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作為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重要法律,網絡安全法從首次審議到最終通過,一直受到各界關注。這部法律的具體情況怎么樣?有哪些亮點和主要內容,小編做了梳理。
概述
(1)施行時間: 2017年6月1日
(2)內容概述:網絡安全法共7章79條。包括總則、網絡安全支持與促進、網絡運行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法律責任、附則。
亮點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介紹,網絡安全法內容上有6方面突出亮點:
第一,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
第二,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
第三,明確了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
第四,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
第五,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
第六,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看點
看點一:使網絡安全問題有法可依
網絡安全法總則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絡,以及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同時,總則也明確了國家網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對網絡安全的的監督管理職責。
網絡安全法同時對網絡運行安全、信息安全以及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理方面做出了規定。使得網絡安全這一“法律真空”真空地帶實現了有法可依。對規制網絡行為,增強網絡安全保障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看點二:加強了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近年來,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凡事基本都要“觸網”。但由此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層出不窮。根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2016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84%的網民曾親身感受到由于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
為此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看點三: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
網絡作為虛擬世界,相比較在現實中我們說話、發聲可能更加自由。但事實證明,這種自由在很多時候已經被濫用了。漫罵、謠言、甚至散布各種虛假信息的行為時常充斥于網絡。為此在各界的呼聲中“網絡實名”應運而生。這次網絡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
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看點四:新增了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規定
隨著我國網民的逐年增多,尤其是未成年人上網更是普遍。但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缺乏對事情的認知能力,在上網過程中往往抵不住誘惑。給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帶來了嚴重危害。為此網絡安全法做出了專門的規定。
網絡安全法第十三條,“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小編的話
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完善,網絡安全也終于“有法可依”了。從具體內容上來看,該部法律不僅僅在于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利益。更是一部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民生法律。相信有這部法律的存在,我們會有一個安全有序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