒案嫌疑人儲存在愛爾蘭數據中心里的消息記錄。9月9日,上訴法院將舉行非當事人意見聽證會。
這一案件許多地方都處于司法空白領域,因為相關的美國法條制定時,世界上還沒有互聯網的存在。某種意義上說來,法庭不得不去猜測,如果全球網絡早已存在,立法機構會通過怎樣的法律?不過,在這個案件的核心,其實還是云計算時代最棘手的法律問題之一:當法律是一國的法律,而數據卻常常是在另外一國,有時候甚至是同時在多國,到底該如何授權執法當局去獲取證據呢?
處于暴風眼中的微軟都柏林數據中心,像這樣的數據中心,美國科技巨頭們在世界各地建了不少
美國政府強調,數據到底儲存在什么地方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持有這些數據的企業所屬的國家。既然微軟是一家美國公司,他們就必須移交數據。微軟則認為,這就等于“進入另外一個主權國家單邊執法”,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尋求“司法互助”——要求愛爾蘭當局給予手令。
一些人認為,微軟其實只是以司法問題為幌子大事炒作,向現有和潛在的海外客戶表示,哪怕是面對著聯邦政府的調查,他們也會努力保護客戶的利益。可事實上,眼下的這一切確實不是營銷。包括微軟在內,很多美國科技巨頭都投入了數以億計的資金,在海外建立了數據中心,尤其是在歐洲。如果美國的執法部門(或許也包括情報機構)可以直接獲取這些數據,歐洲企業就更加不可能放心地將自己的數據交給美國科技公司了。
案件另外一個令人不能不高度擔憂的地方在于,這可能會鼓勵其他政府,尤其是那些令人討厭的政府同樣要求微軟和其他云計算公司交出儲存在海外的數據。如果這種境外司法手令成為常態性的存在,企業就會發現,自己常常會受困于彼此矛盾的法律之間——一個國家要求獲取某些數據,而數據所在國又不允許交出。
盡管聯邦調查局似乎有充分的理由,但是在微軟看來,這總是難免“境外單邊執法”的嫌疑
在初級法院,一位法官已經連續兩次做出了不利于微軟的裁定。之后,微軟建立了一個令人吃驚的大聯盟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成員包括他們的超級競爭對手蘋果(遞交了一份非當事人意見陳述)、電子前哨基金會和美國民權同盟兩大游說機構、幾家媒體和科技公司(《衛報》、全國公共廣播電臺、福克斯新聞、eBay[微博]、Verizon),甚至還有愛爾蘭政府。
下一次裁決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做出,但是這一案件最終或許可能會轉給最高法院,而這就意味著至少還要再過兩年才能塵埃羅定。微軟和其盟友們表示,無論最終結果如何,他們都希望這一案件能夠推動議會盡快更新相關法律,以避免造成更大的破壞。一份叫做《海外存儲數據執法獲取法案》(LEADS)的提案將限制針對美國公民和重罪的境外搜查令。
本案很可能將交付最高法院,無論裁決結果如何,都將對互聯網和云計算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盡管這樣的改革可以讓美國科技企業獲得幫助,但是卻無法解決另外一個問題:聯邦調查局可以直接查封海外存儲的數據,但是其他國家的執法機構卻沒有這一特權。美國科技行業居于全球統治性地位,大多數數據都儲存在美國的數據中心里。可是,這個國家的隱私保護法律并不允許本國企業將通信內容直接交給外國執法機構。要啟動司法互助程序,平均下來一般需要十個月的時間。
解決方案之一是允許其他國家的法院直接索取數據。當然,從民權角度說來,更好的選擇應該是由各國政府一起通過談判建立一個名副其實的司法互助系統。緊跟潮流,開發一個管理這種提供援助的電子系統,應該說就是最好的起點。今天,這些索取和遞交的數據往往還都是打印在紙上,通過外交包裹郵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