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消息,據國外媒體CNET報道,眾所周知,美國總統擁有赦免權,那么奧巴馬是否會赦免愛德華-斯諾登?對這個問題,奧巴馬的回答是“對于一個沒有出庭受審的人,談何赦免?”他強調,斯諾登必須返回美國接受審判。
奧巴馬在接受德國明鏡周刊(Der Spiegel)和德國公共廣播聯盟(ARD)這兩家新聞機構的采訪時發表了以上言論。
斯諾登是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前承包商雇員,他因把政府機密泄漏給記者而被控違反《反間諜法(Espionage Act)》。他披露了不少關于美國政府對國內外展開廣泛監督的信息。目前他居住在俄羅斯。
美國總統擁有赦免權,總統可在罪犯未被起訴或未接受審判時赦免他。斯諾登表示,他知道自己不會得到公正的審判,因為根據《反間諜法》,他披露美國政府監督行徑的理由是無法被接受的。奧巴馬政府表示,如果斯諾登返回美國,他將從該法律中受益,接受法定訴訟程序。
在這次采訪中,奧巴馬稱,斯諾登在他揭露的文件中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問題。但他批評了斯諾登未訴諸于政府官方渠道、用自己的方法披露信息的做法。
奧巴馬說:“如果每個人都采取這種什么問題都自行解決的方法,那么人們就很難擁有一個有組織的政府或國家安全系統。”
斯諾登代表在赦免斯諾登的網站上通過一篇文章回應了奧巴馬的言論,并提出歷史上總統赦免未經審判者的例子,例如,福特總統在未起訴的情況下無條件赦免尼克松總統。
斯諾登代表表示,“奧巴馬總統肯定知道這件事。今年早些時候他本人在伊朗核交易的框架內赦免了三名伊朗裔美國人。這三人在被赦免時雖已被起訴但并未經受審判。斯諾登也是如此,雖被起訴但未審判。”
奧巴馬認為斯諾登應走官方渠道,對此代表們持相反意見。
他們寫道,“斯諾登的披露并非出于對國家安全局分析師的不滿,而是對最高政府機構批準的大規模監視項目的不滿。斯諾登若走官方渠道,還能引發什么變化?純粹是幻想,更不用說目前我們都從中受益的歷史性變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