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延續上一年主題“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的2017年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在上海正式拉開帷幕。與此同時,作為關系到民眾、企業、政府方方面面以及國家未來的一項重要年度活動,網絡安全宣傳周在全國范圍同時開展。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數據,截至今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已達7.51億,占全球網民總數的五分之一。互聯網普及率為54.3%,比全球平均水平高4.6個百分點。可以說,我國已經成為網絡大國。網絡安全對于我們個人來說,可能就是覺得網上有病毒,一旦中招,就會造成信息泄露,甚至帶來損失。但是,從更大的范圍來說,網絡安全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超乎我們的想象。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去年4月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網絡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共筑網絡安全防線。去年印發的《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方案》將宣傳周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明確了以學習宣傳習近平網絡強國戰略思想、國家網絡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有文明的網絡素養、有守法的行為習慣、有必備的防護技能的“四有好網民”為目的,并統一于每年9月份第三周舉辦宣傳周。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十八大以后,中央成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習近平親自擔任組長,做出了“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的重要論斷。十八大以來,根據我國面臨國內外網絡安全形勢的客觀實際和緊迫需要,相關法律法規密集出臺。2014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正式施行。2015年相繼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實施。2017年6月1日,一部用以構建中國網絡空間秩序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出臺。這部法律高度重視個人信息保護,針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并規定了平臺的相應法律責任。這些是法律正式實施后的一些執法案例,可以看到,現在,法律之下,平臺責任更加明確。
“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這是今年網絡安全宣傳周的主題。網絡安全說到底,還是為了我們的生活更加順暢、便利、高效,從這個意義上說,確保網絡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只有把網絡安全意識上升并貫徹到全社會的層面中,網絡安全的防線才能牢駐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