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數據保護局與谷歌就侵犯該國互聯網用戶隱私權問題被傳得沸沸揚揚。據報道,歐盟委員會近日啟動一項調查,了解谷歌、Facebook和亞馬遜等美國互聯網巨頭的業務行為,以判斷是否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監管。據悉,這一公開調查包含一系列問題,例如互聯網公司是否對其他公司施加合同限制,以及這些公司應當如何移除非法的在線內容等。目前,業內的一個觀點是此次調查這再次證明,美國互聯網巨頭在歐洲正遭遇更嚴格的審視。那么,侵權與控制下到底誰是正的勇士?
谷歌的隱私政策
2012年3月,谷歌推出了新的隱私權指導方針,這一新政覆蓋它的60種業務,包括谷歌搜索、YouTube、Gmail 、Picasa、谷歌Drive、谷歌Docs和谷歌地圖等。新政策允許谷歌共享使用其產品和服務的所有個人數據。換句話說,將人們使用搜索引擎、Gmail和谷歌賬戶的個人信息結合起來,就視同接入網站或閱讀cookies一樣。
2015年1月,谷歌與英國數據監管機構達成協議承諾將改變其隱私政策。谷歌同意修改其隱私政策,保證信息處理更透明,告知用戶的個人信息將會被如何處理、能夠得到什么樣的保護。谷歌已正式簽署承諾書,保證在今年6月30日之前拿出新隱私政策,并在未來兩年當中對個人隱私政策不斷進行修改。
Google 認為,用戶數據在旗下服務間互通是有利于提升用戶體驗的,可以幫助用戶在不同服務間都獲取他們所感興趣的內容。當然,把以前并存的多項隱私政策簡化為一種通行的隱私政策,在管理層面上給 Google 帶來了方便,同時也利于用戶理解。
歐洲各國的行動
2012年,谷歌新的隱私政策引入后,各歐洲國家還在研讀中。2012年,法國數據保護局—CNIL率先代表歐洲數據局對改革谷歌的隱私政策開展了調查,繼法國之后,5個歐洲國家—德國、英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先后決定對谷歌開展相關調查。
CNIL認為,谷歌新的隱私政策沒有法律基礎,主要是在使用個人數據方面,并警告谷歌可能面臨相關訴訟。同時,CNIL呼吁各歐盟成員國的數據保護局采取抵制行動,迫使谷歌調整其新的隱私政策。2012年9月,CNIL決定對谷歌處以15萬歐元的罰款。
根據德國通信媒體法,在線隱私政策數據處理的信息不充分的處罰是最高5萬歐元,但谷歌數據處理違反的相關德國數據保護法,最高罰款可達30萬歐元。但德國數據保護局認為,應重點培育公眾對數據保護的意識。
荷蘭數據局認為,谷歌調整政策后,沒有將這種變化以適當的方式告知用戶,包括數據收集、結合和使用的目的。對用戶的告知不應僅采用常規性的隱私條款通知,應有專門的、明確的通知,
在使用數據時未征得用戶的同意。違反了荷蘭互聯網用戶隱私。實際占,這是歐洲數據保護局的意見,因為不能指望用戶閱讀不斷更新的業務條款,就能達到告知隱私權的目的。
谷歌將電子郵件、第三方網站、跟蹤、位置數據、搜索引擎排隊和視頻瀏覽等要眹數據結合起來,提供定制化廣告。但在使用這些數據前未獲得用戶的同意。向用戶提供定制廣告,侵犯了荷蘭的數據保護法案。谷歌為此可能將面臨最高1500萬歐元萬美元的罰款。
2014年2月,荷蘭數據局要求谷歌改變數據收集方式,必須提供清晰、明確和綜合的有關數據處理的信息,特別是它作為互聯網巨頭,更應該注意和做到這一點。因為,對于用戶來說,在互聯網上不使用谷歌的業務幾乎是不可能的,在荷蘭,許多用戶使用谷歌搜索、通過YouTube收看視頻或使用Gmail。實際上,對于不使用谷歌服務的用戶,它也可通過這些用戶訪問全球超過2百萬的網站收集相關個人數據。一些敏感數據可被谷歌用于個人目的。
谷歌否認了荷蘭數據局對它的指控,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谷歌的陳述是:其隱私政策考慮了歐盟的相關法律,根據相關法律,它可提供簡單、更有效的服務。荷蘭數據局將邀請谷歌參加相關聽證會,然后決定采取何種必要的措施對其進行處理。
雙方利益博弈誰主沉浮?
未來,歐盟各數據保護局將合作,共同制定數據保護管制總則,牽頭的數據保護局將會在協調和幫助其它各國數據保護局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實際上,谷歌與這些歐洲國家在數據隱私保護上的博弈,背后和深層的是雙方利益的博弈。
對于谷歌這樣的互聯網巨頭,僅僅以處罰金懲罰意義不大。例如:英國用戶要求的50萬英鎊的罰金,西班牙提出的對谷歌處以90萬歐元的。要知道,谷歌幾小時就賺得,除非罰金數額足夠大。
由于各國發展水平、法律和法規存在差異,對數據隱私的保護的認識和理解也是千差萬別的,那么是否應該在全球范圍內制定各方認可的統一管制法規?還是尋找其它的解決方式?對用戶數據使用前的告知義務、方式和使用目的,應保持怎么的度?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