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反映,用多個搜索引擎搜索“手持身份證照片”,皆出現大量相關圖片,人臉清晰,身份證號碼等關鍵信息明白無誤。不少網友擔心“這么重要的信息就這么暴露,太危險”。記者發現,其中有弱勢群體求助信息,也有網店店主為取得消費者信任主動公布的,還有人曬出欠債者信息(9月6日《北京晨報》)。
如今,不少機構要求用戶提供“手持身份證照片”。比如,電信運營商為了落實手機實名制如此要求用戶;網上開店、網絡理財等,只有上傳“手持身份證照片”才能進入審核程序……這么做,是為了確保個人信息真實有效,完全可以理解,但多少機構和平臺會真正對個人信息安全負責?
筆者就有相關體驗。一些網站在要求用戶提供“手持身份證照片”的同時,會彈出相關的協議讓用戶確認,其中包括個人信息保密性條款,但內容大多簡單模糊,網站是否真正履行了保護義務和責任也不清楚。即使一些網站顯示“進行了保密設置”,但通過搜索引擎仍能檢索到“手持身份證照片”。
這種信息在網上大量出現,既有可能被某些人整理后用于出售牟利,也有可能被詐騙人員用來實施“精準詐騙”,還有可能讓很多實名制徒有其名———比如實行手機實名制后,仍有電信詐騙者用買來的“手持身份證照片”辦理新卡。總之,這種信息大量泄露為個人信息安全埋下了“炸彈”。
令人擔憂的是,很少人清楚這種信息泄露的源頭在哪里?,F在要求“手持身份證照片”的情況有很多,既有線上的也有線下的,有的有印象有的沒有印象。如此一來,如果我們因為這種信息泄露而不幸“中彈”,很可能找不到信息泄露的元兇,自然也難以去追究泄密者的責任。所以,在如今這個信息管理多元化時代———即我們個人信息被多種機構所掌握和管理,個人信息保護幾乎四處漏風,特別需要提高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
個人對自己的信息要有清醒保護意識。如果無此意識,危險就離你不遠了。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很多商家以小恩小惠誘惑大家提供個人信息,不少人為了得到一件小禮物就參與“拍照掃碼送大禮”等活動,結果個人信息被商家輕易得到。其實,個人信息安全遠比各種小禮物重要。
要求提供“手持身份證照片”等個人信息的機構必須對個人信息安全高度負責。一方面應該提供詳細、規范的協議讓用戶閱讀并確認,在契約中明確信息保護責任。另一方面,在內部管理制度和技術上強化個人信息保護,比如在技術上屏蔽搜索引擎。有技術專家稱,“手持身份證照片”信息泄露與搜索引擎關系不大。筆者不同意這種說法,因為很多個人信息就是通過搜索引擎泄露的。根據今年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如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機制,搜索結果不得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等。
監管部門應當真正負起責任。“手持身份證照片”大量泄露與監管不到位有關。筆者建議,應該像推行勞動合同一樣,在互聯網行業強制推行規范的個人信息保護協議,以強化信息保護意識。協議不規范的要及時糾正,網站泄露個人信息更要嚴懲。同時,還應充分利用技術手段監控網上個人信息泄露情況。
此外,法律應跟上。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有近40部法律、30部法規以及近200部規章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然而個人信息照樣被大量泄露。因此,筆者希望有關機構理順現有法律并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簡言之,在多元時代要根據個人信息需求特點、管理特點、泄露特點,建立起強有力的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