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近日發布的《2014年度海事審判白皮書》顯示,在上海海事法院審理的多起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無單放貨糾紛案中,作為被告的承運人均以存在“黑客事件”為由進行抗辯,這是審判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
從查明的案件事實看,網絡“黑客”通過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往來電子郵件,竊取相關貿易資料及信息后,盜用或者利用近似發貨人的電子郵箱向收貨人發出指令,要求其將貨款支付至“黑客”控制的銀行賬戶。收貨人付款給“黑客”后,拒絕再向發貨人付款,進而引發糾紛。發貨人轉而要求實施了無單放貨行為的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承運人則以收貨人已支付貨款為由進行抗辯。
上海海事法院法官介紹,在此類案件中,除了傳統的貿易糾紛和運輸糾紛交織之外,還有“黑客”詐騙類互聯網犯罪行為,使得整個案件事實更為復雜,各方利益爭執更為激烈。目前部分案件尚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