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首部《網絡安全法(草案)》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在此之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筆者認為,《網絡安全法(草案)》承接《國家安全法》相關條款,將更加有利于切實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按照《網絡安全法》草案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絡通信采取限制等臨時措施。這一措施因被一些人解讀為“斷網”,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尤其在互聯網輿論場。
一些人聲稱如今中國人的日常生活與網絡的關聯已經密不可分。很多人聯系周邊朋友、獲取信息都是靠網絡,尤其是不少手機用戶,日常購物、團購飯店、刷朋友圈,都依賴移動網絡。上下班途中,可以看到更多人聚精會神手捧手機。甚至有人說,眼下中國年輕人3分鐘沒有互聯網就會覺得無所事事、焦躁不堪。因此,“斷網”可能在一些人看來是難以接受的。
美國當年轟炸南聯盟,唯獨不炸斷互聯網,并以此作為摧毀對手戰斗意志的有力工具。可見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在應對網絡攻擊、打擊網絡恐怖主義等特殊情況下可以斷,但以“斷網”概括網絡限制,用詞也不大妥當。交通安全法中也沒有特殊時期“斷路”之說。所以“限制”應理解為“網絡管制”,并非簡單的“斷網”。這樣法律上更妥當、執行上更科學、語氣上更客觀。為抗震救災甚至戰爭狀態等實施交通管制絕大多數人都支持,特殊情況下實施網絡管制也是同樣道理。
正是因為互聯網在今天已經與中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維護互聯網安全也是維護網絡信息安全和所有中國人的利益。當前,網絡空間已經成為社會多元主體迄今為止最大的“利益共同體”乃至“命運共同體”。在這個基礎上思考《網絡安全法》的效果,其抵御中華民族復興所面臨的已知和未知網絡風險作用巨大。
綜合來看,《網絡安全法》出臺應考慮到抵御國家面臨的網絡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四大風險。
首先,網絡顛覆、顏色革命伺機而動,互聯互通的網絡空間使政治顛覆者具有了迅捷、強大的社會動員力量,網絡顏色革命一定程度上已經席卷全球。
其次,國際資本有可能借網絡通道陳倉暗渡,循著法律空白,在金融市場興風作浪、謀取財富,甚至打響金融戰爭。
第三,在軍事方面,網絡戰爭“山雨欲來風滿樓”,美國網絡空間司令部已經運行5周年,美英等國加緊試驗網絡戰武器,網絡攻防直接癱瘓現代社會賴以運行的信息和信息控制機制,其殺傷力毫不遜色于原子彈。
最后,互聯網已經融入人們工作、學習、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化滲透的戲碼一刻也沒有停止。我們能否有效利用《網絡安全法》的法制效力,全面提升網絡空間蘊含的新質生產力、文化力、國防力,防范和抵御網絡風險,事關執政地位、民族興衰和百姓福祉?! ?/p>