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是與眾不同的,擁有個人所獨有的長處、弱點和個性。雖然這些是我們每個人都清楚的,但是我們卻難以了解這種特性是否或者說如何反映在大腦活動中。
當前,反恐部門面臨著多方面的挑戰。比如說,當一個人因為恐怖主義活動而被關進監獄之后,由于多種原因導致需要將其釋放,這將使當局感到無奈。當局還需要對從戰區返回的人員進行評估,而且還要分析某一人員是否有制作炸彈的能力等等。
現在有一種技術,這種技術可以給國家安全部門提供一個用于鑒定恐怖分子方法。它可以鑒定一個人是否曾經參與過恐怖行動,而且還可以對一個人的激進程度進行分析。我們將這一技術稱之為“大腦指紋”,但如果要給這一技術貼上一個市場化標簽的話,我們更愿意將其稱之為“記憶掃描”。
這項技術通過大腦中血液的流動來測量神經活動。研究人員根據每個人不同大腦部分的同步活動模式推斷出每個人的功能連接情況。研究人員發現,人類大腦活動的波動就像指紋一樣:每個人都擁有他們自己的信號模式。借助他們大腦的活動情況,我們能夠從群體中識別出個人,而且還能夠預測人們在某種智能測試中的表現。
你也許想問,到底什么是大腦指紋?
在反恐斗爭中,“大腦指紋”將會成為一個非常有用的工具。但是,它也給我們帶來了很多道德方面的問題。
這種技術還需要分析人員擁有法律醫學方面的知識,研究人員可以通過腦電波來對受測試人員根據單詞,短語,以及圖片等信息所作出的反應來進行分析,具體的信息都可以在大腦電波圖(EEG)中看到,并且顯示在電腦屏幕上。
相較于看到一些人們未知的信息,當受測試人看到了他們已知的信息時,他們大腦將會產生不同的反應。當一個人受到了某種已知刺激源的刺激之后,大腦會在300毫秒之后發出一個電信號。這種刺激源可以是一張恐怖分子招募者的照片,在某次恐怖襲擊事件中的武器,敘利亞戰爭訓練營的照片,以及炸彈制造手冊的某一頁等等。
“大腦指紋”這一理論是由Lawrence Farwell博士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所提出的,并且在理論提出之后還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延伸。(Farwell博士曾被時代雜志評選為二十一世紀一百大可與畢加索和愛因斯坦比肩的發明家)
目前,大腦指紋已經被用來幫助解決犯罪問題了。并且還幫助了很多被判謀殺罪的無辜人員避免了無謂的牢獄之災。
國家安全部門或者執法部門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利用大腦指紋技術:對特定的犯罪分子進行知識檢測,或者對大腦中的記憶事件進行檢測;以及檢測與恐怖主義或者犯罪行為有關的知識,專業技能,或者特殊訓練等。
除此之外,大腦指紋技術還可以應用于其他領域,包括對阿爾茨海默氏癥的早期檢測,測定某些藥物治療腦部疾病的療效。還有一個更加簡單的應用,就是測量廣告的推廣效果。
腦電波領域的科學家表示,在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聯邦調查局(FBI)以及美國海軍(Navy)所進行的室內試驗和現場試驗過程中,大腦指紋技術的出錯率小于百分之一。根據腦電波科學家的這一言論,獨立的研究人員也發表了一篇關于類似低錯誤率的報告,并對這一數據表示非常有信息。在一項研究中,Farwell博士與前聯邦調查局的科學家Drew Richardson博士一起利用大腦指紋技術來對一名炸彈制造人進行了檢測,并測試這一技術的有效性。結果想必大家也已經知道了,所有的炸彈制造者都成功地被正確識別出來了。
大腦指紋技術與測謊技術是不同的,因為在對目標人員進行測謊的過程中,其結果取決于操作人員的水平,有時得出的結果并不準確。在測謊技術中,工作人員會對受試者的生理信號進行判斷,例如心率,出汗情況,以及血壓等。自1945年以來,至少有六名從事間諜活動的美國人成功通過了測謊試驗。
在美國,據說法院已經利用大腦指紋技術對兩大廣受關注的刑事案件(JB Grinder案和Terry Harrington案)進行了裁決,并且制造商在案件中也索賠成功。
十五年前,有三名女孩被謀殺,而Grinder正是這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但十五年來,警方并沒有搜集到足夠的證據來指控他。在大腦指紋技術的幫助下,Grinder最終認罪,并簽署了認罪協議。最終,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
Terry Harrington也被判了謀殺罪,但相比之下,大腦指紋技術顯示他并不知曉有關這一謀殺案的情況。Harrington最終被無罪釋放,由于在初審時其憲法所規定的相關權利受到了侵犯,所以愛荷華州的法庭裁定政府需向Harrington以及另一名被告支付一千兩百萬美元的賠償金。
目前,大腦指紋技術還沒有在美國之外的國家和地區廣泛使用,但近期卻有報道稱澳大利亞對這一技術進行過測試。有的國家和政府并不相信這一技術,因為美國和以色列在此之前曾質疑過測謊技術的準確性。但澳大利亞在采用這一技術進行測試之后,并沒有將其結果公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