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據國外科技網站pcmag報道,瑞典斯德哥爾摩地區法院日前作出裁決,他們沒有強制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屏蔽用戶訪問海盜灣的權力。
去年,環球音樂、索尼音樂、華納音樂、諾帝斯克電影公司(Nordisk Film)和瑞典電影行業協會聯合起訴瑞典互聯網服務提供商Bredbandsbolaget,稱該公司應為其用戶的侵犯版權行為負法律責任,除非該公司屏蔽海盜灣。
雖然這幾家公司在歐洲其他許多國家都獲得了成功,但在瑞典,它們卻吃了閉門羹。
在周五的裁決中,斯德哥爾摩地區法院稱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服務不構成犯罪。
主持審判的首席裁判官Anders Derebor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地區法院法官一致認為,本法院沒有權力按版權所有人的要求發出禁令,因此拒絕這樣的要求。”
Bredbandsbolaget公司稱,其職責是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促進信息的自由傳播。該公司還表示,這次判決對言論自由和和瑞典式的自由開放互聯網來說有著重大意義。
訴訟方可以在12月18日之前會向上級法院繼續提出上訴,不過,它們不得不承擔Bredbandsbolaget公司的訴訟費用。據悉,該筆費用將可能超過1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