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消息,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指控蘋果公司違反了澳大利亞的消費者權益法:該公司關閉用戶設備或讓設備“變磚”,然后告訴消費者,該公司不會免費維修這個問題,因為其設備在第三方維修過。這個錯誤從2014 年9 月份開始出現,至少持續到2016 年2 月份。蘋果去年稱,“錯誤53” 是用于工廠測試的錯誤信息,該公司為給消費者帶來的不便致歉,并在網站上發布指導,幫助用戶修復該問題。不過蘋果公司最初曾表示,“錯誤53” 是在惡意使用指紋識別傳感器的情況下保護用戶設備的必要手段。ACCC 在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尋求罰款,不過若蘋果公司被判定有責任,現時要說該公司會支付多少罰金還為時過早。
新聞線索請投稿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