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最近《人民的名義》大火,宅客頻道想帶你用另一種視角追劇。為什么手機卡要被沖進馬桶?一張手機卡能獲得什么信息?手機定位是怎么實現的?《人民的名義》中還有哪些監(jiān)控手段?本文將一一告訴你,帶你科學追劇。
自從《人民的名義》的導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有點擔心這部劇隨時會斷播時,宅客頻道編輯就領會了這層意思:趕緊看,且看且珍惜。
果不其然,這部劇最近有點火。劇情是這樣開始的:
“一位國家部委的項目處長被人舉報受賄千萬,當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前來搜查時,看到的卻是一位長相憨厚、衣著樸素的“老農民”在簡陋破敗的舊房里吃炸醬面。
當這位腐敗分子的面具被最終撕開的同時,與之案件牽連甚緊的 H 省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卻在一位神秘人物的暗中相助下,以反偵察手段逃脫法網,流亡海外。案件線索終定位于由京州光明峰項目引發(fā)的一家H省國企大風服裝廠的股權爭奪,牽連其中的各派政治勢力卻盤根錯節(jié),撲朔迷離。”
在大家為展現的反腐尺度和緊張劇情歡欣鼓舞時,宅客頻道編輯卻發(fā)現了一些“不一樣”的信息。尤其是,宅客頻道發(fā)現,神秘人物將給丁義珍通風報信的手機卡扣出來,沖進了馬桶,避免追查到自己!事實上,他還是可能被查到!
1.被神秘人物沖進馬桶的手機卡+手機定位+通訊記錄分析第一集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接到實名舉報,國家某部委的項目處長趙德漢涉嫌巨額受賄,漢東省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也涉案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要求漢東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立即配合他們的行動,協(xié)同調查。
陳海準備控制丁義珍時,卻被上司漢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季昌明拉著向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高育良、京州市市委書記李達康等匯報,漢東省公安廳廳長祁同偉也出席了這次緊急會議 。
這種“故意拖延”之下,丁義珍接到了一個神秘電話提醒,從而出逃。畫面轉向了會議間隙,一個神秘人物將手機卡扣出來,沖進了馬桶。
丁義珍接到電話提醒后,故意把自己的手機靜音后放置在車上,讓司機開車回丁義珍的老家“接母親”。結果,后來有關部門跟蹤定位了丁義珍的手機,以為能在高速路上攔截丁義珍時,發(fā)現只留下了手機。
這里有幾個關鍵問題:為什么手機卡要被沖進馬桶?一張手機卡能獲得什么信息?手機定位是怎么實現的?
宅客頻道編輯就此采訪了國內知名無線電安全研究部 UnicornTeam 的美女黑客張婉橋,就是下面這個妹子。
張婉橋說:
“通知丁義珍大貪官的那位神秘人物很機智地將手機卡扔進馬桶沖走了,此時最能體現出電話卡實名制的重要性。很顯然這張電話卡必然沒有做到實名,否則事后只需要查詢丁義診的通話記錄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抓到這位通風報信的叛徒。”
那么,如果不是實名制的 sim 卡,是否所有的信息就查不到呢?
張婉橋告訴宅客頻道,當然不會。SIM 卡在入網后都會與基站保持連接狀態(tài),即便此刻沒有發(fā)起通話。手機的通信芯片還會不停地測量手機附近幾個基站的信號強度,自動連接到信號最強的基站上。每個基站都有自己的小區(qū)編號,因此通過基站定位就可以查到手機的位置信息。
所以,通風報信的同黨如果沒有扔掉手機卡,還可以繼續(xù)通過匿名的手機卡進行定位追蹤。
這就解釋了為什么這位神秘報信人士要將手機卡扔掉。
所謂手機定位,是指通過特定的定位技術來獲取移動手機或終端用戶的位置信息(經緯度坐標),在電子地圖上標出被定位對象的位置的技術或服務。
定位技術有兩種,一種是基于 GPS 的定位,一種是基于移動運營網的基站的定位。基于 GPS 的定位方式是利用手機上的 GPS 定位模塊將自己的位置信號發(fā)送到定位后臺來實現手機定位的。
基站定位則是利用基站對手機的距離的測算距離來確定手機位置的。后者不需要手機具有 GPS 定位能力,但是精度很大程度依賴于基站的分布及覆蓋范圍的大小,誤差會超過一公里。
在《人民的名義》中,雖然丁義珍故意把手機放在車上,誘導“定位”定到了高速路上,但這種定位究竟靠的是哪種技術?
“丁義珍沒有將手機關機而是直接讓司機偷偷帶去自己老家,是因為他知道檢察院在查詢他下落最快的方式便是通過手機的基站定位。如果此時把手機關機(運營商查詢不到該手機的定位信息)必然讓侯亮平等人提高警惕,上級部門防止人員出逃一定會提高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的防范意識,而在此刻打通電話并將手機引向另外一個方向就可以誤導侯亮平等人,使他們誤以為丁義珍還坐在車上,這樣他們便會放松對機場安檢工作的警惕,從而使得丁義診逃出國有了可乘之機。其實手機在這里并不需要處于通話狀態(tài)也是可以追蹤到電話的位置信息。只不過有電話撥通的話更能創(chuàng)造出人還坐在車上的假象。”張婉橋分析道。
從此處你可以看出,張婉橋不僅是一個專業(yè)的安全研究人員,還是一枚專業(yè)的追劇黨。
宅客頻道編輯還檢索到幾個知識點。
某些影視作品為了增加觀賞度和懸念,錯誤的將手機定位描述為必須通話一定時間才可定位成功。而實際上,只需要被定位手機開機,根本不用通話就可實施定位。
據說手機關機由于沒有信號發(fā)射,基站無法抓取到被定位手機的信號,無法實施定位。不過,宅客頻道了解到,在手機關機狀態(tài)下竊聽,也是可行的。手機在沒有拔掉電池的情況,有可能處于“假關機”狀態(tài),比如,大家都體驗過關機情況下的鬧鐘。
手機定位是對手機卡定位,而不是對手機定位。被定位的手機號碼只要開機,無論更換任何手機都可正常定位,但是無法對原使用的手機機身串號進行定位。
被定位手機號碼設置來電轉接,等同于手機關機,是通過轉接到其他號碼實施通話的,這種情況同樣無法定位。
張婉橋認為,就來電轉接后無法進行手機定位這一點而言,應該要分情況看,如:這部手機是否入網。有的手機出于關機狀態(tài),來電轉接到另一部手機上,這部關機的手機位置就很難通過運營商的網絡追尋到。但是,如果手機處于在網狀態(tài),主機沒接聽而轉接到另一部手機,還是可以追查到這部手機的位置信息的。
【臺詞“季檢察長,我們盯住的點在那”后就出現了定位畫面】
第三集中,出現了這樣的臺詞——“高書記,疑似報信電話已經查清楚了,一共有四個,其中有三個是用手機分別從三個距離相近的通訊基站發(fā)出去的,還有一個是從建設路上的公用電話亭發(fā)出去的”。
在后來的劇情中,還出現了把范圍縮小到省委附近基站,并調用了通信記錄進行分析,發(fā)現有一個打出的電話只有一條通訊記錄。
最長知識的一點是,宅客頻道編輯還了解到:扔掉手機卡并不一定安全,因為手機更換其他手機卡入網時還會發(fā)送手機唯一的設備碼,即IMEI碼,通過通信運營商還是能查出一些蛛絲馬跡。。
這意味著,不一定找不到“扔手機卡的人”。
有沒有覺得比編劇還厲害?
2.視頻監(jiān)控與人臉識別第二集中,有兩個細節(jié)都反映出公安的偵查手段——通過視頻監(jiān)控信息,找尋線索。
首先是丁義珍化名湯姆丁順利通過機場安檢,將乘坐美聯(lián)行的航班逃往美國洛杉磯時,丁義珍是經過喬裝打扮的。 眾所周知, 在過安檢時,機場有視頻監(jiān)控。
第二個細節(jié)是,祁同偉來公安局看監(jiān)控,通過手機定位發(fā)現丁義珍的車開往他的老家?guī)r臺方向,在柴城高速攔截丁義珍的車,發(fā)現丁義珍沒有在車上,他故意把手機丟在車上,司機交代他們倆在義府東路分手,祁同偉接著調取錄像,看到丁義珍穿過四條街才打車,丁義珍反偵察能力太強,而且機場沒有丁義珍的購票信息。
【監(jiān)控室】
這也進一步說明,視頻監(jiān)控是有關部門的重要偵察手段。
如果宅客頻道編輯沒有記錯,在隨后的劇情中,還有一個情節(jié)是:相關人員調查監(jiān)控錄像,但沒有發(fā)現與丁義珍匹配的視頻記錄。另外,對公用電話亭的監(jiān)控錄像也有識別不清的劇情。這說明,至少在匹配視頻記錄的過程中,使用了人臉識別技術。
宅客頻道編輯曾參加過一次科研會議,發(fā)現從2011年起,我國各鐵路局就建設了安檢門系統(tǒng),為人臉識別系統(tǒng)建設提供了基本的硬件條件,有些車站陸續(xù)上馬了人臉識別系統(tǒng)。
公安部第三研究院所副研究員尚巖峰多年從事圖像處理研究,參與過多個圖像識別公安應用項目。
他曾公開指出了人臉識別總體上不成熟的三大應用:第一,在高可靠人臉驗證系統(tǒng)上,如支付、社保和門禁,視頻或 3D 模型存在欺騙問題,錯誤拒絕率(FAR)在小于 0.01 %的條件下,拒識率可能高達 30 %以上;第二,安防用“認證一致性”的驗證系統(tǒng)在 FAR 小于 0.01 %時,拒識率可能高達 40 %以上,身份證卡內人臉圖像質量差,常小于 1 KB,現場用戶配合程度不高,且環(huán)境也呈現不可控因素;第三,安防用黑名單監(jiān)控類應用遠未解決,在虛警率為 0.01 %時,識別率可能低于 10 %,視頻質量差,表現出低分辨率、大角度拍攝、光照差的特點,而最大的障礙在于缺少可用的訓練和測試數據。
所以,上圖中的這句臺詞“面部我們識別不清”是有原因的。
3.網絡輿情監(jiān)控和控制第四集中,鄭西坡在家,一邊吃飯,一邊聽兒子鄭勝利(網名叫愛哭的毛毛蟲)大聊互聯(lián)網、電商、大數據、轉帖、刪帖、點贊。
隨后又出現了一個情節(jié):大風廠的沖突事件早就被人拍下來發(fā)到網上,而且還是現場直播,鄭勝利也讓網絡快傳,現在是自媒體世代,傳遞速度太快了。很快,這個消息就被傳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了。
工人和圍觀群眾將這件事的相關內容素材傳到了網上,并進行了同步直播。一時間國內國外都知道了這件事,“強拆、血拆”的流言充斥在網絡上。后續(xù)劇情中還出現了“網監(jiān)刪帖刪不過來”的情節(jié)。
后來,還有警察上門找鄭勝利,說網絡造謠、傳謠違法,鄭勝利卻表示自己的轉發(fā)沒有超過 500 次的劇情。
這一劇情折射到現實狀況。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下稱《解釋》)公布。《解釋》規(guī)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該司法解釋今天起實施。
宅客頻道發(fā)現了這樣一則新聞:
4月2日傍晚,大觀開發(fā)區(qū)萬華油品公司倉庫發(fā)生閃爆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各部門立即組織展開救援。就在緊張救援之時,卻有人在網上發(fā)布虛假信息,散布謠言,惑亂人心。
當晚,有人舉報某網民在其新浪微博發(fā)布信息,稱安慶石化廠危化品倉庫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已核定的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等。經查,該信息與閃爆事故事實明顯不符,屬于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該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刑警大隊迅速行動,于3日凌晨將嫌疑人張某(男,28歲,安慶人)抓獲。
這個故事的結局是,張某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警方據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7 日的處罰,并對該起網絡謠言信息做進一步偵查。
所以,如果真的達到上面的條件,警察蜀黍是真的會像電視劇里那樣來找你的。
現在,這部劇還在播送,在后續(xù)的劇情里,如果還有更有意思的“高科技”,歡迎告訴宅客頻道。
帶著科學的眼光追劇,都是滿滿的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