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信息領域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問題給我國網絡安全埋下重大隱患,而我國核心技術產業安全發展方面也存在多種聲音,無法形成全力。2016年4月19日,習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中進一步明確了核心技術發展的目標和路徑。事實上,核心技術發展是安全與發展問題的一個典型案例,必須將自主創新和開放發展結合起來,通過推動核心技術產品安全可控打通自主創新與引進消化吸收之間的堅冰,形成開放創新之路,在擁抱世界的同時,快速形成自己的能力,解決核心技術產業安全發展難題。
一、自主創新是發展信息領域核心技術的基石
對信息領域而言,核心技術的范疇已經比較明確,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基礎和通用技術,最典型的就是芯片和操作系統,這是構建信息技術產品和系統的基礎,也是我國突破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焦點,從華為、中興遭受美國制裁的事件看,最大的威脅就源于美國可以切斷其芯片供應鏈。二是非對稱和“殺手锏”技術,最典型的就是網絡攻防類技術,網絡空間具備明顯的攻強守弱特性,在難以有效防御美國網絡監控、網絡攻擊等手段的情況下,我們要形成網絡攻擊追蹤溯源等有較強威懾力的技術手段和能力。三是前沿和顛覆性技術,最典型的是量子計算、生物計算等顛覆現有計算體系的技術,這才是能夠使得我們在新一輪信息技術發展競技場中取得先機、掌握游戲規則的關鍵。
當前我國在發展核心技術上存在自主和引進之爭,但實際上兩者是辯證統一的。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市場和金錢換不來核心技術,必須靠自己研發、自己發展。前面所述的三類技術,后兩種屬于非市場化的核心技術,有些技術全世界都處于科研攻關階段,有些則被視為國家核心機密,我們唯有自主創新。而基礎、通用技術屬于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成熟技術,我們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獲得落后主流產品一代或二代的部分核心技術,但種種限制條件也使得我們難以掌控技術發展主導權。其次,自主創新離不開全球資源,自主創新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關起門來另搞一套體系。信息技術是從西方發展起來的,我們要尊重和借鑒現有的技術成果。實際上,龍芯和申威等自主中央處理器產品也是在國外技術體系下發展起來的,而我們自主創新的技術和產品也要走向世界才能真正形成主導權。最后,引進消化吸收的最終目的仍是自主創新,引進不是目的,實現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創新能力才是目的。在芯片、操作系統這些基礎技術方面,國外廠商已經形成了牢固的市場地位,“Wintel”和“AA”組合牢牢掌控著生態體系,通過技術引進可以有效利用其生態優勢,但在發展過程中必須落腳在自主創新上,不能淪為國外廠商的傀儡和工具。
二、開放創新是發展信息領域核心技術的必由之路
互聯網讓世界變成了地球村,在全球化發展的環境下,發展核心技術必須走開放創新之路。首先,信息領域核心技術的發展離不開全球化資源。沒有一個企業或國家可以壟斷整個產業鏈,以芯片為例,包括設計、流片、封裝、測試材料和設備等一系列環節,世界上只有英特爾和三星具有相對完整的產業鏈,但在工具、驅動、操作系統和上層應用方面也需要其他企業的配合。缺乏產業鏈上下游支持也是自主芯片發展之殤,中國短期內也無法自己完成產業鏈所有的環節。發展核心技術必須走開放合作之路。其次,信息領域核心技術的發展離不開全球市場。核心技術研發的最終結果,不應只是技術報告、科研論文、實驗室樣品,而應是市場產品、技術實力、產業實力。我們研發的核心技術不能只用在特殊市場,只有走進全球市場,才能的維持技術研發、生產的正常運轉。以芯片為例,IBM就因設計和制造的資金投入規模不斷加大,被迫以補貼15億美元的價格將芯片制造業務出售給格羅方德。最后,我們在基礎和通用技術方面基礎過于薄弱,技術能力差距過大,產業生態也由國外掌控,在未來十年及至二十年中,我們還將處于追趕期。通過引進消化吸收,不僅可以快速提升技術水平,還能培養核心技術人才,能夠有效加速這一進程,仍將是核心技術產業發展的主流選擇。
引進只是開放創新的第一步,開放創新要落腳在形成自主創新能力。首先,引進是以自主創新能力為基礎的。技術引進不是陌生的概念,我們在改革開放之初便一直強調推行“市場換技術”的理念,但最初的結果并不樂觀,國外對核心技術的開放程度與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是成正比的,往往是我們花大力氣研發出來接近國外的技術時,國外馬上就開始向我們開放。其次,消化吸收再創新并不比自主創新容易。技術引進意味著進入別人的技術體系,當前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使得我們很難實現技術跨越。像高鐵、移動通信等通過技術引進實現技術跨越的成功案例屈指可數,且都是在特殊領域中,在信息技術產品這種開放市場很難復制成功。以芯片為例,即使是落后一代的技術,國外廠商傾囊相授,我們也要消化吸收至少要三年時間,走進市場時至少落后兩到三代,形成市場能力并生存下來都很困難,再創新更是步履維艱。最后,應以技術掌控能力為判斷開放創新成敗的核心標準。開放創新引進的不應是簡單的產品形態,而應該是核心技術掌控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以芯片為例,技術引進企業應至少實現對核心技術的“可知、可編和可重構”,或者從產品性能角度實現大幅度提升。但有一些技術引進的企業中,存在明顯的投機心理,在未形成自主創新能力時就給產品標上國產或自主的標簽,進而爭取國家資金或進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