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身上,錢莫名其妙地被轉走了”,很多人會說這不可能。廣州的吳先生原本也認為這不可能,但這匪夷所思的一幕就在他身上發生了。就在吳先生案發不久,記者接到了一位自稱老徐的爆料人的舉報。老徐說,“像老吳這種信息在黑市里很容易搞到,我用5分鐘就能搞到1000個這種信息。”(4月10日澎湃新聞網)
個人銀行卡的信息越來越不安全了,當然也就是存在銀行里的錢越來越不安全。明明是銀行卡在自己的身上,揣在自己的包里,卻有銀行信息顯示你卡里的錢轉出了多少、消費了多少——有的錢被從卡上刷走了,連提示信息都沒有。真可謂是匪夷所思。但這必竟是事實,在我們身邊已經不止一次出現這樣的事件,有的損失相當驚人。
上述報道中的這種銀行卡信息被泄漏不是通過倒賣方式獲得的,而是通過“專業人士”采取“專業方法”就可以輕松得到,業內說,這些信息來源主要是通過“偽基站”、免費WIFI、改裝的POS機來獲得的。一些人獲得個人銀行卡信息后,或自己刷卡取錢,或倒賣銀行卡信息獲利。
無論是通過內部倒賣,還是外部直接獲取,都說明個人銀行卡信息處于無密可保的困境。那么,我們大家的銀行卡信息應該由誰來保護?銀行卡信息收集單位由于沒有有效履行保護責任信息泄漏造成持卡人損失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上述這樣的案例中,銀行有沒有責任,又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或者說哪些責任?
從技術層面上來看,上述這樣的案件的作案手段比從銀行內部倒賣信息的防控難度更大,而且需要更多部門的配合。但正是如此,也暴露出了銀行卡使用或者說銀行在銀行卡信息管理上還存在較大技術漏洞。
俗話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從近年來發生在金融業的各種詐騙案件來看,基本上都是在采取人防的方式,技防上似乎沒有改變、沒有提高。時下,隨著網上金融活動的出現,持卡人的風險更加凸顯。如何從技術上加強防控,金融機構責無旁待。
同時值得提醒的是,我們一些持有銀行卡的個人,要有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要隨意聽信來自手機短信上或是電話中的各種提醒、提示,甚至是所謂“辦案人員”的調查,尤其是“兌積分”、“獲獎”、“將銀行存款轉入安全帳戶”等具有誘惑性、誘騙性的信息,以免“被釣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